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资金奖励!
2020-07-23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静安区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静安区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通知的具体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传承发展战略新部署、《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上海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静安区中医药优势特色,我委将启动新一轮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提升中医药临床主干学科水平、培养中医药人才、增强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规模设施

专科门诊诊室配置合理。病床数≥20张。

(二)组织架构

建设单位将专科建设纳入医院重点工作,专科在院内外有较好的协作条件,有具体的专科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

(三)诊疗能力

专科临床疗效确切,总体质量、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区域领先;门诊和住院人次数、平均住院天数、床位使用率等指标维持较好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专科对全院业务的有一定促进作用;具备3-5年内建设成为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潜力者优先。

(四)特色优势 

专科具备较为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在门诊和病房积极应用中医药传统方法和技术;门诊、住院中药饮片处方占比符合要求。

(五)科研能力

专科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实力,主攻方向明确;专科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者优先。

(六)团队建设

专科梯队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专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专科主要成员曾参与过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专科负责人及团队近两年内无主要或完全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无医德医风问题。


三、资助对象和数量

本轮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面向区属公立医疗机构。遴选培育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建设单位1:1匹配,建设周期3年。优先支持上一轮建设成效显著的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第二周期建设。


四、受理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应符合招标方向,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考核指标可量化,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2、填写《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3份。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申报书》首页。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的单位须择优排序推荐。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7日前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电子版本发至jinganzhongyike@126.com邮箱。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JB8315000-2020-002 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的通知 附件.docx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静安区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0-2023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