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报送相关事宜-报送时间及要求通知
2023-04-26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就报送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三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中央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应将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书面报告抄送市科技、教育、卫生部门。

二、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2日

2.纸质版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四份报送(抄送)市科委、市教委或市卫生健康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

四、报送地址

1.研究开发机构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2.高等学校报送至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

3.医疗机构报送至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02号科研管理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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