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金奖励!
2020-08-11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商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徐汇区满足条件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徐汇区商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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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区域现代服务业规模和能级,根据《加快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的扶持意见》(徐商务发〔2017〕53号)和《徐汇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徐府发规〔2020〕1号),徐汇区商务委员会组织开展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2020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推动信息、生命健康、科技研发、文化创意服务业中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促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扶持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标准如下:

对于重点和优先类行业的企业,经综合评定,可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鼓励和培育发展类行业的企业,经综合评审,可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可予优先考虑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1.在上海市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2019年度销售收入一般为500万元以上(不可使用合并报表);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需符合项目支持目录(详见附件1)要求;

2.申报项目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投入并完成实施;

3.在规定建设期内,申报项目投资不低于30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投资内容应与项目内容匹配;

4.申报项目投资应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建设期利息等。其中: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软件购置(需入固定资产等资产类账)的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重不能低于20%;

5.同一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

(三)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申报单位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申报单位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4.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

5.申报单位为政府部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属于政府购买为主的项目;

7.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如码头、道路等基建项目;

8.属于制造业领域的项目;

9.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

10.前期已获得市、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单位,在扶持项目未验收前再次申报的项目;以及曾获得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但实施完成效果未达到良好的单位再次申报的项目;

11.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材料1-10为必备材料,材料11-15为可选材料)

1.《2020年度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2020年度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以及2020年1-7月财务状况相关证明;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原件;

7.购入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知识产权、产业化成果、奖励、鉴定、查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第三方评测、用户报告与反馈等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0.项目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实现的销售合同等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1.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相一致的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2.环保、消防等部门竣工验收批复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3.2018年以来申请单位获得的各级政府资助资金项目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建项目附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申请书;已验收项目附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14.申请单位参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物资重点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5.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以及包含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一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申报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登录徐汇区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xuhui.gov.cn/jingwei/)政务公开栏——部门文件中查看相关信息,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填写完毕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向徐汇区商务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

2.2020年第一批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请(现场受理书面材料)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15日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一份,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案,于左侧装订成册。

3.将对符合有关要求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申报单位给与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缺少相关内容的,需在受理期间补齐。过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完成后,徐汇区商务委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专项审计,组织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予以支持。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度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支持目录.docx

附件2:2020年度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后补贴).docx

附件3:2020年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