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度闵行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最高可获10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和《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21]2号)(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1.申请条件获得授权且权利维持有效。2.扶持标准(1)对获得授权的每项国内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件缴纳官费50%的资助,每项最高资助1700元;“港澳台”发明专利按国内发明专利标准资助;(2)国防专利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申请条件通过PCT途径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向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2.扶持标准(1)向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资助总额不超过官费的50%。其中,美国每项最高资助9000元,欧洲专利局每项最高资助2万元,日韩每项最高资助5000元。(2)同一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且授权的视作1件专利)。(三)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工作1.申请条件被认定为2022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首期)。2.扶持标准按照市局实际资助款项的1:0.5匹配。(四)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1.申请条件经评定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2.扶持标准经评审,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一次性给予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1.申请条件(1)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2)通过专家评审。2.扶持标准经评审,给予验收通过的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二、注意事项1.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不得早于2021年7月1日。2.申请人以官方证书上载明的第一申请人为准。3.对于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不予资助,官费证明材料须注明所对应的专利号,且申请人一致。4.授权证书上地址须为闵行区范围内。5.市、区两级专利资助不得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今后各级各类资助。6.申报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流程登录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科创政策申报”—“支持发展科技专业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按系统提示申报。四、其他说明1.全程通过网上申报,不再递交纸质材料。2.网上申报时间(1)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2022年8月18日—9月20日集中申报,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2)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2022年8月18日—9月30日集中申报(3)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另行通知。以上项目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来源:上海闵行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19
  • 【申报通知】宝山区2022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报通知——最高可获80万奖励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的文化创意、体育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一次性奖励;2 亿元后每增加2 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 万元(即首次突破4 亿元、6 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 万元)”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的文创企业;2、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3、本次申报事项主营业务指《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产业分类;4、本次项目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值为2021年全年数据(以审计为准),基准年为2019年。首次突破指2021年与2019年和2020年的比较。例:1、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2500万,2021年为3000万,即首次突破3000万,给予20万资金支持;若2021年为2亿,即首次突破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2、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5亿元,2020年为3亿,2021年为4.5亿元,即2亿元后新增加了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若2021年为6.5亿元,即新增加了4亿元,则给予80万元资金支持。3、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为3500万,2021年为3000万,即不满足首次突破,不予资金支持。三、申报审核程序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31日2、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文旅局负责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3、申报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文旅局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四、申报所需材料1、《申请表》;2、街镇园区盖章扫描件;3、专项审计报告;4、其他所需材料。来源:上海宝山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17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奉科〔2022〕11号),现启动2022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式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 15 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 25 万元/ 项,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助资金一般分两期拨付,全部资金应于验收通过后全额付清。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二、申报要求(一)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企业主要条件:1、职工总数不超过 300 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3000 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 总额不低于 30 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 二 ) 申请创新资金重点项目,企业主要条件:1、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至 2 亿元之间,已完成的 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20 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 三 ) 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2、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国科发政〔2017〕115 号 )的有关要求,完成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三、申报方式(一)网上申报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https://fxkjxmxt.cn(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项目申报书填报(可参考附件一)。(二)纸质材料报送1、具有水印的奉贤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2、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附件二)或专项审计报告;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三);4、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5、相关附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6月财务报表、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企业将书面材料(推荐函、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主管单位,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各主管单位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四、申报时间1、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16日—9月6日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3、材料报送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15楼  企业服务科来源:上海奉贤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17
  • 【申报通知】2022年度奉贤区科技小巨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和《奉贤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细则》(奉科〔2022〕9号),现启动2022年度奉贤区科技小巨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支持对象:在本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上市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方式: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支持额度40万元/项。执行期限:2022年01月0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计算公式:(2021年数值/2019年数值)^(1/2)-1);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等);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三、申报方式(一)网上申报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https://fxkjxmxt.cn(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填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企业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二);2、带有水印的科技小巨人项目申请书; 3、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6)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7)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完整的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一份(须注册地所在主管部门盖章推荐),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区科委根据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并择优选取现场评审的企业。四、申报时间1、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 15 日—9月 2日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3、材料报送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1702室 科技促进科来源:上海奉贤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17
  •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松江区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9〕23号),现就申报2021年度松江区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1.2021年度松江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2021年度松江区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述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松江区,并完成2021年度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二、奖励标准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2.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三、申报流程1.企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在“政策专栏-科技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贴”栏目点击“立即申报”,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2.企业下载、打印《2021年度松江区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四、申报材料1.《2021年度松江区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平台生成);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另外提供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3.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报送至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乐都西路867-871号)4号楼2楼A30窗口,窗口联系电话:67736079。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月9日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16日(周一至周五)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六、联系方式业务咨询:肖越37735547   马丹37735679技术支持:37612585来源:上海松江
    2022/08/17
  • 【申报通知】2022年度虹口区民营企业总部认定申报通知
    为促进虹口区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19〕1号)、《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规〔2021〕4号)以及《关于印发<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商务规〔2022〕3号),2022年度虹口区民营企业总部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条件虹口区民营企业总部应注册在虹口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营资本比例超过50%,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申请认定虹口区级民营企业总部,应当符合:1.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4.除上海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二)申请认定虹口区级民营企业总部型机构,应当符合:1.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母公司为外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4.除上海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二、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一)申报企业向虹口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材料:1.虹口区级民营企业总部申报表;2.上年度审计报告;3.分支机构名单;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送虹口区商务委。来源:上海虹口三、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