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青浦区2022年第二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我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从事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上下游企业。二、扶持内容及标准(一)开办资助对2020年起在本区依法设立且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开办扶持。(二)租金、购建房资助对2020年及以后设立或者迁入青浦区的企业,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给予租金扶持,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购建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按购建办公用房总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三)规模化发展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基地创建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五)应用示范项目对获得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区、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和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六)工业机器人购置企业在上年度技术改造中采购工业机器人(按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经专家认定,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购置金额不小于100万,且需单独备案),以工业机器人购置额的15%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一项目一材料”,每个项目需单独提供申报资料,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胶粘方式装订。(一)基础材料1.《青浦区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 公司简介、重要产品介绍及重点发展计划;3. 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二)专项材料各项目类别需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1.开办资助项目:由银行出具的实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及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租金、购建房资助项目:租金发票汇总表(附件3);房产证复印件;申请租金补贴的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发票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出发票复印件;申请建房补贴的提供有相应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竣工决算报告和审价报告。3.规模化发展项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基地创建项目:基地情况简介及重点发展规划、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5.应用示范项目:人工智能认定文件复印件。6.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工业机器人购置发票复印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专项审计报告。(三)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四、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企业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及两化融合自评估服务系统(http://shpg.cspiii.com)进行网上填报。(二)初审受理:各街镇、区属公司在产业申报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网络批转后,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直接报送至区经委受理。(三)联合审核:由区经委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及人工智能领域专家进行联合评审。(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区经委官网或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五)区级审核:通过联合评审及公示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六)资金拨付: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五、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月20日政策来源:上海青浦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4
  • 【申报通知】青浦区2022年第二批北斗导航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青浦区北斗导航产业集聚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青浦区北斗导航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青浦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从事北斗导航及相关领域的上下游企业。二、扶持内容及标准(一)开办资助对2020年起在青浦区依法设立且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开办扶持。(二)租金、购建房资助对2015年及以后入驻的企业,在青浦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给予租金扶持,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购建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按购建办公用房总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注:2015年前入驻的重点企业,可提请“一事一议”,由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会议最终审核)(三)规模化发展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基地创建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一项目一材料”,每个项目需单独提供申报资料,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胶粘方式装订。(一)基础材料1.《青浦区北斗导航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2. 公司简介、重要产品介绍及重点发展计划;3. 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二)专项材料各项目类别需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1. 开办资助项目:由银行出具的实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及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 租金、购建房资助项目:租金发票汇总表(附件2);房产证复印件;申请租金补贴的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发票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出发票复印件;申请建房补贴的提供有相应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竣工决算报告和审价报告。3. 规模化发展项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 基地创建项目:基地情况简介及重点发展规划、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三)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四、申报方式(一)企业申报:企业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及两化融合自评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二)初审受理:各街镇、区属公司在产业申报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网络批转后,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直接报送至区经委受理。(三)联合审核:由区经委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及北斗导航领域专家进行联合评审。(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区经委官网或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五)区级审核:通过联合评审及公示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六)资金拨付: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五、受理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月20日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2室来源:上海青浦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4
  • 【申报通知】青浦区2022年现代服务业(现代商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最高可获500万补贴
    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商规〔2021〕2号),青浦区2022年现代服务业(现代商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支持内容1. 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鼓励商业综合体引进国内外品牌企业,对引进国内外一线品牌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万元。2. 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全国、上海市、青浦区首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 支持发展夜间经济。支持打造具有一定规模、集聚一定人气的夜生活集聚区,经评定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项目的,给予运营方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经区级部门评定的,给予运营方一次性资金扶持25万元。4. 支持发展特色街区、特色小店。对新获评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商业特色街区、示范社区商业的运营主体,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特色小店”入驻商场、商业街、社区,对经认定且持续经营满1年的小店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运营资金扶持5万元。5. 支持举办新品首发活动。国际高端知名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等在我区举办有一定影响力新品首发活动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6. 支持引进商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商贸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类零售企业发展智能储物柜、保温外卖柜、智能售货机、无人贩卖机、智能回收站,经营满一年且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影响力的,经认定,首次在青浦租赁经营场所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照年租金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7. 支持老字号品牌引进培育。对新迁入的或者新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万元;对新迁入的或者新获得市商务委认定的“上海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万元。8. 支持品牌连锁化经营。对总部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连锁经营品牌企业发展连锁门店达到30家的,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30万元;以后每增加20家,给予资金扶持10万元。9. 支持规模型商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新引进的营业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5-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且运营一年内店铺开业率达70%以上、入驻商户落户并纳税在青浦比例达80%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分别给予运营主体资金扶持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10. 支持规模型商业零售企业。对新增商业零售企业首次年度零售额超过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扶持50万元、100万元;对现有社零额达3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新增零售额5亿元以上的给予资金扶持50万元。11. 鼓励跨界融合促进消费。鼓励本区制造业企业拓展供给侧能级,优化终端零售业务企业,鼓励成立属地线上、线下销售公司进行专业化营销,促进制造与促消费融合,零售额每达到1亿元给予销售公司资金扶持10万元。12. 支持现有商业升级改造。积极鼓励现有商业载体配套升级和业态调整,对运营期满五年且商业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载体,且对商业设施改造和业态调整整体超过70%以上,改造满一年且成效显著的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载体增加体验型、服务型功能的局部改造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13. 鼓励商业企业争创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经认定的年度“青浦区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给予每家资金扶持10万元。 14. 支持商业绿色节能发展。鼓励开展国家绿色商场、市级绿色商场创建。对获评国家级、市级绿色商场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万元、10万元。15. 支持社区商业发展。支持发展大型居住社区街坊商业,引入银行网点和大中型商业集团先进零售业态、老字号、品牌连锁企业、便民服务网点给予租金补助,给予入驻企业租金“三年租金减半”扶持。支持引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机构,对引进的专业运营公司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20万元。16. 支持乡村商业载体建设发展。对新开办和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示范性乡村商业网点,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建设装修扶持,扶持总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扶持资金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设立设备购置资金扶持。对新开办和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示范性乡村商业网点,按照每个网点设备购置费用的50%给予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扶持。设立房租租金扶持。对新开办和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示范性乡村商业网点,每个网点给予三年租金扶持,按年租金的30%给予每年每个网点不超过5万元的租金扶持。17. 支持早餐工程建设。鼓励总部落户在青浦的有品牌知名度和连锁经营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建设或改建提升并经市商务委认定的早餐加工配送中心(主要建设研发中心、生产设备、食品安全检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冷链配送系统等),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实际投资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推广早餐新模式,支持有品牌知名度和连锁经营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建设网订柜取等新模式早餐网点,对于开设到大居或者早餐薄弱社区区域的,每开设一个网点,按每个项目实际投资的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传统特色早餐网点建设,经示范性验收合格后,按每个项目实际投资的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18. 支持对接实施消费扶贫项目。对引入对口帮扶地区绿色农产品摆摊设柜、实现产品产销对接并取得实际扶贫成效的商场、超市、商业街,按照年租金的5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19. 支持举办购物节(季)及节庆促消费活动。鼓励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或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市、区重大购物节庆活动或其他促进消费活动。对活动效应好,辐射范围广,在服务民生、促进消费、提升商业能级、提高商业从业人员服务素养等方面有积极推进作用的,经评审认定后,按活动实际发生经费的50%给予每个活动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积极参加市、区各类评优活动并荣获市级荣誉的,每个活动给予资金扶持20万元;荣获区级荣誉的,每个活动给予资金扶持10万元。二、申报流程本次申报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同时进行。(一)纸质申报1.企业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附上相关资料;2.部门初审:即日起至9月15日受理,9月15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有关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办公室;4.联合评审: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组织对企业申请项目进行评审;5.公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公示。6.审批:经联合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须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批;7.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二)网络申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进行网络申报,企业首次登录请先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三、申报资料(一式3份)1.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4.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所在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和推进办各留一份。四、受理时间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9月15日。地址:公园路100号Q224办公室  青浦区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来源:上海青浦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2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金山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奖励申请通知——最高可获90万奖励
    根据《关于金山区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城市发展的若干配套政策》(金科规〔2020〕2号),2022年度金山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2.申报企业需通过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且证书颁发日期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三、奖励标准区科委将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信用等情况,经审核符合要求的,CMM/CMMI3级认证一次性拨付30万元资金奖励,CMM/CMMI4级认证一次性拨付60万元资金奖励,CMM/CMMI5级认证一次性拨付90万元资金奖励。四、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金山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等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2.网上申报材料由区科委形审完毕后,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于9月7日前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进行推荐盖章,一式两份。3.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请将盖好章的推荐汇总表于9月21日前发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4.申报单位请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两份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27日前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五、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 1.金山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 2.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6.评估机构资质及认证合同等证明材料。(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2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2.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来源:上海金山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2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金山区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奖励申请通知
    根据《关于金山区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城市发展的若干配套政策》(金科规〔2020〕2号),现开展2022年度金山区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奖励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2.软件企业评估须为首次通过评估且证书颁发日期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3.软件产品评估证书颁发日期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三、奖励标准软件产品评估奖励以一张评估证书为一项奖励单位。金山区科委将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信用等情况,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软件企业评估一次性拨付最高5000元资金奖励,单个软件产品评估一次性拨付最高2000元资金奖励。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内获得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资金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四、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金山区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等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2.网上申报材料由区科委形审完毕后,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于9月7日前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进行推荐盖章,一式两份。3.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请将盖好章的推荐汇总表于9月21日前发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4.申报单位请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两份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27日前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五、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 1.金山区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 2.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自行补充提供)。(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2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2.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来源:上海金山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2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金山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请通知——可获一次性20万奖励
    为加快金山区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企业两化融合管理基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根据《关于金山区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城市发展的若干配套政策》(金科规〔2020〕2号),现开展2022年度金山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请工作,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并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企业,金山区科委将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信用等情况,给予资金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二)申报企业需提供由工信部授权的评定机构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证书)。二、奖励标准 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金山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等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8月25日。 2.网上申报材料由区科委形审完毕后,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于9月7日前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进行推荐盖章,一式两份。 3.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请将盖好章的推荐汇总表于9月21日前发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 4.申报单位请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两份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27日前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 1.金山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请表(2022年度)。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复印件。 3.两化融合贯标过程图片(不少于5张,其中须含两化融合贯标启动大会照片1张)。 4.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自行补充提供)。(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2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2.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来源:上海金山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