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报需要准备什么?申报流程是什么?接下来的内容中都有详细的解答,2023年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受理的时间以及流程介绍。
为更好地激发黄浦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推动黄浦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根据《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办法(试行)》(黄市监规〔2021〕1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浦区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的受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统一网上申报,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根据要求将所需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黄浦知识产权”电子邮箱:hpzscq@163.com(请以申报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邮箱收到申报材料后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申请人以此作为收件证明。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及知识产权维权项目5个项目为黄浦区“免申即享”试点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会收到“一网通办”的短信提示,只需登录“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在线一键确认即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2023年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项目申报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缴纳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费用50%的一次性资助,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利需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PCT途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清单》(表2);
3.国外授权专利证书原件;
4.国外授权专利所涉各类官方费用的缴费凭证;
5.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
6.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
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
8.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企业,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
(三)申报条件
1.质押融资的结息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
2.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1.与银行签订的质押融资贷款合同;
2.专利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3.支付质押融资贷款利息的付款凭证;
三、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于购买专利和商标保险的单位,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50%的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保单签订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1.专利、商标保险保单;
2.保单发票;
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示范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试点(优势)、示范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
2.验收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五、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区知识产权局认定并验收通过的黄浦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条件
1.拥有1件以上核心基础专利,该核心基础专利为获得授权并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
2.围绕上述核心基础专利,拥有5件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
3.PCT专利申请不少于5件。
4.围绕上述核心基础专利,制定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的工作方案和任务目标,项目培育期1年,项目完成后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验收。
5.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的优先;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优先。
6.已承担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单位,不再申报区级项目。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2023年度黄浦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表3);
3.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
4.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
6.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
六、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各类园区。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组织区内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园区及相关市场主体,经区知识产权局评定合格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申报条件
1.具备知识产权托管实施条件,已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配备1名以上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包括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代理师、专利工作者、知识产权师等)
2.园区管理机构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良好,近三年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3.园区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工作方案和任务目标,项目培育期1年,项目完成后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验收。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认定的优先。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2023年度黄浦区知识产权托管项目申报书》(表4);
3.园区及相关市场主体的法人证书;
七、评议导航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的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经区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通过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区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的,报告完成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并接受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的优先;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优先。
3.申报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配套资助的,市级项目验收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申报区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的,提交《2022年度黄浦区评议导航项目申报书》(表5);
3.专利分析评议、导航研究报告;
4.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
5.申报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配套资助的,提供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同意立项证明;
6.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
7.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
8.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
10.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
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
2.认证日期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合同及证书;
3.营业执照原件;
4.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
九、转化运用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技术领先的专利许可与转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的,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2%给予许可、转让人资助,同一许可、转让人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申报的转化运用项目需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且技术领先。
2.涉及专利许可的,申请人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许可备案,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涉及专利转让的,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著录项目变更,并取得《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及《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
3.专利许可、转让费的银行入账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转化运用项目清单》(表6);
3.专利许可、转让合同原件;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涉及专利许可)
5.《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及《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涉及专利转让)
6.专利许可、转让费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
7.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
8.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
10.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
十、运营服务聚集区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集聚区项目需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验收。
2.验收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合同及验收报告;
3.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
5.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
7.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
十一、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的单位,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获奖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获得各奖项奖励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
十二、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自主品牌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的品牌之前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认定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表1);
2.“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
4.2022年12月及2023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
十三、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登记在黄浦区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项目,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认定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期间。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及清单请先填写、打印,待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
(二)申请表中的银行账户信息应当正确无误,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一致;因申请人银行账户填报错误或自身账户原因无法收到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经费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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