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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科技项目

支持企业创新创业,鼓励企 业参加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 或服务项目,通过大赛获得区级立项。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支持服务
  • 受理日期
受理条件

(1)在本区注册不满五年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研发投入 5%以上;

(4)企业的产业领域为本区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办理流程

1、申报对象在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登录“我 要申报”,在线填报并打印《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 1), 按本细则相关条款要求准备网上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材料附件需 企事业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章);需网上评审的项目,登录“闵行 区科创服务平台”,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和系统提示申报。申报单位 按相关细则和管理办法提交申报材料(均为复印件)时,需带齐相 关材料的原件以便核对。

2、经审核和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企业在线打印所有申报材料。

3、区科委在区证照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书面申报材料。


支持服务

经评审,对当年度“闵行区科技创业新锐”企业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资助。


受理日期

(1)受理时间:每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集中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 1 次;

(3)审核时限:受理截止日起 1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