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精准医疗产业政策拟扶持项目扶持名单公示
    为加快推进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定区促进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2021〕10号)、《嘉定区促进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嘉经〔2021〕22号)文件精神,嘉定区经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政策申报项目的审评工作。现将2022年度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政策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2022年度嘉定区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政策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申报政策条目1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药物VG2025通过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评的项目上海复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2条 支持研制创新药2研发中心动物房和BLS-2实验室危废处理项目上海复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26条 支持绿色发展3综合性细胞资源库、区域细胞生产制备中心、细胞治疗研发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发展—环评)上海鲁一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26条 支持绿色发展4综合性细胞资源库、区域细胞生产制备中心、细胞治疗研发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发展—危废处置)上海鲁一细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26条 支持绿色发展5精准医学产业园生物医药企业集聚性发展上海南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21条 鼓励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6骨髓血穿刺抽吸循环器械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7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8输液连接管路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9一次性使用血管鞘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10一次性使用血栓抽吸系统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11法莫替丁片一致性评价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第3条 鼓励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12C-反应蛋白/血清淀粉样蛋白A二联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132021年度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12条 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14阿立哌唑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第3条 鼓励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15硫酸羟氯喹片一致性评价项目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第3条 鼓励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16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第26条 支持绿色发展17超声诊断系统SONIMAGE HS2柯尼卡美能达再启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第1条 支持医疗器械创新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5/12
  • 2023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给予40万元的财政拨款支持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产业政策》和《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文件精神,2023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场所(含研发机构)均在奉贤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市和奉贤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3、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4、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50%以上,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6、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企业要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及措施,要形成新产品开发(培育点)、新产品投产(生长点)和新产品规模生产(增长点)三个不断滚动发展的阶梯,保持新产品产值率在同行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8、凡对本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研发(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荣获国家级项目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优先支持。9、近两年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二、申报材料1、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2、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附件4),并提供研发项目证明材料;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8、近三年获取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9、企业2022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区税务部门出具)、企业房地产权或厂房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10、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材料、企业荣誉证明等)。三、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3、线下受理:申报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附件6)。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4、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10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将“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袋”自行打印贴于文件袋上,整套书面资料装入袋内。四、支持方式凡认定为奉贤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40万元的财政拨款支持。支持方式为分批拨付,认定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五、申报时间1、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6:00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2、线下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6月5日16: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3、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16室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5/11
  • 2023年度金山区技术合同奖励申报-申报主体及准备材料通知
    根据《金山区关于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金委办发〔2022〕17号)和《金山区关于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金科〔2022〕77号)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金山区技术合同奖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1.申报单位为注册在金山区内的企业;2.申报单位为技术合同中的卖方(受托方、出让方、服务提供方、研究开发方),如果技术合同中的卖方是境外单位(包含港澳台)的,申报单位为技术合同中的买方;3.申报单位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取得认定登记证明,并在2022年度累计登记金额达到2000万元。二、奖励标准合同累计成交金额奖励金额(万元)2000万元(含)-5000万元0.55000万元(含)-1亿元11亿元(含)-2亿元22亿元(含)-3亿元33亿元及以上5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在网络申报系统中填报资料,需提供以下材料:1.补贴申请书2.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清单3.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供本年度入库登记编号四、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31日五、申报方式登入上海“一网通办”,选择“金山区”,轮播窗口选择“科技点‘金’”进入,在“我要办”栏目选择“金山区技术合同奖励申请”进行申报。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5/11
  • 关于2023年松江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数字化诊断服务商能力清单申报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沪数字化办〔2022〕2号)的文件要求,聚焦松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环节,培育一批“深耕、懂行、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加快推动本区企业数字化改造,拟在本区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优秀、市场反应良好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数字化诊断服务商予以公布。现就开展松江区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和数字化诊断服务商能力清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2.申报单位具备工业互联网或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案例证明;3.申报单位产品或服务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创新特征,且具有本地服务基础和能力保障,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4.已被纳入本市及松江区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商名录且仍在认定期内的单位,直接纳入本次服务商能力清单,只需提供相关服务商名录公开查询渠道和申报材料2、7。二、申报材料1.2023年松江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数字化诊断服务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1份);2.松江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数字化诊断服务商信息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各1份);3.营业执照扫描件;4.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扫描件;5.提供专业服务的有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其他佐证材料;6.相关荣誉、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7.企业宣传图和案例宣传图原图各3张(每张图大于1M)。三、申报流程1.松江区科委收到申报单位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初审合格后,由区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报批后将予以公布;2.申报单位按附件要求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后交到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乐都西路867-871号)4号楼2楼A30窗口(工作日8:30-11:00 13:30-16:30)。另外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iuyihui songjiang.gov.cn;3.申报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5/10
  • 2023年度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及支持方向
    为了实现长宁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发展目标。依据《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1〕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注:申请第三年房租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商务规〔2019〕1号)和《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商务发〔2019〕40号),2023年度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或长宁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各类总部机构。具体包括:根据上海市相关总部认定办法,取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二、支持方向1.吸引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发展。支持新引进落地长宁(新设、迁入)的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企业总部以投资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采取企业总部和其在长宁区控股关联企业打包的模式申报扶持资金申报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引进落地长宁(新设、迁入)的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2.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设立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支持长宁区内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企业总部以投资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采取企业总部和其在长宁区控股关联企业打包的模式申报扶持资金。申报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3.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可持续发展。(1)支持新引进落地长宁(新设、迁入)的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2)支持区内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3)企业总部以投资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采取企业总部和其在长宁区控股关联企业打包的模式申报扶持资金。申报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长宁区内的或新引进落地长宁的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4.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发展。(1)支持长宁区经市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2)支持长宁区经市级认定的民营总部型机构;(3)支持未享受过区级财政房租补贴的民营企业总部和民营总部型机构申请房租补贴或购建自用办公用房补贴;(4)2021年已申请房租补贴的民营企业总部。申报要求:2021年已申请房租补贴的民营企业总部申请第三年房租补贴。5.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做大做强。支持长宁区内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企业总部以投资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采取企业总部和其在长宁区控股关联企业打包的模式申报扶持资金。申报要求:2021年政策实施开始后,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符合实施办法中营收、营收增长率等要求。三、申报条件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或长宁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各类总部机构。具体包括:根据上海市相关总部认定办法,取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批复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2.单位处于行业龙头或领先地位,有较强的行业引领作用,并对长宁区经济、社会建设有重大贡献。3.申报单位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四、申报材料1.基本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材料放入装订材料,同时额外单独提交2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财务报表,新设单位提供当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材料放入装订材料,同时额外单独提交2份);(6)其他的相关材料。2.指定申报材料(1)吸引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发展:①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信息表。(2)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设立总部和总部型机构:①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信息表。(3)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可持续发展:①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申请企业与办公载体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或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买卖合同、发票、发票详细信息汇总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信息表。(4)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发展:①长宁区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申请企业与办公载体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发票详细信息汇总清单或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信息表。(5)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做大做强:①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信息表。五、申报流程由长宁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组织开展申报及项目管理。申报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发展中的第三年房租补贴采取邮件申报。申报吸引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设立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可持续发展、吸引总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区内总部企业发展壮大采取网上申报。1.邮件申报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26日,开展集中电子档政策申报材料收集,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用印(封面用印,成册需敲骑缝章),将完整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长宁区民营企业总部发展政策申请+发送日期”如:上海信港科技有限公司+长宁区民营企业总部发展政策申请+20230505)。2.邮件发送地址:swcenterone 163.com3.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26日,开展集中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可自动生成上传),并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盖章,清晰扫描为电子版后一一对应上传至规定条目。4.网上申报入口: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详见附件:资金申报事项操作手册5.初审及复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9日(逾期不受理),开展网上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企业及时补正。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企业在线导出申请表,打印纸质版后签字盖章,连同装订成册的其余材料一同递交。6.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5日;申报地址: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延安西路2299号3楼3C35-39室)(逾期不受理)。7.纸质材料申报要求:(1)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2)申报单位需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3)确保承诺纸质申报材料和提交的最终稿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不退还)8.由长宁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六、资助方式1.吸引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设立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2.租房、购房补贴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分三次拨付扶持资金。3.吸引总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区内总部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做大做强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5/09
  • 2023年度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及材料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推动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政策落地,助力上海市“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依据《长宁区支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4号)的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重点支持具有智能网联特征的商贸服务、旅游及出行服务、家庭及健康养老服务、文娱体育服务、专业服务等“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发展。二、支持方向1.降低办公成本。对经认定备案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企业租购办公用房进行补贴。申报要求:需为2021年后引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新引进的总部或地区总部、业务中心(名列工信部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2)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细分领域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明显,且获得过知名风险投资机构两轮(含)以上投资(或实际到位风险投资达到一定金额)。在政策享受期间需根据单位发展制定明确的阶段目标,向区商务委报备单位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并购、变更、减资、注销、迁移等)。对单位运行过程中有重大调整的,区商务委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调整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政策原则上不可重复享受。2.产业项目扶持。支持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新终端、新应用场景等创新化发展,支持符合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申报单位的核心技术、产品及主营业务应属“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领域,能够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前景好、创新性强、具备带动示范效应的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3.投资项目补贴。名列知名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榜单的投资企业投资的,且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申报要求:获得清科等榜单中投资企业投资的单位,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完成的项目。4.支持头部企业发展。鼓励平台型企业持续扩大规模,培育提升企业交易能级。申报要求:经评估审核,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平台交易额达到千亿元以上。5.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支持单位在长宁举办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的“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端论坛、创投行业沙龙、品牌推介、交流会展等活动。申报要求: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已经完成的项目。6.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功能性的“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平台类项目。申报要求:平台须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7.产业特色载体建设。支持载体建设,吸引具有品牌价值和资源整合优势的单位落户。申报要求: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已经完成的项目。三、申报条件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2.申报单位对长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综合贡献。四、申报材料1.基本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4)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设单位须提供最新税控财务报表;(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公章);(6)其他能够证明实施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2.指定申报材料(1)降低办公成本:①《长宁区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②申报单位与长宁区办公载体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或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相关总部证书、单位获得的投资的证明文件(在区市场监管局调取的单位股权变更申请书、委托书、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单位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以及单位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等)、知名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榜单(加盖公章)。(2)产业项目扶持: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财务履约能力测算表的证明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加盖公章);③其他能够证明实施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加盖公章)。(3)投资项目补贴: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单位获得的投资的证明文件(在区市场监管局调取的单位股权变更申请书、委托书、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单位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以及单位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等)(加盖公章);③知名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榜单(加盖公章)。支持头部企业发展: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年度平台交易额的专项审计报告。(5)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活动总结(包括:机构概况、活动情况、活动效果、照片、媒体宣传材料等),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等相关的合同(需注明具体活动名称)及发票、付款凭证(加盖公章);③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④下一年度拟落地长宁的相关活动(加盖公章)。(6)公共服务平台建设: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建设平台过程中发生费用的凭证材料(自有资金投入证明、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购买或租借设备及服务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供应商资质等)(加盖公章);③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运营及功能的具体介绍(加盖公章)。(7)产业特色载体建设:①《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特色载体建设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加盖公章);③与业主签订的经营合同(复印件)(如租赁合同等)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改造工程(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及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加盖公章);⑤载体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五、申报流程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长宁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组织开展申报及项目初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1.网上申报除降低办公成本项目外,各申报单位可登录一网通办网站,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或市场主体扫码登录(详见附件6:资金申报事项操作手册),网上填报资金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1日。系统审核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6日。系统将在相应时间节点关闭,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逾期不受理)。2.书面材料受理(1)降低办公成本项目请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封面用印,成册需敲骑缝章),发送至邮箱:swcenterone3 163.com,邮件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1日。(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全称+“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降低办公成本+发送日期”)。(2)待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需现场提交带水印的书面材料(娄山关路35号大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确保承诺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3)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须签字盖章齐全。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退还)。六、资助方式1.降低办公成本项目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分三次拨付扶持资金。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年租金的30%且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后补贴支持,连续补贴3年。在区内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款的1.5%且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后补贴支持,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2.产业项目扶持项目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分两次拨付扶持资金。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30%,剩余70%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3.投资项目补贴、支持头部企业发展、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4.产业特色载体建设项目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扶持资金。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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