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第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专项申报指南,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浦东区科委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第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专项申报指南,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0万元政府补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8日。浦东新区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本次关于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第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专项申报指南的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沪浦科〔2016〕128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6〕 60号),制定发布本申报指南。一、申报对象及条件(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2016-2019年度经认定且未获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补贴资助的国家级及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是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部)、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发改委);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是指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部)、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发改委)、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需经验收通过后申请。(2)对新认定、新引进的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性后补贴资助。注: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申报企业在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申报项目需同时进行电子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1、电子文本提交(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科技专项)服务平台(https://pdczkj.shcei.com.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2、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份,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申请。(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2)上个月完税证明;(3)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批文、验收证书;(4)提交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17-2018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全套材料。(5)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如新药临床批件、证书或生产批件证书、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承接国家、市级项目立项发文及合同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带齐原件,由受理部门进行审核。本指南发布时间和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20年4月8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8日。3、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三、政府资助1、对新认定、新引进的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性后补贴资助。资助金额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20%给予补贴,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已获区级或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补贴的企业,研发机构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  2、每年对经认定的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考评,对年度考评为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贴。考评主要包括:研发贡献、研发投入、研发成效等方面内容,以量化评分为主。资助金额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20%给予奖励性后补贴资助,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年度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同一企业最多只能获得3次。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2020年4月3日原文链接: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第一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专项申报指南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补贴资金操作细则
    2020/04/09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2020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万元政府补贴!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科委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奖励,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8日。闵行区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本次“2020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本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2、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根据本区产业发展布局,聚焦一批有战略意义和市场前景的产业技术,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领域,支持项目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项目执行期内累计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的自主创新项目,且企业近五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3、民生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惠及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二、申报方式与流程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 (kjzc.shmh.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方可进行项目申报。2、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附件1,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在网上负责审核本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工作。3、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科委进行形式审核。4、网上评审。经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网上评审阶段。5、诚信核查。区科委对项目申报单位依托区诚信办进行社会信用核查。6、综合评审。区科委组织参与网上评审的专家,召开综合评审会。7、行政审核。区科委经行政办公会审核项目评审情况后确定拟立项名单。8、项目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时间1、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00—5月8日下午17:00止,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尽早提交。2、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00—5月14日下午17:00止)。3、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执行期为1-2年,项目执行期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项目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晚2022年6月前申请验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电子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再上传、纸质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4、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知识产权授权使用的证明等;5、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6、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报告(若项目在执行期内做的是可以的)、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四、项目资助方式聚焦闵行重点产业领域,对企业实施的区级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给予80-100万元的资助。对推进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的区级民生科技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企业,按上级资金的10%给予资助,其中承担国家级科技创新计划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承担市级科技计划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资金拨付,其余经费视项目验收情况拨付;民生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后拨付,项目通过验收后,视验收情况拨付。五、帕齐咨询联系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2020年度闵行区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2020/04/08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补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7日。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吧!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打响青浦制造业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文件精神,促进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项目之一:新开办扶持项目(1)新开办企业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    2018年起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根据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二)扶持标准注册资本(实收)在5000(含)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1000(含)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6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500(含)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40万元扶持。(2)软件行业标杆企业落户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1.高成长性标杆企业。(1)软件企业所服务的行业领域是当前或未来高成长性领域,企业在细分领域居国内前五名的领先地位;(2)近3年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3)或公司估值增长快、已累计获得知名投资机构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且投资资金已实到。2.技术创新标杆企业。(1)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全球开创性、或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至少15项以上技术发明为主的专利);(2)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并获得颁布;(3)公司建有人数规模超百人的研发中心,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年均不低于5%。(二)扶持标准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扶持。(3)新开办行业组织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2018年起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行业组织,经营状态正常;对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的企业提供服务支撑的行业组织。(二)扶持标准经主管部门认定,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的行业组织(包括协会、学会、中心、实体性联盟、标准化组织、研究院所等):按国际性、国家级、市级分别给予100 万元、60万元、30 万元的补贴。项目之二:企业经营中网络通信费、服务器托管费、云计算服务费补助项目(一)申请条件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与云计算主机、云存储等云计算服务费用。(二)扶持标准对在本区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超过30万元的部分,予以50%补贴,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之三:企业软件开发云补助项目(一) 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软件开发云等服务费用。(二) 扶持标准企业使用软件开发云等服务,第1-2 年服务费全额补贴、第3-5 年根据年服务费金额的50%予以补贴,可连续申报五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项目之四:建房、购房、租房补助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在本区工业园区、西虹桥商务区、市西软件信息园内,并于其内建房、购房或本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二)扶持标准对于已发生的建房、购房费用,按建设成本、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上年度发生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给予租金扶持(可连续申报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项目之五: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元的认定软件企业;2.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且在本区依法纳税;3.企业申报的核心团队成员最少不少于5人,首次突破10亿元的最多不超过30人,首次突破5亿元的最多不超过20人,首次突破1亿元的最多不超过10人。(二)扶持标准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核心团队分别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区级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50%。项目之六:高新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项目(一) 申请条件1、工商注册在本区的实地型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领域属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2、企业属于领军企业(领军企业:是指某行业或某地区的企业排头兵,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或者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领先地位)。(二)扶持标准 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对领军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研发投入经评估后予以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项目之七:R&D研发投入补助项目(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纳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3、按照统计部门要求,依法填报2018、2019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二)扶持标准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经核定的上一年度R&D投入同比增长达200 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R&D 投入增量的3%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之八:获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挂牌奖励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首次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挂牌的园区企业。(二)扶持标准对首次获得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项目之九:“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一)申请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内,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2.当年度完成建设的“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项目(着重于互联网+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与传统实体产业深度融合的项目,能有效提高企业在互联网+与行业融合中的市场竞争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3.重点扶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领域。(二)扶持标准根据项目的市场推广价值、行业示范作用、技术研发水平、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企业按项目投资总额的5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之十: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行业性试点示范区建设扶持项目(一) 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 企业行业领域属于软件信息服务业;3. 2019年获得国家部级(包括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或市级    (包括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发改委、市商委、市农委等)颁发的列入行业性试点示范名单内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二) 扶持标准对开展并申报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行业性试点示范区建设的企业,按国家级、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60万元。项目之十一: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补贴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通过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二)扶持标准对申请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级认证的企业,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90万元补贴。项目之十二:国家、市级项目配套扶持项目(1)上海市软件与集成电路项目区级配套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2019年申报上海市软件信息与集成电路项目,并成功获得立项的软件类产业项目。(二)扶持标准一般项目:按照1:0.5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按照1:1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重点领域配套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含软件与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并在2019年获得国家、市级项目立项的企业。(二)扶持标准1. 获市级项目立项,按照1:0.5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 获国家级项目立项,按照1:1给予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配套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2019年度获得上海市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资金支持产品的企业。(二)扶持标准对2019年度获得上海市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资金支持产品的企业,按市级立项的扶持资金给予1:0.5匹配,最高不超过50万元。(4)国家级基地配套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 2019年度荣获国家级创新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服务平台、创新基地等的企业。(二)扶持标准经主管部门认定,对荣获国家级创新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服务平台、创新基地等的企业,区财政根据立项单位财政资助资金给予1:0.5匹配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申报材料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2.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国家级配套项目:提供国家相应文件或证书等;提供国家级财政拨款单复印件;4.市级配套项目:提供市级相应文件或证书等;提供市级财政拨款单复印件;5.未曾享受区级财政扶持承诺书;6.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7.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8.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9.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114.141.186.196:8088,4008205821)。10.其他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等相关材料。1)新开办扶持项目:企业项目须提供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标杆企业落户项目:须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行业组织项目:须提供行业组织证明文件以及服务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的成果材料。2)企业经营中网络通信费、服务器托管费、云计算服务费补助项目:须提供上年度的网络通信服务协议及费用发票、服务器托管合同及托管费发票等。3)建房、购房、租房补助扶持项目:须提供上年度的房屋建设费用有关发票、购房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等。4)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须提供企业上年度缴纳区级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证明文件。5)R&D研发投入补助项目:须提供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两张报表需区统计局盖章); 针对申报企业2018年度、  2019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6)“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须“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项目计划任务书。7)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补贴项目:须提供企业CMM/CMMI证书;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若出现企业名称与CMM/CMMI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企业工商名称变更资料复印件。8)企业软件开发云补助项目:上年度的购买软件开发云等服务的合同及费用发票等;提供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资质:①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云计算安全类一级);②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评估一级;③云服务提供商为国内企业。9)高新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项目:提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有效证明;提供一年研发费用辅助账(截止时间为以认定之日为止)等证明文件;提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三、申报流程1、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进行。各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登录后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2、项目受理通过后(申报项目受理通过与否,可在网上查询),申报单位将2020年度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和项目相关申报资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交区科委信息产业发展科受理。3、区科委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后报区科委领导小组审核。4、区科委根据审核结果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情况、违规处罚情况)。5、区科委将拟立项项目报区推进办审核,再统筹确定扶持项目,联合发文,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四、信用报告:申报单位在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时必须先经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时同时提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申报单位、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一并提交。信息时效为三年。查询方式:方式一:登陆“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点击市民查询或法人查询,进行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在线查询,自行打印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式二:携带必要资料(详见上海诚信网法人和自然人查询需提交的有关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查询,现场打印查询报告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五、项目申报时间及帕齐咨询联系方式: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27日。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2020-31附件1:青浦区2020年度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申请表.doc2020-31附件2:青浦区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任务书.doc2020-31附件3 :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doc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2020/04/08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奖励!虹口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本次开展2020年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根据《虹口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4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组织开展虹口区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注册登记在虹口的企业或功能性机构,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三)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导向;(四)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二、支持项目与扶持标准(一)做大做强产业主体。1.促进文创企业集聚发展。对新引进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在虹口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购房总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的租金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2.提升文创产业发展能级。对新引进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支持产业载体建设。3.鼓励文创产业基地、园区、楼宇和空间达标升级。经认定,对获得国家级产业基地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文创办2018年评估或新认定后授牌的市级文创(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给予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文创示范空间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支持功能区内老居住区业态调整。对新引进的符合产业导向和业态规划的功能区内承租方,经认定,给予不超过80%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三)促进产业创新发展。5.加大对优质文创项目的配套资金扶持。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给予匹配扶持。对通过区级评审的优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经认定,按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15%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按从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6.鼓励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对虹口文创企业参与文创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或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经认定,分别给予参与制定单位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属于同一系列标准的不同部分,视为一个标准给予奖励,按从高但不重复原则,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增强文创金融合作。7.鼓励文创企业市场化融资。对虹口文创企业通过市、区文创金融服务平台首次成功获得人民币500万元以上股权融资的,经认定,按实际融资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8.加大文创贷款扶持力度。对虹口文创企业通过市、区文创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按时还贷的,经认定,按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本市担保公司获得担保贷款的,按实际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单一企业担保费和贷款利息的补贴金额合计,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9.支持文创企业上市。对虹口文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及从场外资本市场向国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转板予以扶持,具体办法参照区金融有关政策实行。10.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区文化领域的投资力度,具体办法参照区金融有关政策实行。(五)营造产业发展环境。11.支持功能性机构发展。对新设立、新引进的虹口文化创意产业功能性机构,经认定,根据其影响力及实际运作情况,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注重发挥功能性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对其承担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管理、协调、技术性服务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经认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5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2.鼓励引进品牌文创展会。对于在本区举办的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文创产业及其重点行业的会展活动(包括论坛、展览、交易会、节庆、赛事等),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3.文创企业参展支持。对虹口文创企业参加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展览展会,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展位费用的7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六)鼓励打响产业品牌。14.电视台首播支持。对虹口文创企业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经认定,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在境外电视台播出的原创性影视、动漫作品,结合参考播出效果等因素,经认定,按在单个境外电视台播出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多个境外电视台播出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院线放映票房支持。对虹口文创企业在上海备案、立项的原创电影作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并在三年内公映,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票房2亿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优秀的艺术类、新人新作电影,票房在3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6.互联网首播发行支持和网络文学版权交易支持。支持虹口文创企业在主流网络视频播放平台首播发行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结合参考内容题材、社会效果等因素,经认定,按同一作品发行合同实际总成交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虹口文创企业组织创作具有社会正能量和IP开发价值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经认定,按网络文学版权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7.获奖支持。对虹口文创企业在上海备案、立项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获得国内权威电影、电视奖项的,结合参考获奖等级、类别等因素,经认定,给予单项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奖项的,结合参考获奖等级、类别等因素,经认定,给予单项不超过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虹口文创企业的原创设计作品,获得世界设计大奖或国内权威设计奖项的,结合参考获奖等级、类别等因素,经认定,给予单项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8.剧目商业演出支持。支持虹口文创企业开展优秀原创剧目商业演出,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剧目不得重复申请。三、申报材料(一)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二)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虹口区内纳税情况证明;(四)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等复印件(如需);(五)电影项目立项、备案、公映许可、票房数额等证明文件;网络节目备案、许可等证明文件,有关合同及财务凭证等(如需);(六)作品获奖或者入围竞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在中央电视台或10个以上省级电视台播出的证明文件(如需);(七)功能性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或平台建设项目的方案、申请、审批及验收材料等(如需);(八)文创项目立项或批复的证明文件、市级扶持资金到账凭证、项目验收有关材料等(如需);(九)市、区文创金融服务平台、担保公司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需);(十)版权认定证书、版权交易相关证明文件及财务凭证(如需);(十一)营业性演出许可、票务证明、劳务合同、演出主办方证明等(如需);(十二)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四、申报方式书面材料一份,于左侧胶装成册,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书面材料不退还)。五、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集中审批。六、资金使用管理区文创办负责对支持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单位,由区文创办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申请单位3年内申报本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资格。七、帕齐咨询联系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附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虹口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07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补贴。满足条件的虹口区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力度,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虹商务〔2016〕41号),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注册在虹口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单位:1. 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019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2. 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术中心建设的必要基础条件,2019年度用于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3. 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0人。4. 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企业在申报前两年度(2018-2019年)内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二、申报材料1. 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2. 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2)。3. 企业营业执照。4. 由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对研发人员数、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进行专项审计。5. 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3)。6.其它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技术带头人学历(或职称)证明;(2)知识产权证明;(3)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情况证明;(4)高新技术企业证明;(5)境外分支机构证明等。三、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送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产业发展科(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126.com。虹口区人民政府四、申报时间2020年4月6日至4月30日五、扶持标准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基地,对新认定的“虹口区企业技术(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的资助。虹口区人民政府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20/04/07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助奖励!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杨商务委规[2018]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1、在本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本区产业发展导向。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4、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行为。6、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7、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并且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二)指标要求1、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千万元)。2、企业上一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服务业及石油、煤炭、交通、建筑、烟草、电力、电信等行业企业不低于1%)(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乘以规模和行业系数后的值,具体系数见《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和评价工作指南(2019版)》)。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二、扶持政策对经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已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经评价为优秀的给予奖励5万元。  三、申报办法1、申报企业下载相关资料表格(网站:上海·杨浦-政务公开-杨浦区商务委员会中下载)并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申请表。根据《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和评价工作指南(2020版)》附件1的要求撰写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提供申报材料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书面材料递交区商务委经济运行和技术进步科(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2005室)。电子版可发送邮箱(邮箱:ypjjyx@126.com),企业发送电子版后请与区商务委经济运行和技术进步科确认。3、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上半年),10月31日(下半年)。4、书面材料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和要求以区商务委通知为准。四、申报材料1、《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请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2、《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机构框图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框图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6、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7、前三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证明件,以及上一年度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8、上一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需申报单位盖章)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盖章)五、材料格式要求1、封面(封底)须用120克黄色布纹纸。2、封面中“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字样采用二号黑体加粗,“申报材料”采用一号黑体加粗,申报企业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采用三号黑体;申报日期用三号仿宋。3、材料目录页为三号仿宋,行距为单倍行距。页边距:上:2.54,下:2.54,左:3.17,右:3.17。4、企业盖章页的领导签字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5、附件和凭证等材料装订在申请材料中。6、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黑白双面打印,采用无线胶订法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右下角编写页码,每类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分隔并编写材料目录另附电子版一份。相关附件:杨商务委21号附件:杨浦区区级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南(2020版).docx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