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17批) 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020-06-12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17批) 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申报成功可获得政府一定的资金资助,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普陀区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普陀区商委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17批) 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通知得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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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普商务﹝2016﹞23号),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17批)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区依法注册且税收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和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

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企业决策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明显,能够持续支撑和保障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5人。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三证合一”复印件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包括:资产名称、型号、类别、数量、原值、开始使用日期)

5、上一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6、企业技术中心在职研发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等)

7、企业近3年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其他材料(包括:已获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书、产学研证明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要求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双面打印后按顺序装订,并用彩色插页分页,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建议胶装。另需将材料1、2、4、5、7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lingyun@shpt.gov.cn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

受理地点:书面材料递送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区投促中心。 


四、政府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上海市及本区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结合该中心的机构建设、项目研发所需设备的更新和完善,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区商务委研究同意并签订《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划任务书》后,对项目给予一定资助。资助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前期70%、项目验收后30%拨付到企业

 

附件:

1、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17批) 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