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征集《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
    智能机器人是上海市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核心装备,是先进制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的前沿方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沪府办发〔2022〕12号),为推动上海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智能机器人终端带动、赋能百业的应用优势,现面向上海市征集《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具体通知如下。一、功能定位《推荐目录》将搭建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对接的信息渠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并推广应用,解决智能机器人场景落地存在的局限性问题,促进产业成果更好地赋能工业、医疗、农业、建筑、应急及社区生活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助推城市数字化转型。同时,鼓励机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新产品、新业态上市,为上海巩固智能终端产业领跑优势、强化城市发展竞争力注入新动能。二、编制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征集、评选、发布工作;企业自愿申报,申报的智能机器人产品已在相关场景实现典型应用。《推荐目录》助力机器人企业获得市场认可、扩大业务规模。二是推荐先进,鼓励创新。《推荐目录》中的智能机器人企业及产品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能够为应用方带来高效、便民、智慧、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效益。《推荐目录》支撑企业构建“创新-应用-盈利-迭代创新”高效循环,激励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三是动态更新、打响品牌。《推荐目录》每年更新并发布一次,根据技术进步与场景拓展情况,动态调整推荐对象,打造一批代表“上海制造”水平、家喻户晓的智能机器人终端品牌。三、征集领域1.工业智能。应用于上海市智能工厂的协作机器人、自适应机器人、复合机器人及物流仓储机器人。2.医疗健康。腔镜、骨科等手术机器人,清洁消杀、巡诊护理、配药送药等医疗辅助机器人,康复训练等康复机器人。3.公共服务。核酸采样机器人,商业配送机器人,餐饮、迎宾、引导、环卫等服务机器人。4.家用服务。教育咨询、娱乐陪护、助行助浴、智能看护等家庭及养老服务机器人。5.农业服务。耕种栽培、作物植保、果蔬采摘、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器人。6.建筑服务。砌墙抹灰、搬运加工、增材制造等建筑机器人。7.特种应急。消防灭火、应急救援、安保巡检及排爆等特种环境作业机器人。四、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上海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掌握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与集成服务的相应能力,依法拥有智能机器人产品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单位报送的典型场景应在国内已形成成熟的落地场景。鼓励机器人企业牵头用户单位联合申报,并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3.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参与供需对接、公开宣传、展览展示等配套活动,积极推广案例经验。五、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编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申报提纲》(详见附件1),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并刻光盘,于11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的区经委(商务委)。(二)各区经委(商务委)牵头组织本地区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按推荐顺序填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邮箱:shznzz@126.com。(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论证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等技术先进性、场景适配度、应用成熟度、社会经济效益等,依据评选结果分行业形成《推荐目录》。六、配套支持1.推动供需对接。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组织供需对接与产融对接活动,促进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金融机构交流对接,挖掘拓展应用场景,基于市场化原则增进上下游合作。2.开展宣传推广。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场景推广范围;建设上海市智能机器人展示中心,集中展示《推荐目录》相关产品与场景,组织用户单位、市民参观体验。3.加强专项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统筹用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面向入选《推荐目录》的机器人企业,择优支持重点技术攻关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机器人企业联合相关机构制订智能机器人新标准;鼓励各区、园区对进入《推荐目录》的属地企业给予奖励,争创一批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集聚区与应用场景示范区。来源:上海经信七、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7
  • 【申报通知】关于2022年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若干支持事项申报通知
    根据临港新片区相关前沿产业专项及创新生态政策,2022年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若干支持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政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431平方公里范围内)重点发展的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围绕“4+2+2”前沿产业集群(即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氢能等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符合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事项。二、支持内容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可申报符合以下专题的支持内容,每家企业或单位每类支持事项原则上只能申请不超过两个专题,对于已立项且到期尚未验收、已结题或者已撤销的临港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企业,按照“同类不重复、从优扶持”的原则,予以有限支持,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过的事项,本次不再予以支持。(一)促进产业发展支持事项专题一支持采购区内企业研发、制造的产品及服务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临港新片区企业采购新片区内无股权关联企业研发、制造的产品和生产性服务,按实际采购发票额予以补贴。专题二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给予一次性奖励。专题三支持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建设(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落地的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的行业协会,给予补贴;(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举办重大学术活动和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力的交流活动,给予补贴。专题四支持创新资源集聚及创新创业活动(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认定备案的在新片区举行的创新资源集聚及创新创业活动,给予补贴;(2)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集成电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工业设计、生产性服务等领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前10名成绩的团队,在新片区注册公司并带项目、带团队开展研发经营、项目产业化等,并且公司注册运营满一年,给予补贴。(二)集成电路产业支持事项专题一支持企业EDA软件购买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根据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并在临港新片区范围内使用的费用(含软件升级费用)给予补贴。专题二支持企业IP购买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根据企业购买IP(来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开展高端芯片研发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贴。专题三支持企业测试验证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根据企业开展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专题四支持企业流片(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根据产生的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给予补贴;(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根据产生的流片费用给予补贴(FullMask: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专题五支持企业生产性用电对于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经认定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材料等生产型企业,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用电成本,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给予用电费用补贴。专题六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给予奖励;(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给予奖励;(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集成电路装备及材料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给予奖励;(4)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鼓励集成电路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支持其开展境内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根据成功并购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的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贴。专题七支持推广应用(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且单款芯片产品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按照销售金额给予奖励。;(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按照销售金额给予奖励。(三)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事项专题一支持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和率先应用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人工智能类型企业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研发和生产以及网络智能化改造和新型工业互联网络规模化部署,对支付给信息运营服务商的费用,给予补贴。专题二支持技术落地应用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列入国家、上海市认定的临港新片区内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重大专项项目给予配套奖励。专题三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1000万、2000万、5000万、1亿、5亿、10亿元、50亿,给予奖励;(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海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1000万、2000万、5000万,给予奖励。专题四支持企业落户新片区(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新片区落户的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注册并实到资本金2000万元(含)以上,根据实缴资本金额,给予奖励;(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有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临港新片区的人工智能企业,根据基金投入资金金额,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专题五支持产教深度融合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临港新片区高校利用原有的计算机、计算数学、软件开发、信息控制工程等专业优势,升级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和学科,成功建成专业和学科的学校和学院,经综合评估对产业的支撑和绩效作用后,给予每个专业和学科一次性奖励。(四)生物医药产业支持事项专题一支持企业取得生产批件与上市销售许可(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取得新药药品生产批件、药品上市许可、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物医药企业,予以资助;(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并新增加适应症的药品,予以资助。专题二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1)生物医药类企业首次进入2021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给予奖励;(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给予奖励;(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30亿元,给予奖励;(4)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单品种年度销售收入突破1亿、3亿、5亿、10亿元,给予奖励。专题三支持产品委托生产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委托临港新片区内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临港新片区内,按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给予资助。专题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出口规模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生物医药企业,给予补贴。专题五支持申报专业资质认证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生物医药领域的国际、国内相关专业资质认证,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资助。专题六支持绿色发展(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租赁方式开展研发工作的微小型、孵化类生物医药研发类企业,补贴环评服务费用;(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对规范化收集、分类、暂存及处置危险废弃物,且危废产生量不大于5吨/年的生物医药研发类企业,补贴危废处置费用。(五)航空航天产业支持事项专题一支持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到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外航空航天领域企业,按实缴资本金额,给予奖励。专题二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研发和生产性服务类企业,给予奖励;(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以生产制造为主的企业,给予奖励。专题三支持并购重组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成功并购重组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专题四支持示范应用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企业认定为国家级或者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或示范车间,给予奖励。专题五支持测试验证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开展工程样机(样品)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专题六支持获得资质认定(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取得航空航天领域内由中国认定或颁发的资质,给予奖励;(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由航空航天领域国际行业机构或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国家认定或颁发的资质,给予奖励。(六)支持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专题一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临港新片区批设立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给予资助。专题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科技成果拥有方等将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给新片区内企业(与转让方无关联关系)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给予奖励。专题三支持争取科技创新奖励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给予奖励。专题四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健全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落地新片区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经认定予以资助。专题五支持国际协同创新(1)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海外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新中心的新片区内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经认定予以资助;(2)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跨境创新合作业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转移方式引进国外机构的先进技术,或通过股权并购等其他商业合作方式引进国外科技公司创新业务产品,并新设项目公司等实体机构落地新片区,按实缴注册资金给予资助。三、申报审核程序(一)申报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3日(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临港新片区频道,选择“线上服务”办事汇专栏中的“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三)评审方式:申报事项经预审、初审、复审等评审环节,需要专家评审的事项由临港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四)公开公示:临港管委会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事项计划,并予以公示。来源:临港新片区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7
  • 【申报指南】关于嘉定区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为落实《嘉定区关于支持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2021〕8号),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意见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政策说明(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1、鼓励优质项目落地。政策说明:按照《关于加强上海市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2、鼓励企业实施汽车“新四化”转型提升项目。政策说明:获得国家级、市级技改资金的项目,经项目认定立项并完成验收后,其项目中汽车“新四化”可申请区级50%的额外扶持。(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国家或市级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改项目立项文件;(2)验收专家组出具的项目验收意见;(3)国家或市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下达已验收合格的技改项目余款计划的文件。3、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政策说明:规上传统汽车企业转型为汽车“新四化”企业并首次列入嘉定区汽车“新四化”规上企业名单的,经认定汽车“新四化”业务占比达到60%以上的,以上一年对区贡献为基数,增量部分三年内分别给予100%、90%、80%奖励;汽车“新四化”业务占比达到30-60%的,以上一年对区贡献为基数,增量部分三年内分别给予60%、50%、40%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企业转型申报材料:具有A类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汽车“新四化”业务占比证明材料。首次纳统申报材料: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汽车“新四化”统计的证明材料。(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4、足额配套资助项目。政策说明:(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对产业发展项目给予10%配套奖励,对科技攻关项目给予30%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2)工业强基专项,对重点项目给予30%配套奖励,对一般项目给予10%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3)首台套专项,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的给予10%配套奖励;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的给予30%配套奖励;对示范应用项目给予20%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被国家级和市级部门立项或认定的、立项或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强基、首台套等项目认定文件复印件。5、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改装。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采购辖区内企业产品及服务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改装进行评审认定,被采购的企业需要拥有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自主知识产权,改装后的车辆需纳入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汽车城集团)申报材料:(1)交付完成的采购合同、相关发票(须证明所发生费用与该项目有关)、支付凭证、收货凭证等复印件;(2)改装车辆使用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证明材料;(3)车辆纳入数据中心的证明材料;(4)企业无关联承诺书。6、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制造产品与服务。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采购辖区内企业产品及服务进行评审认定,被采购的企业需要拥有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自主知识产权;政策支持金额10万元(含)及以上的产品采购合同。(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交付完成的采购合同、相关发票(须证明所发生费用与该项目有关)、支付凭证、收货凭证等复印件;(2)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3)企业无关联承诺书。(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7、支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说明:按照《嘉定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嘉科合〔2021〕3号)执行。(责任单位:区科委)8、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政策说明:按照《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嘉科〔2019〕19号)执行。(责任单位:区科委)9、支持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发展。政策说明:由区科委牵头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运行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10、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政策说明:企业参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并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后,在市级政策每1积分奖励3万元的基础上,嘉定区原则上按照每1积分额外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企业参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并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及奖励资金的相关佐证材料。(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11、鼓励参与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参与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投资认定,相关设施需要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10%的标准进行补贴,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0%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建管委、区交通委)申报材料:(1)具有A类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2)项目投资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12、支持加氢站建设。政策说明:企业参照《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申请上海市加氢站建设补助并取得相应补助资金的,嘉定区按照本区政策标准给予额外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建管委)申报材料:企业申请并取得上海市加氢站建设补助资金相关证明材料。13、引导降低加氢成本。政策说明:企业参照《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申请上海市加氢补助并取得相应补助资金的,嘉定区按照本区政策标准给予额外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建管委)申报材料:企业申请并取得上海市加氢补助资金相关证明材料。14、探索氢能供给创新。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五)鼓励企业示范应用15、鼓励智能网联企业商业化示范应用。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开展商业化示范应用效果进行评审认定。(责任单位:区经委、交通委、汽车城集团)(1)车辆自获得示范应用资格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有效行驶里程须达到基础里程数,具体如下:智能出租车、智能公交2000公里;定制小巴、智能重卡1000公里;智能转运、自动驾驶观光接驳车500公里;无人配送车、无人清扫车200公里。(2)车辆自获得示范应用资格之日起,单车一年内累计有效行驶里程达到基础里程的,按照超出的里程数给予资金补贴,具体如下:超出基础里程0-4000公里部分补贴5元/公里;超出基础里程4000-8000公里部分补贴3元/每公里;超出基础里程8000公里以上部分补贴1元/公里(3)自动驾驶车辆累计公里数将不得重复计算。申报材料:(1)单车获得示范应用资格之日起,单车一年内商业化示范应用里程数证明;(2)商业化示范应用资格证明。16、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情况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区经委、汽车城集团)申报材料:(1)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证明材料;(2)企业在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内的发生的相关测试合同复印件;(3)合同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17、鼓励使用高精度地图。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使用本区高精度地图供应商的产品开展各类示范应用情况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申报材料:(1)采购合同、相关发票(须证明所发生费用与该项目有关)、支付凭证、收货凭证等复印件;(2)企业无关联承诺书。18、支持开展共享出行服务。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牌照额度以及提供专项或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19、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应用。政策说明:参照《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执行。(责任单位:区经委)20、鼓励车辆“新四化”示范应用。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21、鼓励重点领域模式创新。政策说明:(1)设计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及通勤客车参照《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执行。(2)企业新购入设计总质量12吨(含)以下燃料电池货车开展示范运营且每个考核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给予最高0.5万元/车/年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设计总质量12吨(含)以下燃料电池货车需提供开展示范运营相关佐证材料。22、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六)保护企业知识产权23、支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授权一年内的国外发明专利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核定资助金额。(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1)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清单(含专利名称、授权专利号、申请日期、授权日期、授权国家或地区等);(2)发明专利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财务凭证复印件、真实性情况说明(含官方费用的详情);(3)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通过的相关证明。24、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进行认定并验收,待验收通过后,按验收结果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结果为优秀的扶持不超过50万元、结果为合格的扶持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的申报认定要求提供申报材料。25、促进知识产权信息高效运用。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专利导航项目进行认定并验收,待验收通过后,按验收结果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结果为优秀的扶持不超过30万元、结果为合格的扶持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的申报认定要求提供申报材料。26、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维权事项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核定资助金额。(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1)知识产权维权事由资料、案件行政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经司法确认的调解书;(2)维权费用凭证(包括司法鉴定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无效宣告受理费、律师费、调解法律服务费等合理支出费用);(3)维权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证明文件。27、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金融服务事项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核定资助金额。(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申报材料:(1)银行出具的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已完成还本付息的凭证(含银行出具的还贷记录清单);(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所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保险申报材料:(1)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含专利保险、商标保险);(2)保险费发票、支付保险费的相关转账凭证;(3)投保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证明文件。28、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知识产权交易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核定资助金额。(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1)知识产权(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转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涉及转让登记手续的相关文件;(3)所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明文件。29、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政策说明:由区市场监管局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和机构进行认定,每个项目只对本区参与企业和机构中排名最高的一家单位进行资助。团体标准项目只能由被政府部门采信的社会团体进行申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按照年度《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七)加大企业金融扶持30、鼓励股权投资。政策说明: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31、提供贷款贴息。政策说明:由区经委对企业项目申请贷款相关情况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项目建设批复材料;(2)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企业借款到账证明复印件;(3)投资项目备案证明。32、支持企业上市。政策说明:由区经委对企业上市情况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股改上市包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上市成功的有关证明材料。33、支持企业收购并购。政策说明:企业成功并购国内外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企业或研发机构并全资控股,由区经委对企业收购并购情况进行认定,收购并购行为须符合嘉定区产业发展导向。(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收购并购国内外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企业或研发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并购成功证明材料。(八)完善产业配套环境34、加强人才引进和服务。政策说明:按照《关于支持五个新城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等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35、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说明:已成功申领嘉定区精英人才服务卡银卡的紧缺人才和专业人才,经区经委牵头认定后,按其个人对区贡献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1)嘉定区精英人才服务卡银卡证明材料;(2)企业对人才推荐材料;(3)企业与员工服务合同;(4)个人对区贡献相关证明材料。36、鼓励创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政策说明:企业牵头创建的汽车“新四化”产业联盟或行业组织须符合嘉定区产业发展导向并对产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经社团登记并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后,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贴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申报材料:(1)会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组织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联盟或行业组织的章程;(3)联盟或行业组织正常运行的其他佐证材料。二、其他事宜(一)申报主体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嘉定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企业或机构。2、其他符合各项政策申报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二)基础申报材料除上述需提供的专项材料外,所有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6、其他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三)申报流程1、资格审核企业或机构在申报相关政策后,由区经委牵头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及专家,对照嘉定区汽车“新四化”产业指导目录开展“汽车‘新四化’相关企业”资格认定。企业需通过资格认定后,方能进入评审环节。已列入嘉定区汽车“新四化”规上企业名单的企业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2、政策评审(1)申报企业对照本指南,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所属街镇。(2)各街镇初审后将企业材料及推荐函汇总报送至区经委,经委组织资格认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送至各责任单位评审。有多个责任单位的,由排名第一的单位牵头评审。(3)各责任单位负责受理、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形成评审意见。每年的申报材料可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要求企业补充提供。(4)各责任单位将评审意见报区经委汇总。(5)区经委汇总后对拟扶持企业予以公示。(四)其他事项1、本指南支持事项原则上依据《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确的有关发展方向执行。2、本指南中的新引进企业,指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且税收征管地在我区的企业。3、申请扶持的企业须三年之内未发生过影响恶劣的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过经环保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问题。企业公共信息综合评价结果良好,且评价周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4、企业当年度累计获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其当年对区贡献总额,企业单项扶持资金超1000万元,可以分年度执行。5、本指南中所有项目均采取先申报、后补助的方式。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区、镇其他产业政策扶持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单项不重复”原则执行。6、经查明企业在申请扶持时提供虚假材料及内容的,中止其申请;已同意的,撤销其申请,同时追回已享受的政策扶持,并予以通报,相关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7、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申报企业的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等因素,对企业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存在重大违法、违纪和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当年度扶持资格。8、本指南试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或本区颁布新政策,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区经济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予以调整。9、本指南未尽事项在下达申报通知时再作补充规定。10、本指南由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嘉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共同负责解释。来源:上海嘉定三、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7
  • 【公示公告】关于202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二批)公示
    2022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第二批)已经结束。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附件1.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演艺)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上海大剧院大剧场、中剧场、小剧场上海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剧场2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歌剧厅、音乐厅、演奏厅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剧场3共舞台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剧场4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剧场5上海人民大舞台上海人民大舞台国际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剧场6上海话剧艺术中心艺术剧院、D6空间、戏剧沙龙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剧场7浦东大戏院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剧场8上剧场上海表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剧场9上海交响乐团主厅上海交响乐团剧场10上海保利大剧院大剧场、小剧场、水景剧场上海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剧场11上海天蟾逸夫舞台上海天蟾逸夫舞台剧场12九棵树(上海)未来艺术中心大剧场、实验剧场、小剧上海南栖剧场管理有限公司剧场13上海保利城市剧院上海保利春申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剧场14黄浦剧场中剧场上海黄浦剧场有限公司剧场15尚演谷浸入式剧场上海尚演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剧场16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大剧场、实验剧场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剧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剧场17儿童艺术剧场大剧场、小剧场上海儿童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剧场18大宁剧院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剧场19上音歌剧院上海上音演出有限公司剧场20马兰花剧场中国福利会儿童艺术剧院剧场21宛平剧院上海市宛平艺苑剧场22静剧场上海兰馨影业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剧场23仙乐斯木偶剧场上海木偶剧团有限公司剧场24长江红匣子剧场星在演艺(上海)有限公司剧场25小伙伴剧场上海小伙伴剧场剧场26云峰剧院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剧场27索石剧场索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剧场28兰馨悦立方小剧场上海兰馨影业有限公司剧场29摩登天空上海摩登嘉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0长江剧场黑匣子星在演艺(上海)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1JZ爵士文化中心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2大世界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3星空间1号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4育音堂音乐公园上海育音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5管弦乐排演厅上海上音演出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6未来剧场上海星在西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7光影车间·咖啡书吧上海兰馨影业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8读者·外滩旗舰店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39THE BOXX徐家汇上海翎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0THE BOXX城市乐园上海贸盒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1上汽·上海文化广场户外舞台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2黄浦剧场黑匣子上海黄浦剧场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3hahaland喜剧秀(星空间2号)吾哈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4儿童艺术剧场演艺新空间上海儿童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5笑果工厂新天地店上海笑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演艺新空间46上海文慧沪剧团上海文慧沪剧团民营院团47上海现代人剧社上海现代人剧社民营院团48上海开心麻花剧团上海开心麻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营院团49上海勤苑沪剧团上海勤苑沪剧团民营院团50上海新东苑沪剧团上海新东苑沪剧团民营院团51上海张军昆曲艺术中心上海张军昆曲艺术中心民营院团52小韦伯儿童音乐剧团上海小韦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民营院团53上海上艺戏剧社上海上艺戏剧社民营院团54上海光启话剧艺术中心上海光启话剧艺术中心民营院团55上海徐俊戏剧艺术中心上海徐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民营院团56上海安可艺术团上海安可艺术团民营院团57笑乐汇相声社笑苑(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营院团58上海古凡交响乐团上海古凡交响乐团民营院团59上海阳光舞蹈团上海阳与光舞蹈团有限公司民营院团60品欢相声会馆上海品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营院团61上海浦东彩芳沪剧团上海浦东彩芳沪剧演艺服务中心民营院团62拾捌剧社上海星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营院团63DramaKids艺术剧团上海誉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营院团64彩虹合唱团上海西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营院团65优秀民营院团展演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民营院团66沪剧月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民营院团67民营院团长三角宣传推广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民营院团68院团负责人培训班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民营院团69上海演出票务管理平台上海东方数据广播有限公司演艺票务实践机制70原创实验戏剧《简Ai》上海出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1小韦伯原创演艺产品+创意社区服务品牌上海小韦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2“非这样生活”体验式剧场项目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3多元音乐文化展演——2021天地世界音乐节项目上海沃得英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4BFC外滩音乐艺术节上海粉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5ARK城市新文化空间上海星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6何似在人间新国乐沉浸艺术展上海音乐厅管理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7沉浸式剧场《消失的航班》上海华人梦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78《方舟 重启》沉浸式项目上海上影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多业态融合 附件2.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网络视听)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启航:当风起时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络剧2千古玦尘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络剧3在希望的田野上上海福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网络剧4机智的上半场上海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网络剧5我们的新生活上海枫海影业有限公司网络电影6了不起的宝藏·探宝上博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专业节目7《脱口秀大会》第四季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专业节目8小小少年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节目9智慧中国:前沿科学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节目10樊登讲经典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业节目11“喜马拉雅之夜·2021幻音之旅”剧情式晚会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专业节目 附件3.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艺术品)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艺术品板块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持艺博会发展2西岸艺术与设计博览会上海铁海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有限公司支持艺博会发展32021 ART021上海廿一当代艺术博览会上海凯蓝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持艺博会发展42021影像上海艺术博览会(PHOTOFAIRS Shanghai 2021)上海富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艺博会发展52021(第十届)上海城市艺术博览会上海甲田由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支持艺博会发展6贝浩登画廊发展资金扶持上海贝浩登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支持画廊发展72021艺博画廊展览项目上海艺博画廊有限公司支持画廊发展8弘扬海派艺术,开启云端新模式——沪上代理制画廊敬华艺术空间上海敬华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支持画廊发展9窗画廊艺术展览项目上海窗宇画廊有限公司支持画廊发展10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月期间举办高水准艺术品拍卖会上海嘉禾拍卖有限公司支持艺术品拍卖行发展11敬华202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敬华(上海)拍卖股份有限公司支持艺术品拍卖行发展12朵云轩202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支持艺术品拍卖行发展13上海·2021全国国有文物商店艺术品交流会上海文物商店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14上海青年艺术家培育平台建设—2021“未来可期”主题活动上海序曲展览有限公司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15中华匠心工艺创新传承数字化发展平台上海宝库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16海上名家艺术品在线展示暨拍卖平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17《确实中的冲击》—上海首届元宇宙数字艺术展”及《革新的契机》数字艺术高峰论坛上海艺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18秋海堂大师工作室上海秋海堂文化艺术中心支持产业服务平台或创新项目建设 附件4.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谊园乐活季上海幸谊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消费集聚区2迪士尼小镇四季文化节庆上海国际主题乐园配套设施有限公司消费集聚区3多业态消费集聚区项目—旧校场路市集项目上海南方家电商厦有限公司消费集聚区42021爵士上海音乐节17周年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消费集聚区5art circle 艺术文化圈系列活动上海万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消费集聚区6 百年老街的文艺乌托邦——塔南小集与州桥文创上海嘉定州桥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消费集聚区7九棵树(上海)未来艺术中心夏夜星河造梦计划上海南栖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夜间文化消费8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夜经济上海海昌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夜间文化消费9 明珠美术馆夜间文化消费项目上海明珠美术馆夜间文化消费10思南夜派对上海思南公馆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夜间文化消费11迪士尼小镇魔都夏日奇妙夜上海国际主题乐园配套设施有限公司夜间文化消费12沉浸式美食互动剧《玩味探险家》上海剧马当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夜间文化消费132021上海礼物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时报》社文创产品开发14四季上海文创产品开发与制作上海赛博东方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15“建筑可阅读”食品系列文创设计开发上海东方网投资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16万年长春文创项目上海博物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17大闹天宫X森达 潮款系列项目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18浦东美术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开发上海浦东美术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19《中国有戏》IP系列产品上海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0上海交响乐团文创产品上海交响乐团文创产品开发21多元化商品开发赋能书店运营上海钟书实业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2上海儿童艺术剧场“大鲸鱼文创”产品系列上海儿童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3一大文创丝绸配饰产品上海丝享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4宝山智慧湾“艺术之桥”复合型美学空间上海贝贝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5乐高®点点世界产品线推出中国市场乐高玩具(上海)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6开山系列包装设计(酒瓶+礼盒)上海开山酒业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7“小招喵”虎年新春礼盒——非遗工艺文创产品跨界融合项目上海起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28宛平文创—新颜2021•戏曲国潮上海长江剧场文创产品开发29”中国人的屋顶名片“——屋脊兽系列文创产品项目上海韵文博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30黄油猫实用性IP衍生品实践项目上海萌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文创产品开发 附件5.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动漫)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漫画百年党史•开天辟地》原创漫画上海混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创漫画2墨多多谜境冒险-消失的医务室(下)上海嘉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创漫画3《半小时漫画世界史2》原创漫画上海混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创漫画4《黑龙江寻宝记》原创漫画上海京鼎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漫画5《秦朝寻宝记》原创漫画上海京鼎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漫画6《美影大乐园》第一季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网络动画7网络动画片《阿七遨游记》动漫内容制作啊哈娱乐(上海)有限公司网络动画8网络动画片《伍六七之玄武国篇》动漫内容制作啊哈娱乐(上海)有限公司网络动画9电视动画《赛尔号第十一季裂空沧海》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电视动画10《百变马丁我爱古诗词》第一、二季上海今日动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电视动画11原创动画《超迷你战士第六季》、《超迷你战士第七季》上海左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电视动画12大闹天宫X上汽大众 新车推广项目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动漫产品13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CCG EXPO 2021)上海炫动汇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动漫重大活动14三维动画短片《稻草记》上海创蒲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级奖项 附件6. 2022年度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电竞)拟扶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别1《守望先锋联赛》上海龙之队主场赛上海网之易易之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竞品牌活动2完美世界电竞直播嘉年华完美世界午迪(上海)电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竞品牌活动3上海青年电竞人才主题季上海市电子竞技运动协会电竞品牌活动4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东方明珠安舒茨文化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电竞场馆5上海英柘体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安量子光电竞中心电竞场馆6VG 电子竞技俱乐部上海微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电竞战队7W.Edgm电子竞技俱乐部上海长业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电竞战队8狼队电竞-王者荣耀分部2021上海武卿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电竞战队9英雄体育内容制作平台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电竞制作分发平台   来源:上海文创
    2022/10/25
  • 【公示公告】关于闵行区2022年度拟认定创新研发中心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21〕5号)要求,闵行区科委通过组织专家对申报2022年度闵行区级创新研发中心的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进行了评审,现拟认定其中12家为“2022年度闵行区级创新研发中心”,相关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对名单中拟认定的闵行区级创新研发中心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闵行区科委创新发展科联系。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2022年度闵行区级创新研发中心公示名单(创新研发中心+依托企业)序号创新研发中心依托企业1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东富龙医疗装备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东富龙医疗装备有限公司4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6上海云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云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致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致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9上海问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问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上海稊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稊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1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2上海本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上海本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闵行
    2022/10/24
  • 【公示公告】关于上海市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通过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
济联合会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工作,已完成相关审核,现将上海市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附件1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示名单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第七批)编号示范企业名称主营产品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电梯控制柜2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热传输材料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图像传感器芯片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斗高精度GNSS接收机5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商用终端二、单项冠军产品(第七批)
编号单项冠军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1平板探测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先进炭材料用高性能沥青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低压断路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4冷轧汽车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Ex9M系列塑壳断路器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6国标ETC芯片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附件2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通过公示名单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第四批)编号示范企业名称主营产品1上海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五代液晶面板配套彩色滤光片 二、单项冠军产品(第四批)编号单项冠军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1SSB300系列光刻机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蜂窝无线通信模块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28/22/14/7纳米刻蚀机系列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经信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