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金奖励!
2020-07-24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科委发布了关于申报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松江区满足条件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松江区发布的关于申报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通知的具体内容:


关于申报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根据《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松科委〔2017〕45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集群试点工作一般以产业园区和领军企业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集群建设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主导产业市场前景广阔,主导产业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集群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集群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政府引导下的集群产业链协同机制,设立了相关工作管理机构。

(三)集群产业链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相对集聚;骨干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参与了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修)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骨干企业形成了生产配套或协作关系。

(四)拥有与集群产业链相关联的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交易、投融资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以及科研院所和教育培训等机构,其功能、能力符合集群产业的战略发展需求。


三、资金扶持

通过评审的,认定为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试点期一般为两年,支持额度不超过园区项目投入经费的 30%,最高 200 万元,按照认定后 50%、验收后 50%的比例划拨


四、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申报表;

(二)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计划(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保障);

以上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一份),于2020年8月15日前送达园中路1号522室松江区科委科技发展科。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07月24日



原文链接:关于申报2020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