• 上海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扶持对象及类别通知
    一、扶持对象对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税务关系落户本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支持区域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发展的企业、机构和企业、机构内个人予以重点支持。二、扶持项目时间质量项目应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标准化项目应是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标准化项目,已获得过普陀区标准化扶持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个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知识产权项目中受理专利资助对应的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应是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的项目(有国家或市级奖励资金的须资金已拨付到位)。三、扶持类别主要分为两大类,具体如下:(一)免申即享类1.政府质量奖(1)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2.质量品牌(1)“上海品牌”认证或再认证;(2)批国家级、市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3.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国家级、市级、区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4.标准创新贡献奖(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2)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5.上海标准通过“上海标准”评价。6.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7.知识产权示范(1)中国专利奖;(2)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5)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6)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7)国家、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8)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8.知识产权托管上海市知识产权托管项目。(二)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除“免申即享”类项目,其余项目的申报企业、机构均需根据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免申即享类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根据“一网通办”通知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相关证实性材料。2、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项目:a各项目均须提交的共性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b根据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质量项目:(1)质量振兴攻关:获奖证书复印件。(2)数字化转型案例:获奖证书复印件。(3)质量人才: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复印件、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书复印件、企业聘任仪式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复印件。所有质量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质量发展)》。标准化项目:(1)标准制修订项目:正式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另需提供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立项材料等材料的中文译文,标准起草人与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需提供在国标委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团体标准需提供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文件(团体标准项目只能由发布和实施该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申报)。(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关于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批文(复印件)、2022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总结。(3)开展标准化活动的项目: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批文、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照片、活动信息等宣传类材料(复印件)。(4)标准化人才:标准化总监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复印件、企业标准化总监聘书复印件、企业聘任仪式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复印件。所有标准化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项目:(1)专利资助:《普陀区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或《普陀区PCT国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PCT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官方规定费用的官方收费凭据;PCT国际发明专利国际阶段官方收费证明、外国国家阶段官方收费证明及其费用详细组成的中文翻译内容、收费日期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外币兑人民币牌价查询结果、官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已完成还本付息的证明文件等文件复印件。(4)知识产权保险: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复印件;专利或商标证书复印件。(5)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证书复印件;交易合同、银行到账证明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认定证明(交易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变更或许可备案证明复印件。(6)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获得项目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取得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知识产权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知识产权运用)》,材料提交前务必与知识产权项目负责老师联系。(二)填表、装订要求各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所需材料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根据所申报内容,按照“质量发展”、“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分别汇总材料,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表一”中盖财务三排章。正式书面材料的申请表请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填报,不得用圆珠笔、铅笔或水笔填写,也不得涂改。所有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如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三)电子材料报送路径质量、标准化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_zlbgs 163.com)知识产权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zscq 163.com)(四)申报时间和地点1.企业单位向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申报受理时间:4月3日至4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受理时间:4月3日至4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3号楼803室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2023年度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2023年嘉定区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申报上海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嘉定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名单公示(第一批)宝山区2022年第二批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2023/04/11
  • 上海市2023年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第二批)-9818家企业
    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中心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上海市2023年第2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9818家)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青浦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闵行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通知2023年宝山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指南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认定条件及流程通知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松江区2022年区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项目名单公示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三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2023/04/10
  • 2023年上海奉贤区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奖励资金审批程序
    为持续优化奉贤区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奉贤区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根据《奉贤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奉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2023年度奉贤区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在奉贤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税收属地征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符合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经济效益良好;(三)社会信誉良好,2年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四)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享受政策。二、申报类别(一)承担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申报单位根据标准起草单位中的排名情况,分为承担(排名前三)和参与(排名第四及以后)。3、住建、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国家标准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不属于本项目申报范围。(二)承担团体(联盟)标准制定项目1、团体(联盟)标准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登记发布信息。2、团体(联盟)标准的发布单位应为注册在上海市的学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3、申报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应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同一团体(联盟)标准,由奉贤区排名靠前的单位申请(排名靠前单位承诺放弃的,排名靠后单位方可申报)。(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是指:(1)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批准实施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2)由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验收。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奉贤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奉贤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三、申报材料(一)基本材料1、《2023年奉贤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2022年度单位审计报告(附带财务报表);4、《承诺书》。(二)项目证实性材料1、承担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提供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国际标准另需提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过程性资料及中文译文,标准起草人与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情况说明。2、承担团体(联盟)标准制定项目:提供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3、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示范试点项目批准实施文件、验收材料(专家验收意见、验收证书)复印件。四、申报程序(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方式。1、网上申报: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注册,首页链接进入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入口,填写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内容中需写明标准编号、名称。在附件中上传以下材料:(1)《2023年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2)上传营业执照、涉税证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项目相关证实性材料(pdf格式或文件压缩包);(3)承诺书(盖章)。2、书面材料受理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向所属镇、开发区(开发公司)、街道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送至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标准化科(解放东路58号308室)。(二)受理时间(1)网上填报: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17:00。(2)书面材料受理:2023年4月25日—5月15日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五、奖励资金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专家评审、项目评审会讨论后予以统一兑付。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青浦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闵行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通知2023年宝山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指南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认定条件及流程通知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松江区2022年区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项目名单公示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三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2023/04/10
  • 2023年上海市奉贤区计量成果奖励申报-成果奖励申报要求通知
    为鼓励和支持奉贤区企事业单位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根据《奉贤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奉市监规〔2021〕1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2023年度奉贤区计量成果奖励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在奉贤区注册登记纳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的单位。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享受政策。二、申报类别(一)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申报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的单位,必须作为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参与制定、修订国际计量技术法规和国际建议的组织,或者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组织。本次奖励的计量技术法规项目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国家计量技术法规。(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三、申报材料(一)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1.《2023年奉贤区计量成果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非企业)复印件;3.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2022年度单位审计报告(附带财务报表);4.参与制修订的计量技术法规的封面、前言、首末页复印件;5.《承诺书》。(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1.《2023年奉贤区计量成果奖励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2022年度单位审计报告(附带财务报表);4.认证证书复印件;5.《承诺书》。注:以上证明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计量技术法规与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验原件,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携带原件。四、申报程序(一)申报方式奖励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并上传《2023年奉贤区计量成果奖励申请表》。2.书面材料受理: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向所属镇、开发区(开发公司)、街道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后送至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解放东路58号402室)。(二)受理时间1.网上填报: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17: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视为放弃)。2.书面材料受理:2023年4月25日—5月15日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五、奖励资金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专家评审、项目评审会讨论后予以统一兑付。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2023年度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2023年嘉定区智能工厂评估诊断机构申报上海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嘉定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名单公示(第一批)宝山区2022年第二批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2023/04/10
  • 2023年奉贤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上海品牌”认证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为持续优化奉贤区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区单位积极开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根据《奉贤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奉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2023年奉贤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上海品牌”认证专项资金申报内容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一)在奉贤区依法登记注册税收属地征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符合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经济效益良好;(三)社会信誉良好,2年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四)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享受政策。二、申报类别(一)检验检测机构项目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二)实验室认可项目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三)“上海品牌”认证项目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品牌”认证,证书由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成员机构签发。三、申报材料(一)《2023年奉贤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2023年奉贤区“上海品牌”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四)对应项目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四、申报流程(一)申报方式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方式。2、网上申报: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并上传《2023年奉贤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2023年奉贤区“上海品牌”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等相应材料。3、书面材料受理:书面材料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开发公司)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送至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与产品监督管理科(解放东路58号311室)。(二)受理时间1、网上填报: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17:00。2、书面材料受理:2023年4月25日—5月15日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五、奖励资金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专家评审、项目评审会讨论后予以统一兑付。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青浦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闵行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通知2023年宝山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指南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认定条件及流程通知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松江区2022年区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项目名单公示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三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2023/04/10
  • 2023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通知-支持对象及申报主体
    为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财预〔2022〕9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实施细则》(沪浦发改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一)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全球营运商、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全球机构投资者、产业数字化、全球消费品牌、国际经济组织等集聚自贸试验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航运、贸易、消费中心建设重点项目;支持离岸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新型国际贸易发展。(二)提升产业集聚能级。支持自贸试验区核心产业、先导产业、功能性平台创新发展;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金融等;支持全产业链保税模式、保税研发、保税维修再制造相关项目;支持南北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现功能互补,提升区域整体能级。(三)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支持外商投资准入、贸易便利化、跨境服务贸易、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制度型开放改革创新试点;支持“一带一路”多层次跨境服务体系和平台功能建设,支持“丝路电商”合作交流先行区建设;支持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等“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四)提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品质。支持以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为目标的投资贸易便利化设施建设,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支持数字化转型新基建建设;支持“一业一证”“四个治理”“一网通办”等“放管服”改革创新;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支持人才出入境等综合便利措施开展,提升人才服务和保障水平;支持展示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果。(五)其他项目。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的其他项目。二、支持对象及申报主体专项资金支持的功能提升类项目应于2021-2023年启动、2024年储备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不超过两年。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各片区管理局,新区相关委办局。三、支持方式(一)产业类项目采取政府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产业类项目原则上在完成验收后,按照审计金额给予专项资金补贴。(二)公共服务类项目,按照政府核定投资额进行全额或部分支持。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一)申报主体需准备的材料1.申请产业类功能提升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产业类)。含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2)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4)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6)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7)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8)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的50%及以上。(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可不提供)。(10)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1)涉及风险投资、成果专利、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及相关认定证书等的相关复印件等。(12)申请贴息的项目提供申报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相关息单(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其他相关材料。2.申请公共服务类功能提升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公共服务类)。(2)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4)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5)本申报主体项目汇总表。(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二)各片区管理局转报需准备的材料1.本区域2021-2023年启动建设、2024年储备项目功能提升类项目申请报告。2.本区域2021-2023年启动建设、2024年储备项目功能提升类项目汇总表。(三)申报要求1.认真填写《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相关数据及依据应当真实、科学、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可行性实施方案必须包括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方案和内容、配套条件、成效分析、项目风险与对策等内容。2.曾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需通过项目验收后方可再次申报。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申报主体需对是否申报和承担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类别项目进行主动申明和告知承诺,未申明者不予受理。4.申报项目如为信息化项目,需要承诺同意与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5.申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须按照国家、市及浦东新区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项目单位需在资金请款前完成相关采购程序。6.产业类功能提升类项目总投资中固定资产比例需要在50%及以上。五、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线上申报,按照要求线上填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预算资金明细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产业类项目线上申报入口: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转报函、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注册地和项目实施地点所在片区管理局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至该片区管理局,由片区管理局专报至区发改委。公共服务类项目申报入口:http://10.220.106.65:81/pdfinancepas-webapp/。项目申报函、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新区相关委办局直接报至区发改委)。线上申报开放时间:4月4日9:00点至4月18日24:00点。提交材料要求:项目申报(转报)函、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每个项目的电子文档(按附件“1或2-6”顺序整理编排)于2023年4月18日前直报(转报)至区发改委。(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局转报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局受理项目后,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内容进行初审,评估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实施周期、资金构成、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目标等。项目转报函、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4月18日前报至区发改委。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青浦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闵行区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通知2023年宝山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指南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认定条件及流程通知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松江区2022年区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项目名单公示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三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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