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黄浦区民营企业总部申报指南-认定申报条件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8〕27号)以及《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19〕1号),鼓励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在黄浦区设立民营企业总部,根据《关于印发〈黄浦区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商务委〔2019〕54号),特制定此申报指南,并对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一、申报认定条件(一)一般认定条件1、区级企业总部:在黄浦区设立,对其投资机构拥有控制权或行使管理权,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认定条件:(1)登记在黄浦区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4)除黄浦区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5)近两年不存在影响公司信用的刑事、行政等处罚情况;(6)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2、区级总部型机构:外省市民营企业在黄浦区设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级区域内提供管理决策、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研发、培训等服务,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认定条件:(1)母公司为外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2500万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4)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5)近两年不存在影响公司信用的刑事、行政等处罚情况;(6)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二)特别认定条件登记在黄浦区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的,符合黄浦区重点产业导向,从事科技、销售、管理、金融行业,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1、科技型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条件(1)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2)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3)除黄浦区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2、销售型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条件(1)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2500万元人民币;(2)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3)除黄浦区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3、管理型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条件(1)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2)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3)除黄浦区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4、金融类民营企业总部认定条件(1)经金融监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或监管的金融、新金融类企业;(2)除黄浦区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或区外虽无分支机构但承担总部相关业务的实际运营职责,且年度各类经济贡献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3)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或上海市金融行业协会评选行业年度全国排名前五十位企业。从事科技、销售、管理、金融行业的企业按特别认定条件进行申报,其他企业按一般认定条件进行申报。二、认定申报程序1、企业按照要求向黄浦区商务委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黄浦区民营企业总部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2、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3、区商务委联合相关部门复审后,将初步名单上报区政府,经公示后对外公布名单。三、材料和报送要求(一)材料要求1、2023年黄浦区民营企业总部申报表;2、企业承诺书;3、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公共信用信息报告;5、上年度审计报告;6、黄浦区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上年度的纳税证明;7、分支机构、投资、被授权运营管理或业务覆盖的企业名单;(须提供统一信用代码信息);8、属于科技、销售、管理、金融行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1和2为原件加盖公章,其余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截止时间和报送要求1、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超过该日期提交材料的企业纳入下一批评审对象。2、申报材料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rziyang hpq.sh.cn。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8
  • 关于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报送相关事宜-报送时间及要求通知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就报送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主体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三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中央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应将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书面报告抄送市科技、教育、卫生部门。二、报送时间1.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2日。2.纸质版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三、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四份报送(抄送)市科委、市教委或市卫生健康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四、报送地址1.研究开发机构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2.高等学校报送至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3.医疗机构报送至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02号科研管理事务部。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6
  • 2023年度上海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评定成功可获得20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力度,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虹商务规〔2022〕5号),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第十四批)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设立在虹口区,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1.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且占2022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2.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22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3.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放式创新体系,在前沿科技、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2022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20人。5.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自2020年度起,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2件(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2件)。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二、申报材料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3.由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对研发人员数、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研发软件购置费进行专项审计。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5.其它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技术带头人学历(或职称)证明;(2)知识产权证明;(3)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情况证明。以上材料请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三、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送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产业发展科(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 126.com。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五、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的奖励。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5
  • 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奖励5万元
    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虹商务规〔2022〕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外)。二、评价材料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总结;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其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三、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提交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swwcyk 126.com。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评价工作的,应向虹口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视作评价不合格。四、评价结果虹口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二)评价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三)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为基本合格;(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五、扶持政策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的奖励。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5
  • 2022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2〕2号)意见精神,2022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奖励标准1.2022年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2.2022年引进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3.2022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三、申报要求1.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张江普陀园范围内的,按照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2022年引进且在2022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3.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从区外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工商税务关系均已迁入普陀区。外省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获得上海市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区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一网通办”完成区间迁移。4.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2022年重新申请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申报单位应当按照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开展年度统计工作。四、申报材料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4.区产业政策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五、受理方式及程序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将纸质材料按要求递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各投促分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word版请于5月19日前发送至zhangfeng_ptkj 163.com,各企业请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材料由区科委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定,经区政府审签同意后,予以拨付资金奖励。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5
  • 上海2023年度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 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发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水平,特制定本申报通知。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为项目研制单位,其工商、税务依法在松江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四)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企业已获历年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完成验收的单位,申请项目不予受理;(五)同一项目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二、支持范围(一)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在所属领域突破关键技术,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启动或当年内启动的项目;(二)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重点鼓励企业在流程制造和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应用和开展智能化管理和服务示范应用,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启动或当年内启动的项目。三、支持标准对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补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四、申报材料(一)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项目申请表;(二)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三)项目可行性报告;(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六)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正式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含研究开发费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七)2022年度的的企业完税证明材料;(八)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证明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检测、检索报告(如查新报告)(复印件);(九)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有则提供):●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市、区级)认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区级)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外资研发中心认证(十)其它有关材料(均为复印件):如:项目已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受理、引进等的证明文件;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专项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项目需附验收结论意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受理书或专利证书超过10项,请列清单,不必逐项提供复印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合作单位协议书等。五、申报流程(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PDF文件,A4幅面,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上传,并合理命名电子文档文件名)。(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8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2023年度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一、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一)智能制造领域1、智能机器人:焊接、搬运、装配、喷涂、人机协作、柔性制造等工业机器人;安防救援、医疗健康、康复陪护、智能型公共服务、国防安全、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2、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加工设备。高档数控磨床、精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数控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伺服驱动部件、高速精密轴承、主轴及丝杠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焊接、雕刻切割、镭射打标、钻孔、立体光刻等激光加工设备;高端大型多向模锻压机。3、智能传感及控制系统。超高温温度和压力传感器、高端应变式传感器、精密位置传感器、化学生物传感器、智能温度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非量化自平衡调节系统等控制系统。4、智能检测和装配装备。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装备;计算机视觉检测;可视化柔性装配装备;激光跟踪测量、柔性可重构工装的对接与装配装备;智能化高效率强度与疲劳寿命测试与分析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检测诊断装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装备等。5、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导引小车(AGV)、激光导引小车(LGV)、重载AGV、智能悬挂输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港口堆场智能作业系统、港口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6、智能仪器仪表。测量仪器仪表、在线分析仪器、在线色谱仪、在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定位器以及调节阀、激光流量计、物位仪表、在线材料性能试验仪器等。7、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机器人、数控机床、专用加工装备等硬件和软件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二)智慧安防领域探测技术、识别技术(生物识别、RFID识别、智能识别)、传输技术、系统管理和控制技术、专用芯片技术、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置技术和安防测评技术的突破及应用。(三)新能源领域1、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风力发电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光伏分布式发电设备等。2、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型大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器件,智能输配电设备,大规模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相关控制设备等。3、新能源汽车。混合电动、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储能装置等关键系统和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等。(四)生物医药领域高端医疗装备。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移动医疗设备、康复治疗设备、植(介)入器械,及其关键零部件。创新生物技术药物和服务、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五)新材料1、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新型膜材料制造,特种玻璃,功能陶瓷,电子功能材料等。2、先进结构材料。高品质金属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材料等。3、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4、其他前沿新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等。(六)节能环保领域1、高效节能装备。高效节能设备;高效节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等节能电器机械器材;电工仪器仪表、实验分析仪器等高效节能工业控制装置等。2、先进环保装备。先进环保专用设备;环境保护检测仪器及电子设备等。(七)集成电路领域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前端和后端生产核心装备;MEMS和新型传感器生产核心装备;LED芯片和III-V半导体器件生产核心装备。(八)其他其他符合松江区产业导向的产业化技术研究项目。二、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一)企业在流程制造和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应用。推进供应链优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及运用大数据进行的管理性分析和预测的应用,推动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在线检测、远程诊断维护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二)开展智能化管理和服务示范应用。加快自动识别、自动分拣等技术的推广,推进物流体系智能化。通过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等,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三)开展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技术示范应用。开展个性化定制、异地协同开发和信息追溯。推动云制造平台建设、产业链全流程无缝衔接。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