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2023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需要具备的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通知
    2023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申报通知已经出来了,需要申请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哪些条件以及要求都在下方的内容当中,申报材料的准备,还有不清楚的企业可以来咨询帕齐。内容详情为加快青浦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青浦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青府规发〔2023〕1号)精神,2023 年度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给予经核定项目总投入8%的资金支持;对属于战新行业的技改项目,给予12%的资金支持,最高200万元。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二、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青浦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四)技术改造项目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五)项目总投入300万元以上,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性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等费用,其中建安投资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25%;软性投入包括软件、试验和检测等费用。项目总投入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70%。(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建设期在2021年1月以来已完成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三、申报材料(一)2023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二)2023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五)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即统计局206表(备案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七)新增用地项目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零增地项目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八)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九)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明细清单及提供发票复印件;(十)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十一)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十二)项目尚未获得市和区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十三)材料真实性声明。四、申报程序(一)组织方式。区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分批次申报方式。(二)申报时间。本次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4月10日,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及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后,向所在街镇或区级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交区经委一份。(四)申报初审。项目申报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申报完成后, 由各街镇和区级公司对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初审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及网络批转,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 经委。(五)评审方式。项目经街镇、区级公司初审通过后,由区经委统一委托审计单位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区经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项目支持资金。(六)公示。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经委官网向社会公示。(七)区级审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八)资金拨付。审议通过后,由区经委、区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区财政局根据文件拨付专项资金到各相关单位。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14
  • 【高新认定通知】上海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及流程介绍
    今日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就开始了,直到9月20日,这段时间内,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就可以进行申请,具体的步骤流程都在以下的内容当中,需要申请或者想要了解更多请认准帕齐咨询。详细内容一、申请时间:依据《工作指引》规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0号起至9月20日。二、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更名的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更名手续。整体搬迁入沪的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申请换发有效期内的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申请程序:(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2、注册登记: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2.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登录,按要求完成企业注册。2.2、2008年以来已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上开展申报工作。如遇有效期内高企名称变更,需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并数据同步后,可参加重新认定(具体程序参见3.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3、线上提交材料: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企业,在“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统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报方式:进入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中“按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一件事专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办理”->“认定”,使用“法人一证通USBKey”(USB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同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3.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须上传证书;新药证书等其他知识产权需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3.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3.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3.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3.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标准(相关信息可以参阅所属行业协会的公开信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中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认定申请书附表中填写审计人员证书编号等信息。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4、受理及审核申请企业在网上正式提交后,即可由各受理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受理,经审查确定申请材料完备与真实之后,完成网上收件工作;高企审核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网上评审。5、认定报备专家评审结束后,高企审核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市认定办。市认定办依照《认定办法》,会同审核机构对申请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审定认定后公示,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备案。6、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市认定指导小组发文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向通过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国家公示时间为准,并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通过企业名单。公示有异议的企业,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企审核机构提出复核,由高企审核机构和市认定办联合组织核实处理工作。7、线下提交书面材料通过的企业发文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相一致)向受理点提交一份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8、监督管理根据认定管理工作需要,市认定办按照《认定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并作相应处理。(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企业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提出更名申请,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办公室在“上海科技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办公室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三)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1、外省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换证申请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本市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由认定办公室给企业出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2、本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间迁移申请企业在“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提出区间迁移申请,说明申请变更理由,并上传能证明税务已转入该区的PDF文件,由迁入区(园)受理点审核同意后完成迁入作业。不鼓励虚拟注册的单位为获取补贴进行迁移。 四、其他事项申报企业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组织好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及骗取税收优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为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将启动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及各区科委、高新区各分园都有培训安排,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关注。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申报事宜,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办举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受理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10
  • 【申报通知】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相关事项通知
    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开始了,各大企业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以开始申请准备了,申请的条件以及流程等等详细内容都会在以下内容中展示,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就来帕齐咨询,想要申报的企业赶紧来看看吧。详细内容2023年,本市将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开展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时间:依据《工作指引》规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0号起至9月20日。二、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更名的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更名手续。整体搬迁入沪的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申请换发有效期内的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申请程序:(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2、注册登记: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2.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登录,按要求完成企业注册。2.2、2008年以来已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上开展申报工作。如遇有效期内高企名称变更,需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并数据同步后,可参加重新认定(具体程序参见3.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3、线上提交材料: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企业,在“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统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报方式:进入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中“按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一件事专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办理”->“认定”,使用“法人一证通USBKey”(USB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同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3.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须上传证书;新药证书等其他知识产权需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3.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3.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3.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3.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标准(相关信息可以参阅所属行业协会的公开信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中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认定申请书附表中填写审计人员证书编号等信息。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4、受理及审核申请企业在网上正式提交后,即可由各受理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受理,经审查确定申请材料完备与真实之后,完成网上收件工作;高企审核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网上评审。5、认定报备专家评审结束后,高企审核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市认定办。市认定办依照《认定办法》,会同审核机构对申请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审定认定后公示,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备案。6、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市认定指导小组发文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向通过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国家公示时间为准,并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通过企业名单。公示有异议的企业,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企审核机构提出复核,由高企审核机构和市认定办联合组织核实处理工作。7、线下提交书面材料通过的企业发文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相一致)向受理点提交一份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8、监督管理根据认定管理工作需要,市认定办按照《认定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并作相应处理。(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企业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提出更名申请,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办公室在“上海科技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办公室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三)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1、外省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换证申请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本市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由认定办公室给企业出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2、本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间迁移申请企业在“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提出区间迁移申请,说明申请变更理由,并上传能证明税务已转入该区的PDF文件,由迁入区(园)受理点审核同意后完成迁入作业。不鼓励虚拟注册的单位为获取补贴进行迁移。 四、其他事项申报企业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组织好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及骗取税收优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为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将启动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及各区科委、高新区各分园都有培训安排,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关注。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申报事宜,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各审核机构或各受理点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办举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受理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10
  • 【申报通知】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介绍
    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的通知已经下来了,需要申请的企业抓紧时间,申请这些项目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的时间是多久,还有不懂得地方请咨询帕齐咨询。内容详情根据《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闵经委规发〔2021〕2号)、《闵行区推动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闵行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7号)要求,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基本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闵行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2、领导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涉税等违法违规事项。(二)指标要求1、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或30人以上;2、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万元);3、近两年度销售收入稳定正常合理;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或不低于300万元;4、近三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上一年度至少获得1项专利。(三)申报资料1、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2、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汇报材料(此项材料重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单位概况、企业技术中心筹建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研发项目、中长期技术创新计划、人员与经费投入以及申请单位技术创新体系等情况);4、相关附件材料:(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复印件)。(2)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3)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的内容详见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两份报告可以合二为一)。(4)近三年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近三年获得的国家与地方奖励(提供证书)。(5)近三年完成的技术标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首页与前言)、区长质量奖(提供证书)、项目创新性及先进水平(提供项目查新报告和项目咨询报告)。(6)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区级政策项目情况(提供项目立项合同和任务书等复印件)、近三年产学研合作情况(提供合同及发票)。(7)企业上一年度的职工总数及研发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人员学历结构及其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8)小巨人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申报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登记证明材料。(9)研究开发设备相关佐证材料(300 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0 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的设备清单列表及对应发票)。(10)由税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5、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二、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一)申请条件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的,建设有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的市场主体。(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报告》。3、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5、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介绍、智能工厂介绍、拟建设项目情况等,并附相关高清图片。6、根据《上海市智能工厂评定流程介绍》),完成智能工厂线上测评,提供测评后的“测评雷达图”。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8、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三、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一)申请条件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的市场主体,被列入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市场主体,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市场主体。(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5、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相关认定材料;6、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商相关资料;7、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8、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9、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四、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一)申请条件在闵行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开展制造业数字化相关领域的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2023年1月以后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5、详细解决方案(围绕智能制造应用场景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计划、预算、成员,以及其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6、详细竞争力分析(重点阐述相比于其他单位,自身竞争力。如已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强大的团队力量、丰富的外部资源等)。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8、项目查新报告和科技咨询报告;9、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10、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11、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五、项目申报方法、程序和说明(一)电子资料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9:00-4月7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申报“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各单位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分别在“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和“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的各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mhjwgx2019@163.com,邮件主题: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或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企业名称。(二)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8日-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及联系人:沪闵路6558号311,各位老师。书面申报:需提交两整套资料和一份《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盖章要求:项目单位需将申报材料中《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单独提交,另外两份胶装至两整套申报资料内)报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业服务部门初审并盖章,紫竹园区企业必需到紫竹园区企业服务部门盖章。具体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采用胶装,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10
  • 【申报通知】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条件
    近期上海市发布了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申请这些项目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企业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接下来的内容中都有详细的讲解,还有不懂得地方请咨询帕齐咨询。内容详情根据《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闵经委规发〔2021〕2号)、《闵行区推动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闵行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7号)要求,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基本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闵行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2、领导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涉税等违法违规事项。(二)指标要求1、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或30人以上;2、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万元);3、近两年度销售收入稳定正常合理;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或不低于300万元;4、近三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上一年度至少获得1项专利。(三)申报资料1、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2、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汇报材料(此项材料重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单位概况、企业技术中心筹建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研发项目、中长期技术创新计划、人员与经费投入以及申请单位技术创新体系等情况);4、相关附件材料:(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复印件)。(2)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3)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的内容详见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两份报告可以合二为一)。(4)近三年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近三年获得的国家与地方奖励(提供证书)。(5)近三年完成的技术标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首页与前言)、区长质量奖(提供证书)、项目创新性及先进水平(提供项目查新报告和项目咨询报告)。(6)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区级政策项目情况(提供项目立项合同和任务书等复印件)、近三年产学研合作情况(提供合同及发票)。(7)企业上一年度的职工总数及研发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人员学历结构及其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8)小巨人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申报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登记证明材料。(9)研究开发设备相关佐证材料(300 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0 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的设备清单列表及对应发票)。(10)由税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5、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二、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一)申请条件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的,建设有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的市场主体。(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报告》。3、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5、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介绍、智能工厂介绍、拟建设项目情况等,并附相关高清图片。6、根据《上海市智能工厂评定流程介绍》),完成智能工厂线上测评,提供测评后的“测评雷达图”。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8、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三、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一)申请条件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的市场主体,被列入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市场主体,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市场主体。(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5、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相关认定材料;6、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商相关资料;7、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8、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9、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四、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一)申请条件在闵行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开展制造业数字化相关领域的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二)申报材料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2023年1月以后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5、详细解决方案(围绕智能制造应用场景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计划、预算、成员,以及其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6、详细竞争力分析(重点阐述相比于其他单位,自身竞争力。如已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强大的团队力量、丰富的外部资源等)。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8、项目查新报告和科技咨询报告;9、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10、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11、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五、项目申报方法、程序和说明(一)电子资料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9:00-4月7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申报“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各单位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分别在“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和“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的各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mhjwgx2019@163.com,邮件主题: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或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企业名称。(二)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8日-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及联系人:沪闵路6558号311,各位老师。书面申报:需提交两整套资料和一份《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盖章要求:项目单位需将申报材料中《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单独提交,另外两份胶装至两整套申报资料内)报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业服务部门初审并盖章,紫竹园区企业必需到紫竹园区企业服务部门盖章。具体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采用胶装,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10
  •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及要求
    申报2023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及要求是什么,专项资金的最高申请额度是多少等等,关注这方面信息的企业可以看看下文内容,申报的范围明细,申请方式要求等等都有详细的介绍,对于申请步骤还有疑问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关注帕齐咨询或者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申报通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青浦区委区政府大力助行业增动能蓄势能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精神,推动品牌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获得“上海品牌”认证项目,“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等荣誉称号,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地理标志、SA8000、CNAS实验室认可、参与制修订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等项目的组织。二、申报条件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1、“上海品牌”认证项目对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2、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项目对获得“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等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3、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4、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项目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技术标准发布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团体(联盟)标准的社会团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不同标准起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高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同一单位一年中有多个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项目不超过2个。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5、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 匹配;对承担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其他部门资金补贴的,不重复奖励。同一企事业单位相继承担各级标准化试点的,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四、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首次申报请及时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将相关资质证书电子版报送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审核。2、审批流程线上申请案、纸质材料需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将在线申请案、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注明品牌资金项目申报)。区市场局将对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3、受理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31日(线上申报同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4、材料申报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表word版、银行信息表excel版,电子证书等报送至电子邮箱qpzlkmsa@126.com。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松江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公示公告青浦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名单2023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1批拟认定立项名单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项目名单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及供应链专项资金项目细则
    202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