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
2020-07-09

近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上海市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通知得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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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落实“海外人才集聚工程2.0”行动方案,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申请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创新类

1.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

(二)创业类

1.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

3.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30%;

4.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单位担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副编审(含)以上等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单位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

(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院团担任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美术师、二级舞蹈设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等院校音乐曲艺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六)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B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或30万元/人、50万元/团队。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

(二)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0-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6. 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6年1月1日后入境。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鉴于今年突发的疫情,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至7月23日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7、为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服务于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及本市基层卫生机构的医务人才,可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

8、2020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 、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金融科技、国际贸易与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文化创意、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具有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等,且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可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1. 所有申请人须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凭认定号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23日。

2.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1)浦江A、B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浦江C、D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下载在线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7月30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相关附件:“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pdf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资格认定事项.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相关文件:关于发布《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