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近期,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需要申报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19〕8号),现就2020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二、申报类别和条件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包括“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和“上海市质量金奖”,均分为“组织”和“个人”奖,具体内容和申报条件详见《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组织或个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本市市、区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或个人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同一奖项。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一)组织申报材料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详见资料下载处);2.组织概述。根据GB/T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其中,医疗机构根据DB31/T 1153—2019《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小企业类组织根据DB31/T 1009—2016《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尽量使用数据、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5万字;4.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材料及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二)个人申报材料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表》;2.个人概述。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4.证实性材料。申报个人从事质量管理或有关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三)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含盖章扫描件的PDF版本,刻录在光盘上。四、申报程序本年度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一)网上填报申报组织或个人从以下两类地址进入相应页面http://shzj.scjgj.sh.gov.cn/col/col665/index.html或http://shzj.scjgj.sh.gov.cn/col/col36684/index.html;在页面中点击2020年度政府质量奖申报飘窗,进入企业登录页面;登录成功后通过‘我要申请’→‘其他’→‘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进行申报。 (二)材料提交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控股(集团)公司、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委会等推荐盖章后提交材料(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优先推荐),也可直接提交材料。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请以寄送方式进行,地址附后。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是推进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管委会(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和行业协会等要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内大力宣传政府质量奖工作,引导社会各界重视质量、关心质量、提升质量,走质量发展之路,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各界参与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的热情。(二)做好动员质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管委会(开发区)、控股(集团)公司和行业协会等要广泛动员本区域、本领域的优秀组织和优秀个人积极参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通过评审工作,让本区域、本领域的优秀组织和优秀个人脱颖而出。通过表彰获奖者,树立本市质量发展标杆,形成质量提升示范。(三)严守纪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遵循“申请资源、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六、有关事项(一)资料下载本通知涉及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hzj.scjgj.sh.gov.cn/col/col36684/index.html)下载获取。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3月6日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30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2020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科委发布了关于2020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补贴!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吧。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2020年度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的具体内容:关于发布2020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积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嘉科〔2019〕19号),区科委发布2020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重点支持面向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支持围绕疫情防控,产学研协同开展新药物(检测试剂)研制、相关新设备研发及示范应用等。       二、申报范围(一)支持企业围绕自身技术难题,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开展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工程化开发及示范应用等。(三)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组建联盟,围绕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三、申报条件    凡注册纳税在本区的各类创新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联盟等),且符合《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条件,均可以进行申报。四、项目执行周期项目要求于2018年1月1日后启动(以协议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申报前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五、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先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登录上海嘉定科技企业服务平台(http://218.202.254.207:8080/Jdqyk/)按照不同申报主体(企业、高校院所、联盟)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待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下载打印装订并经所在街镇盖章后提交至区科委窗口。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1、在线材料填报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9:00-4月17日下午17:30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23日-4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提交至嘉定创新创业大厦一楼科委受理窗口(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受理窗口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附件: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pdf           2、网上申报操作手册.pdf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2020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27
  • 【申报通知】2020年度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通知,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通知,本项目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补贴!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吧!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杨浦区2020年度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杨府办发〔2017〕10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本区重点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杨浦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工业、服务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用于支持工业、服务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节能减排降碳成效。支持条件:通过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年节能量2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标准:经审核,以项目实施前后年能耗减少量为依据,给予600元/吨标准煤的补贴,单个项目区级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在工业、服务业等领域以及建筑、公共机构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鼓励新建工程或项目采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1、既有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支持条件: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50%以上且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2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标准:对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市区1:1进行配套;对符合区级支持条件的,经审核,按年节能量给予800元/吨标准煤的补贴。单个项目区级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诊断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合同金额高于15万元且年节能量超过50吨标准煤的项目,对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贴,其他项目给予一次性1万元。2、新建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支持条件:对节能设备设施投资额1000万及以上的新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标准:经审核,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二、申报审核程序(一)申报方式:常年申报,常年审核。(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正式提交我委经济运行和技术进步科,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经形式审查、专家组验收审核后,由我委公布审核结果。三、申报材料(一)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申请表(表1)(二)杨浦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补贴)奖励评审表(表2)(三)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申请报告(主要涵盖以下内容)1、技改项目名称、改造技术或设备内容2、企业简介和用能基本情况(使用能源品种、总能耗情况)3、项目改造基本情况:包括开竣工日期、项目改造前边界范围内运行及用能情况、主要改造内容、项目改造后边界范围内运行及用能情况(新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涉及)。4、节能原理:阐述该项目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节能原理(技术特点),及与原设计或原产品能效对比说明等(包括在行业、国内、国际领先程度说明)。5、项目节能量:改造前能耗情况、改造后能耗情况、节能量测算过程:(必须提供计算公式、并说明公式中每个参数的数据来源或依据)6、投资及回收期:详细说明项目主体设备费用、工程费用等,按照年节能效益计算投资回收期。(四)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项目工程开工证明和竣工验收报告;3.项目投资明细表、设备清单及相关合同和财务凭证;4.项目节能量计算数据的溯源凭证;5.项目改造前、后边界内相关设备的用能量记录、产量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如不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需合同能源管理合同)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提供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节能效益的有效凭证。(五)申报材料格式要求:1、封面(封底)须用120克蓝色布纹纸;2、封面中“杨浦区节能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合同能源管理)”字样采用二号黑体加粗,“申报材料”采用一号黑体加粗,申报企业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采用三号黑体;申报日期用三号仿宋;3、材料目录页为三号仿宋,行距为单倍行距。页边距:上:2.54,下:2.54,左:3.17 ,右:3.17。4、企业盖章页的领导签字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5、附件和凭证等材料装订在申请材料中。6、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黑白双面打印,采用无线胶订法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右下角编写页码。  四、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表1: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申报表.doc表2:杨浦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贴)奖励评审表.doc杨浦区节能技改工作申报验收需提供的材料.doc 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3月23日原文链接:2020年度杨浦区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通知
    2020/03/25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疫情防控)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疫情防控)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助奖励!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2020年度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疫情防控)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为推进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发挥虹口区5G综合示范区先行先试效应,加快新一代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着力优化企业服务,依据《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沪科委〔2020〕32号)、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规〔2019〕16号)、《虹口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虹府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标准由区内企业、研发机构在疫情期间借助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疫情防控、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服务、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在智慧生活应用、智慧城市管理、智慧经济发展等领域的示范性建设。经认定,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一)注册地和税管地在本区范围之内的企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二)项目需在疫情期间予以执行开展,结项时间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三个月。(三)项目需有效通过运用新技术,促进企业朝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五)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参见附件1);2. 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 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2);4. 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书,参见附件3)5. 项目建设方案(参见附件4);6. 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审计的会计报告)。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未能提交的审计报告的情况说明。7. 申报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下载,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二)申报材料要求。1. 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2. 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四、申报受理(一)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应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接收地点:飞虹路380号科委102室信息化推进科。(二)咨询方式。 【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   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2.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docx3.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docx4.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疫情防控)资助项目编制大纲.docx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度虹口区“智慧城市建设”(疫情防控)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25
  •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4月30日项目申报截止!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经委发布了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了!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2020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本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松江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沪松府规〔2019〕7号),现将2020年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本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3、申报企业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成长性好、年销额连续三年增长30%以上。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高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一支较强的技术队伍,并有一批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6、企业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同时在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必须有专利申请。7、两年内(指申请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未因三高(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原因受到相关部门重大处罚;二、申报程序各街、镇、园区等相关单位根据《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所属企业通过网上和书面并举的方式进行申报。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更新企业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4月30日。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区经委相关科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后一并交所在的街镇或开发区审核。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将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报送区经委技术进步科。三、申报材料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项目申请表(在线填报并打印);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荐单位审批表(由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出具);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2019年审计报告;5、企业信用报告及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6、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图;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开发仪器设备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8、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9、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10、近两年在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证明材料;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它可以证明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12、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材料3至12需上传申报平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热胶装订。 附件: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说明          2、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2020年3月23日原文链接:关于申报创建2020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20/03/24
  •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5万元资助奖励!
    近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5万元资金奖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2020年度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为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提升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2020年我局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遴选2个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并给予每个项目15万元经费资助。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属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基础,具备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二、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纸件(一式六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我局。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3.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实施的,服务机构须在项目评审后的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4.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在申报表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签订项目协议并组织实施。5.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我局将在11月底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三、申报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20日附件:附件: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表.doc原文链接:关于申报2020年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