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补贴!
2020-03-20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奖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吧!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开展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27号),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平台推广。支持其推动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上平台,实现上平台企业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支持其推动中小企业将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上平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平台面向长三角进行业务推广,形成覆盖长三角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服务能力。支持其为各类型工业企业提供标识解析服务、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工业数据服务、集成服务、工业信息安全服务、云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提升工业互联网生态关键环节发展水平,鼓励重点面向长三角区域进行服务拓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具有相应的平台服务和专业服务能力。
        2.申报项目或单位须纳入《2019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沪经信推〔2019〕689号),申报内容的数据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采取按评估等次给予后补贴或奖励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申报单位盖章)
        1.专项资金申报书(网上填报,分类填写,在线打印)。
        2.项目方案书(编制大纲见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5.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附件2)。
        6.提供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8.由注册在上海具有A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应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财务内容,列明相关服务收入金额、服务费用支出金额。报告附表应包括:申报的服务收入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收入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相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服务支出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费用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名称、相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9.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附件6或7)。
        10.平台推广类须提供平台服务的上海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报告首页(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user/login)。
        11.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真实性承诺书、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方案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可在线直接打印)


        四、申报受理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和附件5”)。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23日10:00- 4月13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并与所在行政区提前沟通。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一式一份),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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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1.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2.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

附件:【 3.项目方案书编制大纲

附件:【 4.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

附件:【 5.关于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

附件:【 6.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平台推广方向)

附件:【 7.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服务能力方向)


原文链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