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40万元资助奖励!
2020-03-09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截至时间为3月30日。满足申报条件并且有申报意向的话就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吧!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本次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指南的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

一、 征集范围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

2. 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8-01-01及以后出生) 。

2. 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申报企业须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申报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

2. 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

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申报企业须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申报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责任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2. 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二、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

7.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人员;(2)已入选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8.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9.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10.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实行优先支持政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3月30日16:30。


四、 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 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附件:《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