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600万元资金奖励!
2020-10-20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60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虹口区满足条件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虹口区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虹口区调结构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提升区域产业能级,现就开展2020年本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为本区获得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且验收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支持标准

根据项目协议书的约定,拨付区级配套资金。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项目协议书;

4.市级扶持资金到账凭证,包括首款和尾款凭证;

5.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

6.项目竣工报告、资金审计报告等项目验收材料。


四、申报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向虹口区发展改革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套,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五、支持方式

参考文件:《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

第六条 (支持方式)

引导资金采用分类支持的方式。

(一)重大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二)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三)一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区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项目总投资是指经评审小组委托的中介机构核定后的项目投资额。

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探索引导资金基金化运作和管理模式,结合风险投资等市场基金对企业或项目的投入情况,适当简化评审流程,研究跟投等支持方式,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支持对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七条 (支持标准)

对重大示范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对需突破支持上限的全市重大功能性服务业项目,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支持金额。

对重点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八条 (区级支持)

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企业的所在区,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与市级支持1:1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三个远郊区可按照不低于与市级支持1:0.5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各区应制定区级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项目给予支持。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020).xls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区级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