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助奖励!
2020-04-23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经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助奖励!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青浦区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青浦区2020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及本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2019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必须符合《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近两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三、支持方式

(一)“专精特新”企业

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

(二)公共服务平台

对本区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独立人员、独立经费的公共服务机构,经认定为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认定为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认定为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经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不同级别认定的,按就高原则差额补足。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 )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

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5月15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经委。

(四)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五)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专精特新”企业

1.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附件1-表格1)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

4.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

(二)公共服务平台

1.项目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附件1-表格2)

2.法人执照(证书)复印件(盖章)

3.单位自有服务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盖章)

4.2019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报告

5.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

6.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


六、特别说明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专精特新企业务必参照《运行监测操作手册》,在每月20号之前配合填报上月的企业运行监测报表(http://www.ssme.sh.gov.cn/)。


附件:1、“专精特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项目申请表

2、企业基本信息表

3、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用户手册

4、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

5、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公布2019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6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结果公示正文和名单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