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2022年上海市黄浦区科创政策汇总
2022-10-24

导读:近日,帕齐整理了关于2022年上海市黄浦区科创政策汇总,最高可获5000万财政补贴!上海市满足条件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

一、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奖励: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有效期满后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二、企业技术中心

区财政队首次认定的企业30万奖励;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首次经考核评价优秀或良好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评价奖励

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产业发展扶持类项目

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文化创意类项目。

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且不超过300万元

另外:区里在向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市级项目时给予1:1区级配套资金的项目,如未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由区级文创资金给予支持。

2、文化创意产业载体能级提升类项目

对经认定的市、区文化创意产业载体,支持其提升经济贡献、加强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开展结构调整和品牌建设。

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3、文化创意产业功能性活动类项目:

对开展提升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影响力的各类峰会、论坛、展会、展览、大赛、发布会等功能性活动进行支持。

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30万元。

4、设计中心(设计创新示范企业)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开展设计创新,对经认定的企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示范企业)进行支持。

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30万元。

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项目:对符合黄浦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总投资1000万以下或1000万以上但是未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

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人工智能发展专项

1、支持国家、市级人工智能创新项目

根据国家、市级扶持金额给予1:1项目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示范

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区级人工智能创新项目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区级人工智能融合应用

不超过项目中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5、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改制上市

对企业改制上市,给予30万至150万不等的补贴或资助。

六、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

1、鼓励具有良好声誉的时尚类活动

按占面积划分,最高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资助。且参与明星数量与级别、设计师数量与级别、媒体报道数量与级别等影响力指标与专家打分将进行指标加权,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40%

2、鼓励时尚贸易平台建设

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50万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70万元。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

3、鼓励权威时尚指数发布

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20万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30万元。对于能充分提升黄浦区时尚影响力的权威时尚指数,增加支持金额10万元,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

4、鼓励时尚企业参与有影响力的时尚榜单评选

入选市级榜单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入选国家级榜单的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鼓励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时尚综合服务

对设立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时尚媒体、学院或行业协会,一次性支持20万元;对设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媒体、学院或行业协会,一次性支持50万元

6、支持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促进黄浦区时尚产业发展的商旅文活动

按活动成本划分,最高支持30万元,且活动销售额、人流数、活动影响等影响力指标与专家打分将进行指标加权,确定支持标准,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10%

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

1、支持重大示范性项目入驻

“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金额。

2、支持研发外包与服务机构建设

按单个品种给予受委托方首次交易合同金额10%的比例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申报专业资质认证

按实际认证费用/项目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临床、实验技术研究

对临床、实验相关领域首创首发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示范应用取得创新成果的,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对符合GCP认证的临床试验机构,每新增1个GCP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300万元每年按核定的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给予最高10%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

5、支持创新药物器械研发

对在黄浦区进行临床转化的新药与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6、支持创新药物器械获批上市

取得新药药品生产批件和药品上市许可的企业,每个批件(许可)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300万元;对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并新增加适应症的药品,最高给予资助2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2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

7、支持委托生产和市场拓展

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实现销售、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年采购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服务)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年度出口规模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等,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的企业奖励300万元。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对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单品种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3亿、5亿、10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八、科技创新扶持专项

1、总部型、龙头型科技企业

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开办费、房租补贴、核心高管和骨干研发人员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独角兽科技企业

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在本区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经认定,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3、科创板上市

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4、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按市级支持资金1:1给予配套支持,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给予不超过总投入的50%,且最高不过100万元的补贴。对其开展的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价值评估,按其实际发生费的50%给予补贴,每年每家最高补贴50万元

6、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

在本区落地的国际一流创新团队及研究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总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建设主体5—20万元的建站补贴和奖励

7、开展科技创新主题活动

对合作举办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给予主办方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8、建立科技创新联盟

获得国家、市认定科技创新联盟,分别给予联盟运营主体每年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九、节能减排降碳专项

1、产业节能减排降碳

年节能量在20吨标准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吨二氧化碳以上(含)的节能技改项目,给予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的节能降碳量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对建筑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经认定,按建筑规模、受益面积给予补贴。对获得市有关部门补贴的示范项目,按市级补贴金额,对项目给予1:1匹配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交通节能减排降碳

创建充电桩示范小区给予一次性补贴不超过30万元停车场库公共充电桩和60千瓦以上快充充电桩占共享泊位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15%和5%以上,经认定,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合同能源管理

对年节能量在20吨标准煤以上(含)或年降碳量30吨二氧化碳以上(含)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节能降碳补贴。其中,节能量保证型项目按照800元/吨标准煤或550元/吨二氧化碳补贴,其他类型按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扶持条件的单位,按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机构200元/吨标准煤的前期诊断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

5、新能源技术应用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1800元/千瓦的补贴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于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产权所有者,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施效果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对储能等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经认定,按市级补贴金额、投资规模等给予配套支持。

6、循环经济发展

对工业、城建、生活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创新的项目,经认定具有示范意义的,最高给予与循环经济相关投资额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7、智慧能源体系建设

参与国家级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调峰电量给予补贴,单幢楼宇每年补贴不超过5万元。对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重点单位碳排放台账管理的建设和维护升级等区级智慧能源体系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实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经认定,给予适当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

8、碳达峰碳中和实践

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等认证的企业,以及积极开展碳信息披露等工作的企业,经认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示范项目和零碳园区等“零碳+”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降碳评估、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9、绿色金融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并推广,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应碳中和绿色基金,视成效给予适当奖励。

10、节能减排降碳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

涉及节能减排降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其中专利申请、产品测试、节能认证、展览宣传等,最高给予所产生费用50%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于街道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推广等惠民类项目,经认定,按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贴。对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低碳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按等级和研究成果给予适当补贴。

11、试点示范项目

成功创建国家或市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经认定,按创建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12、节能减排降碳能力建设

对本区节能降碳考核影响较大的用能(碳排放)单位和建筑的能源(碳)审计,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节能减排相关课题研究、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节能减排降碳扶持项目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给予支持。支持在本区举办的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产业论坛、发展峰会和创新大赛等大型主题活动,经认定,按照活动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3、先进单位表彰

在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取得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降碳相关荣誉的单位、在节能降碳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评级的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并排名靠前且进行能耗公示的单位,按其示范意义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十、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

1、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缴纳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费用50%的一次性资助,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企业,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

3、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项目

对于购买专利和商标保险的单位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50%的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

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示范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优势)、示范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5、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获得区知识产权局认定并验收通过的黄浦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

6、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组织区内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园区及相关市场主体,经区知识产权局评定合格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7、评议导航项目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的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经区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通过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8、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

9、转化运用项目

符合本区产业导向、技术领先的专利许可与转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的,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2%给予许可、转让人资助,同一许可、转让人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运营服务聚集区项目

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11、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的项目

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的单位,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12、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自主品牌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

13、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项目,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