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关于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徐汇区“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徐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根“海派之源”文脉,坚持“四个论英雄”发展导向,强化国家重大战略牵引,对标“五型经济”新业态结构,加快构建“5+4+X”产业布局,持续强化四大功能,着力提高经济密度,激发创新活力,聚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徐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级和水平,打造现代文化产业高地。第二条(基本原则)数字升级。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鼓励模式、服务和管理创新,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和革命性重塑,发展一批创新型、服务型、流量型的文化创意企业,推动与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紧密结合的文化新业态更快发展。创新驱动。持续提升“文创+科创”的产业驱动力,加强创意引领,鼓励内容原创,大力推动资源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和政策创新,优化产业发展体系。品牌引领。立足自身优势,对标国际标准,提升“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凝聚力和辐射力,发挥产业集聚发展效应,提升产业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彰显特色产业首位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占据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国际化产业集群。融合赋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科技、旅游、体育、城市建设等深入融合,培育产业发展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文化竞争力优势和文化新经济的强大发展动能。第三条(适用对象)本意见的适用对象为登记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支持对象;上述主体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第四条(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一)支持文创标杆企业落户。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经济贡献度高、品牌辐射力广、综合实力领先的标杆企业。对新引进的游戏、电竞、传媒、广告、设计、影视、艺术品、演艺、旅游、体育等产业领域的标杆企业,经认定,按照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可给予最长不超过五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以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综合性扶持。资助和综合性扶持主要用于设备购置、产品研发、业务创新和发展、团队建设等方面。(二)支持文创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鼓励文创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文创企业在元宇宙、数字艺术品、VR/AR/MR、5G、AI、4K/8K等新领域、新赛道中实施技术应用、场景搭建、内容开发、平台构建、产业融合等项目,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三)加强“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建设。以海派之源文化品牌为核心,支持艺术西岸、徐家汇源、魅力衡复、古韵龙华等徐汇文旅C圈重点文化功能区引领性、示范性、创新性项目建设;支持本区文化旅游体育载体建设、改造、提升;支持本区具备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文化旅游体育品牌活动;支持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推广徐汇“海派之源”文化品牌的精品内容创作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第五条(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四)支持游戏和电竞产业发展1、支持游戏企业开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获准正式运营的优质游戏产品,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2、项目上线后,根据首年度经济和社会效益,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3、支持游戏产业链发展,对游戏开发工具、发行平台、产品运营、直播等项目,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4、对投资建设、改建符合国际赛事标准的电竞场馆,经认定,可给予单个场馆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5、支持在本区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电子竞技重要赛事,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运营资助。6、对电子竞技俱乐部参与国际、全国各项重要电竞赛事获得优胜名次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获得奖金金额10%的配套资助,单个俱乐部获奖资助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7、支持电子竞技产业链发展,对赛事运营、赛事直播、经纪业务等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五)支持广告、设计和会展产业发展1、支持企业完善会展创意、制作、投放各环节相关数字广告产业链;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举办与徐汇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技术会展活动。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2、支持企业实施智能交互、虚拟仿真等广告、设计和会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项目,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3、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和市级知名广告、设计和会展奖项的企业,经认定,综合考虑奖项的规格、经济效益等,可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六)支持影视和传媒产业发展1、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增强徐汇“海派之源”文化品牌影响力的原创影视精品力作,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2、支持影视作品发行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3、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要影视奖项评选,增强徐汇影视产业品牌影响力,对由区域内影视企业主投主控,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国际、国内主要电视节重要奖项的电影和电视作品,综合考虑奖项重要性、影片主题、内容、影响力、经济效益等,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4、支持影视产业链发展,对在区域内设立的影视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投融资服务和票务平台等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5、支持传媒企业开展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视频等优质内容的创制、传播、衍生开发、版权运营和交易等项目,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七)支持演艺产业发展1、支持新建、改建剧场或演艺新空间等演出载体,经认定,可给予单个载体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支持首演和驻场演出项目,对在本区演出场次超过10场的首演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3、对单一剧目驻场、主题类型驻场、演艺名家驻场等多种形式的驻场演出,每年在本区演出超过100场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驻场演出成本40%,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4、对演艺企业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演出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的,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八)支持艺术品产业发展1、支持改建、新建美术馆、艺术馆、文博场馆等艺术品产业载体,经评审,可给予单个载体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2、支持国际国内知名的艺术博览会、展览展销等艺术品交易活动在徐汇区举办,经认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3、积极培育数字艺术品和艺术品在线交易等新业态,对线上或线下从事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定制以及数字艺术品创新项目等的艺术品经营机构,年度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4、对本区画廊等艺术品经营机构,年度艺术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机构经营情况,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5、对艺术品保险、咨询、鉴定、确权、版权、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项目,经评审,可给予单个平台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第六条(加快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九)构建战略合作平台。加强与企业和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深化国际交流、产业合作、作品创作、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合作,推动标杆企业、优质项目落地,形成文化品牌发展战略共同体,提升城区发展软实力和影响力。对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等的,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十)支持文体旅消费集聚区建设。1、支持文体旅特色消费集聚区、消费新场景和多元特色空间发展,经评审,可给予单个载体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2、支持本区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的各类赛事、节庆、活动举办,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运营成本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3、支持具有徐汇特色的文化旅游体育消费产品和服务开发,经评审,可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十一)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1、支持文化出口企业开拓国际业务,开展跨境文化贸易,综合考虑文化产品和服务年出口额和增长幅度,经认定,可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2、对获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上海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文化贸易基地等的,经认定,可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十二)优化产业生态和营商服务。支持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空间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孵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集聚度、企业属地率和经济效益增量,经认定,可给予单个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支持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版权运营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专业机构组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文化特色银行等“投贷保”相关金融机构推出文创金融产品;支持营商服务、行业协会、智库、专业联盟、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根据产业运行情况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行业纾困、振兴、发展引导等支持举措,保障徐汇文创产业稳定发展。第七条(附则)(一)对获得国家、上海市文化相关政策资金资助的项目,经认定,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1,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资助。(二)企业、机构在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三)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四)本政策由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五)本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注册登记的各类主体按照本意见执行。在本政策施行前已享受原政策的各类主体,按本区原政策执行至政策期满。政策来源:上海徐汇
    2022/10/21
  • 【公示公告】关于2022年奉贤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三)公告
     依据奉贤区《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办法》(沪奉府〔2017〕1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奉贤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沪奉府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对获得2022年度奉贤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项目的35家企业予以资助,现将名单公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1上海奇佳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2瑞素士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3上海晶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4上海达技实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5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水泵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6上海欧润化妆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贯标7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验收尾款8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新认定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验收尾款9上海俊达汽车装饰有限公司2019年新认定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验收尾款10上海邑通道具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新认定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验收尾款11上海双木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的验收尾款12上海华炙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的验收尾款13上海长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的验收尾款14上海神洲阳光特种钢管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的验收尾款15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的验收尾款16上海创元化妆品有限公司奉贤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奖励17飞潮(上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奉贤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奖励18上海阿莱德实业有限公司奉贤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奖励19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奖励20上海沃克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奖励21上海奥利实业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奖励22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奖励23上海华杰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4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5上海戎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6上海恒旺冲件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7晟薇药业(上海)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8上海元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29阿托斯(上海)液压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0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水泵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1上海星可高纯溶剂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2上海稳优实业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3上海诚兴机械电子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4京准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35上海萧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奉贤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奖励来源:上海奉贤
    2022/10/20
  • 【公示公告】关于2022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为加快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推进作用,根据《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5号)的精神,长宁区商务委开展了2022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日期: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2022年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序号承担单位项目名称1纳图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Natuzzi跨界网络短剧全渠道社交生态推广项目2上海信诺服饰有限公司信诺针织服饰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3上海羚动商贸有限公司NEIWAI内外品牌内涵提升与推广项目4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新联纺元宇宙体验店5上海深屹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时尚美妆品牌文化内容策划及创意化营销推广6上海德必飞虹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虹桥德必WE来源:上海长宁
    2022/10/20
  • 【申报通知】关于2022年度松江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支持申报通知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的部署和要求,支持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推动松江制造业企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能级和制造能力,2022年度松江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支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松江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松江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4、被采购企业必须为松江区注册的生产制造型企业;5、采购设备必须用于松江区注册企业的生产制造、扩大产能;6、单台(套)设备或单笔设施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含);7、采购的设备备案、环评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8、申报的项目为2021-2022年间已完成的项目。9、申报企业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上如实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二、支持标准对支持企业采购松江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经认定,给予企业采购费用的 15%,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补贴企业上年度在松江的纳税总额。鼓励开展更多环节应用创新,新技术、新模式探索,对已认定为国家、市、区级智能工厂或场景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并提交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材料均需扫描为电子版,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3-10项)。如对复印件进行扫描,请加盖申报企业公章。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网上直接填写);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由街镇园区盖章确认后统一提交经委,无须企业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4、项目备案文件;5、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及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6、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发票(按照申请表中设备清单顺序提供);7、企业承诺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及未获得本市或本区其他专项支持说明(参见附件);8、企业信用报告;9、2021年度完税证明和审计报告。10、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结论证明。四、申报流程(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二)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三)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四)项目经初步审核后,松江区经委将召集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来源:上海松江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0
  • 【申报通知】关于青浦区2022年度开拓国内市场 (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为推动青浦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青浦区2022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参加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二、申报条件除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2、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三、支持方式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申报及评审流程(一)项目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方式。企业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注册过的直接登录),下载相关附件。进行项目申报时,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区经委-经济运行科)。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1月7日截止,逾期不受理。(二)申报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三)区经委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五、申报材料1、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2、企业基本信息表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5、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6、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7、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反馈,每年做一次评估即可)来源:上海青浦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0
  • 【申报通知】关于2022年徐汇区现代商贸业项目政策扶持申报通知
    为促进区域现代商贸业发展,根据《徐汇区关于推进“首发首店”经济发展的扶持意见》(徐商务发〔2022〕29号)(适用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度徐汇区现代商贸业项目政策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区域现代商贸业领域“首发首店”项目、促进商业创新转型升级项目、促进社区商业能级提升项目、促进消费增长项目以及民生保障项目,通过政策性项目扶持引导区域现代商贸业提质升级发展。二、支持标准和方式项目扶持原则上采取后补贴(项目完成且项目实际支出完成)的方式,单个项目补贴最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实际投入50%。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根据对应政策条款给予单个项目一定额度的补贴。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及条件项目申报单位为设立在徐汇区,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二)申报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需符合相关政策条款;2、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不予以支持:1)已获得徐汇区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的;2)申报单位近二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3)申报单位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4)申报单位有偷税、漏税行为的;5)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但不限于,有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再增加):1.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概况及背景、项目预期效益、申请资金缘由、提出申请等方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纸质书面材料2份,电子版:WORD版和PDF扫描版各1份)2.资金申请表(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加盖银行账号三排章(含公司开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或电脑输入三排章信息,且需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表格有标准格式,届时由受理方提供)(纸质书面材料3份,电子版:PDF扫描版1份)3.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纸质书面材料2份,电子版:PDF扫描件1份)4.项目费用清单表(表格自行设计)(纸质书面材料2份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版1份)5.项目费用凭证(支出发票、凭证、单据、说明印证材料等)复印件(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原件PDF扫描件一份)6.选择项(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可选择报送)(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原件2份,电子版PDF扫描件1份,申报单位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审计单位,费用自理)(2)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原件2份,电子版PDF扫描件1份,由项目申请方协商施工监理方提供)7.根据项目具体实体情况,其他相关材料五、申报程序五、申报程序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材料。2、2022年徐汇区现代商贸业项目政策扶持申报(现场受理书面材料)时间为自本通知公开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3、徐汇区商务委将组织力量对申报项目进行批量评审,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4、根据初审意见,徐汇区商务委将按资金管理办法走内部审批流程。5、一旦申报项目最终获得支持,项目扶持资金将由徐汇区财政局直接转帐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帐户。来源:上海徐汇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