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金奖励!满足条件的奉贤区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2020年度上海市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区《关于加快打造上海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工业强基,提升工业制造基础能力。根据《上海市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和《奉贤区工业强基专项实施细则》,我委即日起开展2020年奉贤区工业强基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制造实体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专项建设的能力。2、符合国家、上海市及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核电、高端医疗器械、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领域。3、重点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工艺提升、批量生产、示范应用等环节紧密协作、联合攻关,形成整机(系统)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一条龙”整体突破以及实现面向行业发展需求的产业技术基础支撑能力提升。4、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在2020年1月—2021年12月。5、所申报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低于50%。6、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7、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二、申报材料1、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2、工业强基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3、证明项目研发的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文献检索报告(查新及水平咨询报告);(复印件)(原件需在线上传);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5、本项目已具备知识产权基础的,需提供专利授权、受理、引进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由税务部门提供并盖章),企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8、其他相关材料(含企业拥有有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奖证书、资格认证证书、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立项证书等)(复印件)。三、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http://fxcy.67156715.com/index.html)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 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3、书面申报:申报单位携完整的申报材料(第1-8项)向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的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推荐函》(附件3)。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区经委。书面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4、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申报企业自行填写打印“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文件袋(见附件4)”贴于文件袋上。整套书面材料一份装入袋内。书面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四、支持方式凡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30万元拨款支持;支持方式为分批拨付,立项当年度拨付20万元,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10万元。五、申报时间和咨询方式(一)申报时间:1、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7日16:00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2、书面递交时间:截至4月10日16: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二)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二Ο二Ο年三月十七日附件:1、2020年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请表2、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3、项目推荐函(由企业注册地所在主管部门填写)4、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文件袋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工业强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9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满足条件的奉贤区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奉贤区发布的节能技改项目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奉委[2012]3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和程序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需经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后上报。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为在本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税务登记,且符合产业导向的实业型企业;2、申报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节约标煤量原则上超过100吨,300吨(包含)以上鼓励申报市级节能技改项目。3、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4、申报单位两年内无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6、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申报材料1、《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申请表》(附件1);2、相关项目立项、备案文件;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另附电子版一份,报奉贤区经委技术改造科。四、政策支持每吨标煤按300元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个项目不重复享受财政支持。鼓励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改,列入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完成验收,按相关政策享受市级补贴。六、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二○二零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20200318043952888.docx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奉贤区节能技改项目的通知
    2020/03/19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补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有意向申报的静安区企业可要尽快联系【帕齐咨询】提早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静安区科委发布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上海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静安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和“上海大数据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试验区”建设,聚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关联产业融合创新,促进本区数据智能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大数据及相关企业在静安区集聚,现就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注册登记、税收属地关系在静安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从事大数据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数据聚合、技术研发、分析应用等服务的企事业单位;2、被国家或上海市认定为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园区运营机构;3、各类在本区开展大数据产业投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孵化运营机构等;4、经区有关部门认可,在本区或以本区名义举办大数据相关的行业应用展示、品牌宣传推介、先进技术论坛、创新应用大赛和国际学术交流等各种会议和交流活动的行业联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机构。二、申报类别(一)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基地建设1.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国家或上海市认定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展为园区企业服务的信息管道敷设、宽带网络和IDC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2. 大数据创新孵化平台。围绕静安支持大数据产业基地内园区运营机构、大数据行业龙头企业和众创空间等机构组织自主建设或联合国内外大数据知名品牌企业建设面向大数据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以及商贸、医疗、旅游、交通、能源、教育、金融、影视等行业应用领域的专业化孵化平台。(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品牌建设1.工具集平台。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园区组织自主建设或联合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建立大数据技术联合开放实验室或联合创新中心,聚焦金融、医疗、商贸、旅游、交通、能源、城市管理等数据资源储备丰富、行业应用高度活跃的重点领域,为各类大数据企业和开发者提供大数据应用开发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2.创新应用展示平台。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和园区建设大数据创新应用展示中心,为各类中小微创新型大数据企业提供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及其它行业应用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展示平台。3.数据资源聚合平台。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园区组织自主建设或联合大数据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设提供数据聚合、存储、计算能力的多维度、跨行业应用数据聚合计算平台,为各类从事大数据创新创业者、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提供行业类基础数据,验证创新想法。通过新技术创新应用模式,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间融合创新应用。4.品牌活动。支持大数据行业联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机构在本区或以本区名义举办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的行业应用展示、品牌宣传推介、先进技术论坛、创新应用大赛和国际学术交流等各种会议和交流活动。(三)大数据企业能级提升与创新发展支持经认定的本区重点大数据企业提升能级和发展创新,为企业提供运营及创新要素资源补贴。1.创新发展。经认定的本区重点大数据企业在本区的自用办公用房,享受租赁、购置、装修等基础环境建设补贴和租赁本区云计算基础设施补贴。2.能级提升。支持经认定的本区重点大数据企业:创建国家级和市级研发中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大数据技术以及各应用领域标准制订;申请大数据核心技术、应用技术专利;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能级提升。(四)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1. 创新项目优秀成果。聚焦静安大数据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本区企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开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商贸、医疗、金融、影视、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项目并形成成果,优先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大数据相关创新项目成果。三、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二)申报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基地建设类项目还须符合: 1、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 2、大数据创新孵化平台项目为已建,自项目启动之日起,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三)申报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品牌建设类项目还须符合: 1、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为已建或在建,自项目启动之日起,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其中已建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行,在建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启动,即最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2、品牌活动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办。(四)申报大数据企业能级提升与创新发展类项目还须符合: 1、申报主体须通过2018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或参加过2019年度静安区大数据企业评估(2018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本次仅可继续申请房租补贴和租赁云计算基础设施补贴)。 2、购租房、装修、租用云计算基础设施等创新发展类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 3、能级提升类项目研发中心获认定、标准发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等时间均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五)申报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的项目需为已建。    (各项目对应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四)四、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4月6日至4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可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的“信息公开”栏目中“静安区科委”信息公开内容里下载并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四)填写准备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及建设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二)、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三)等其它相关附件材料。2、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电子版提交至邮箱pengwenzong@sheitc.org、luweiqian@sheitc.org。并在邮件正文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手机)。3、根据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电子版材料申报前期情况,工作人员分批次电话通知企业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企业按照材料报送具体通知提交所有纸质版书面材料(含附件)。 五、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附件:一、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019版)二、建设报告参考提纲三、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全部附件下载:附件: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19年度静安区重点大数据企业认定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3/18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6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4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60万元资金补贴。需要申请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及本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一馆一品”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个成体系、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的“一馆一品”科普活动方案。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定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单独申报。考核指标: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2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开展“一馆一品”线上推广不少于6场次,线上推广视频内容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限项要求:每个场馆限申报一个“一馆一品”建设项目。专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制和推广研究目标:支持创制一台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普舞台剧并推广。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考核指标:科普舞台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科普舞台剧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科普舞台剧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专题三、系列科学实验节目的创制和推广研究目标:支持创制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学实验节目。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考核指标: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包含不低于2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项目执行期内,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开展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10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5场。系列科学实验节目需在电视台播出或开展线上推广(视频或直播),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系列科学实验节目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并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专题四、“科普集市”公益科普活动研究目标:支持在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开展大型系列公益科普活动,推广最新科技产品及科研成果,丰富上海市民生活,打造科普活动品牌。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考核指标: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线上(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好,一般应包括科技产品体验、科学秀表演或动手实践体验活动等(竞赛类活动除外)。“科普集市”应在双休日或节假日举办(上海科技节期间除外),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2天累计不少于9天。“科普集市”须统一使用上海市科委“科普集市”主视觉和标识,须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信息并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区级推荐:须经各区科委(协)推荐并给与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每区限推荐1个。获得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包含经费匹配承诺的推荐函。专题五、学会科普活动研究目标: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结合学会特色,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面向公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申报。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策划形成一套科普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活动要求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百姓现实需求。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竞赛等。根据活动方案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举办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活动。活动信息应首发或者同时发布于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申报项目时间需要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函。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学会科普活动”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专题六、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研究目标:支持报刊、新媒体聚焦国家或上海科技奖励获奖项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面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成果。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1)本市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可以申报;(2)至2019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单位可以申报。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在报刊或新媒体上,以专栏的形式普及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上海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获奖成果。科普化创作内容应兼具科学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每月发表不少于2篇(部),每篇文章不少于2500字或每部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开展线上推广,线上推广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培养形成一支科普创作的团队。项目完成前,需将项目成果汇集成册并出版发行。限项要求:已承担2019年“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二、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三、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1.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14日16:30。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示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五、咨询电话【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6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18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补贴。有意向申报项目的企业快来联系【帕齐咨询】吧。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示范应用项目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研究目标:发挥上海科技比较优势和带动作用,增强本市与相关地区科技部门协同创新能力,助力本市优秀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示范应用及产业化推广,凸显科技精准脱贫帮扶成效,提升科技支撑跨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能力,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合作地区及领域、对口地区详见附件1)。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2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1.所申报项目已获得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近三年(2017-2019)立项支持或2020年拟立项支持,且项目申报单位须作为主要参与单位。项目实施地在对口地区的,需提供当地县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立项证明;实施地在非对口地区的,需提供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证明。2.所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对口地区的,项目执行期限内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显著增收不少于20人次(须体现在项目考核指标中)。3.所申报项目结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显著提升科技支撑跨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能力。专题二、重点产业培育示范项目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研究目标:以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和防止返贫为前提,通过进一步的技术研发转化,扩大2010年以来科技扶贫优秀项目成果的实施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形成重点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合作地区及领域详见附件1)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2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1.申报项目须为2010年以来已有前期立项实施基础,并拟进一步组织扩大推广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专项立项的项目(须提供原项目立项证明)。2.须上传上述合作地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2020年度书面推荐材料(详见附件2)。专题三、科技扶智能力提升项目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研究目标:紧紧围绕“扶贫先扶智”的指导思想,紧贴相关地区科技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提升当地科技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服务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合作地区及领域详见附件1)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1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申报主体要求:1.项目责任人须为本市派驻上述合作地区在任驻外干部(一年期及以上)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本市援助湖北省的一线医护人员,能为合作地区相关领域提供及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其中,驻外干部须上传上海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联络组)或当地科技部门书面推荐材料;援鄂医护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证明(详见附件3)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的场地、师资、学员食宿等必备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安排及经费预算,项目执行期限内为合作地区培养相关人才不少于40人次(须体现在项目考核指标中)二、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上传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6.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8.申报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19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四技合同”之一(《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三、 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13日16:30。四、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五、 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附件:1.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合作地区及领域一览表.pdf2. 关于推荐2020年度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重点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函.docx3. 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科技扶智能力提升项目推荐表.docx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4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16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60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布了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600万元资金奖励,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尽早开始着手准备。24小时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大张江示范区2020年度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2019〕20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19〕21号)和《关于全力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防控疫情平稳发展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20〕2号),现就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的各分园(张江核心园、临港园另列)。二、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1. 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范围之内的企业、机构,并纳入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范围。2. 面向张江示范区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非营利性法人机构。以上各类单位均已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财务制度;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非营利性法人机构具有常设工作机构和健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有关要求。1. 2020年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优化园区服务环境和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发展的事项。各类申报须符合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2. 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3.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4. 申报材料需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应将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申报材料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或系统内填报情况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审核评估。5. 如申报主体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二)申报项目需在规定的周期内。1.申报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优化园区服务环境和支持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发展板块(附件1)的项目,应当是2020年1月以后至疫情结束期间完成的事项(具体资助事项已明确期限的,从其规定)。2. 申报企业培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开放合作板块(附件1)的项目,应当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事项。3. 申报科技创新功能集聚板块(见附件1)的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四、项目申报和预审时间2020年重点项目采取分批次评审的方式组织。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6月30日。申报主体请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其中:除编号A04资助事项,在线填报项目时间为:3月16日9:00至6月30日17:00;编号A04资助事项在线填报项目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填报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分园管理机构分批次项目初审时间为:1.第一批:评审4月3日17:00前提交的项目。初审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4日。4月14日17:00前完成在线填写审核意见,并生成推荐项目书面汇总表。2.第二批:评审6月30日17:00前提交的项目。初审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4日。7月24日17:00前完成在线填写审核意见,并生成推荐项目书面汇总表。五、区级初审和推荐要求1.是否符合申报要求。2.是否符合园区发展导向。3.申报材料是否完整。4.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佐证材料、资格证明等。5.择优推荐项目。6.鼓励各分园所在区财政按不低于1:1安排配套资金。六、材料报送分园管理机构应分别于4月14日17:00前、7月24日17:00前将第一批、第二批加盖所在区政府公章的区级配套资金承诺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在线生成)送交至上海科创办产业促进处(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615室)。七、市级评审上海科创办对经分园管理机构初审和区级承诺配套的重点项目组织评审。评审时,上海科创办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单位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其项目不予评审。八、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内容:附件: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指南(点击下载完整附件)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原文链接: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