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2020年度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第一批)申报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组织2020年度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第一批)申报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金补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满足条件的闵行区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上海市闵行区2020年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转向政策申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相关单位: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8〕1号)、《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细则》(闵科委规发〔2018〕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实施2020年度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一)支持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1、申报条件注册纳税在本区,新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且销售结算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药品注册批件》;(4)药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凭证;(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税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1)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与预防用生物制品)创新药,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0万元;(2)中药、天然药物改良型新药,化学药物的改良型新药和仿制境内、外已上市原研药品的仿制药品,改良型和境内、外已上市的仿制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与预防用生物制品),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3)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4)视申报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情况,分一至三年发放,当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二)支持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1、申报条件注册纳税在本区,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销售结算在我区范围内的企业。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注册证》;(4)销售合同及销售凭证;(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税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1)获得基因测序、肿瘤检测等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万元;(2)获得医学影像、植入性组织材料等非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50万元;(3)获得创新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4)同一医疗器械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5)视申报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情况,分一至三年发放,当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二、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一)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1、申报条件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被市级新认定为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或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4)平台建设费用相关材料(购置设备发票等);(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税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费用的20%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推进生物医药企业规模发展(一)鼓励开展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1、申报条件(1)注册纳税在本区的化学仿制药生产企业;(2)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并在本区销售结算。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见附件1)、《闵行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见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4)证明所资助品种在闵行区销售结算的相关材料(如销售合同、销售凭证复印件等);(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税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1)属于289国家基础药物目录化学药物种内的品种,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的,单品种给予研发费用补贴200万元。(2)属于289国家基础药物目录化学药物种以外的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件的,单品种给予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3)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每家企业补贴累计不超过400万;(4)视申报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情况,分一至三年发放,当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二)鼓励开展生物医药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1、申报条件(1)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生物医药企业;(2)获批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产业化相关项目。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附件1);(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3)市主管部门批准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复印件;(4)市相关部门拨款凭证;(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对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区财政以1:1比例给予匹配,最高不超过500万。区级配套资金按市级资金40%:40%:20%相同拨付比例分阶段进行拨付。(三)推动区内企业规模化发展1、申报条件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生物医药领域企业。2、申报材料(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生成,附件1);(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3)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4)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税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支持标准对生物医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1)享受过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该项补贴。(2)视申报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情况,分一至三年发放,当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区本级地方贡献。四、申报流程1、申报企业登陆“闵行区科技企业服务平台”(http://kjzc.shmh.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进行项目申报。2、闵行区科委网上预审。3、通过预审后准备书面资料。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后,打印并胶装书面申报资料(一份);书面资料要求: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采用胶装。需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4、递交书面资料。五、其它说明1、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10日9:00—4月10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通过审核后递交书面资料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2、书面资料递交地址:闵行区科委:莘西路376号207室创新发展科。3、说明:所有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和III类医疗器械证书均应为2018年5月1日以后取得。六、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附件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2:闵行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资金申请表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9日相关附件附件1: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请表.doc附件2:闵行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资金申请表.doc原文链接:关于组织2020年度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20/03/11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内容中标明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可要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尽早开始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面上项目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专题、原创探索项目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二、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2017-2019年度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在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时,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并说明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4月7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三、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7日16:30。四、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五、咨询电话【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附件:《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5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11
  • 【申报通知】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资金补助!
    近日,上海经信委发布了上海市2020年度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请成功的企业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资金补助。本次文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3日,符合条件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要尽快联系【帕齐咨询】了,尽早着手准备申报项目!24小时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经信委发布的文创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内容: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20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支持以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平台建设类项目。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2.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的各类项目。支持提升文创产品和服务品质,融合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提升创造力、创新力的项目。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上的投入。        3.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支持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机遇创新实践的相关项目。        4.支持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支持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创意类培训,支持文教结合,加快培养产业发展紧缺的专业性实践型人才和管理类复合型人才。        5.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消费的文创产品。支持利用文化创意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各类项目。支持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创新并有效扩大文化消费产品供给。        6. 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应为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并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在对文创相关行业及重点领域进行在建项目扶持的同时,对演艺、动漫电竞、网络视听、艺术品、文化消费、新闻出版、设计创新、市级文创园区和文创金融服务等进行成果资助。        1. 演艺。支持社会主体运营演艺新空间、支持民营院团发展、支持剧场举办惠民公益演出、支持多业态融合发展等。        2. 动漫电竞。扶持本地优秀动漫电竞企业及原创产品,推进动漫、电竞产业发展。        3. 网络视听。扶持本市网络视听精品内容创作,支持业务形态创新发展,支持网络视听重大活动在本市举办。        4. 艺术品。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开发。        5. 文化消费。重点支持文化产品首发项目、夜间文化消费项目、文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消费类文化知识产权培育项目。        6. 新闻出版。支持主题和优秀原创图书出版、上海学术•专业出版中心建设、期刊出版转型,支持发行渠道和实体书店建设,支持印刷产业创新、数字出版融合创新,支持网络出版,支持版权产业与国际传播。        7. 设计创新。鼓励在沪企事业单位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开展设计创新项目,以设计引领和赋能产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8. 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支持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等载体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举办高端展览展示及行业交流等活动。        9. 文创金融服务。鼓励文创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债权融资,鼓励文创企业通过本市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融资。        成果资助类项目一般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        (三)产业研究类项目        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指导文件精神及“十四五”规划工作推进需要,现提出2020年度重点产业研究类项目目录:        1.2019年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        2.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研究        3.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体系研究        4.关于加强文创产业行业协会发展,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研究        5.上海市创意与设计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        6.“上海设计”品牌认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标准研究        7.上海市文创产业集聚发展与多元生态构建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产业研究类项目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同一申报单位可就不同项目分别进行以上三种类别的申报。        二、支持方式        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额度和比例。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对于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根据项目贷款金额,评审通过后,给予单个项目市级贴息总额不超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为标准的利息总额的50%,且每家单位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        采取担保费补贴方式的,对于获得担保且担保综合费率不低于2%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单笔担保费补贴不超过担保金额的1%且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        (三)产业研究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四)支持事项        1.优先支持事项。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能级的文创企业;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2.不予支持事项。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电影产业事项。涉及电影的选题孵化、剧本创作、重点拍摄、佳作奖励、后期制作、技术改造、发行放映、人才培育等方向,已纳入《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不在本资金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在建扶持类项目)》等材料,产业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产业研究类项目)》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申报细则》。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细则》。        (三)申报材料统一格式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需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在建扶持类和产业研究类项目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3.成果资助类项目需提交书面材料两份,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需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市文创资金申报系统(http://wczj.shccio.com/),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2.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3日(4月3日16:30系统关闭)。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提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1)演艺、动漫电竞、网络视听、艺术品,以及文化消费项目:        2020年4月7日- 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静安区巨鹿路709号。        (2)新闻出版、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项目:        2020年4月7日- 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静安区常德路800号14号楼。        3.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1.在建扶持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区级评审,确定对项目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产业研究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产业研究类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60%,剩余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以及履约能力欠佳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2.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五、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中止项目的,须报市文创办审批。        市文创办将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会同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文创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六、咨询方式        【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27日 附件:【 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申报细则》】附件:【 2.《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细则》】原文链接:2020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03/10
  •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补贴。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啦!24小时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内容具体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 征集范围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8-01-01及以后出生)2. 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二、 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6.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实行优先支持政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三、 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3月30日16:30。四、 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五、 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附件:《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2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09
  • 【申报通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40万元资助奖励!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截至时间为3月30日。满足申报条件并且有申报意向的话就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吧!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本次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指南的具体通知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一、 征集范围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2. 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8-01-01及以后出生) 。2. 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申报企业须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申报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2. 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申报企业须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申报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责任人要求:1.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0-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责任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2. 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二、 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6.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7.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人员;(2)已入选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8.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9.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10.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实行优先支持政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三、 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3月30日16:30。四、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五、 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附件:《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2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09
  • 【申报通知】2020年度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受理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发布了2020年度专项资金业务受理工作启动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进行申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吧!帕齐咨询24小时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张江科学城通知的详细内容:关于启动2020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受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受理工作拟于近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申请本专项资金。二、申报指南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次受理将为企业预留较为充足的材料准备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符合《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环境细则》)申报指南政策编号1-15条件的2019年项目;符合16-22(参照执行张江示范区政策)条件的2017、2018年项目。受理时间:2020年3月15日-4月15日;后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另,鉴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5月份左右完成,政策编号8“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事项申报时间延至2020年5月1日-5月31日,以便企业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2、符合《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细则》)申报指南23-25条件的2019年项目。受理时间:2020年3月15日-4月15日;后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3、申报《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中“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2019年度小微企业房租补贴”,《浦东新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疫情防控房租补贴条款(2月、3月房租补贴)的张江科学城小微企业,根据如下链接进行申报: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20200217/019010004_e246ded5-9956-4ac9-a9f4-716fb55a94a7.htm4、申报《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中其他2019年项目支持的张江科学城企业,根据如下链接进行申报: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20200217/019010004_2fedd426-55d9-440c-93ee-043f6a5257a3.htm?WxUg5ztDmi=1582883424312三、申报流程1、访问“张江在线”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线上平台(https://zjkxc.pudong.gov.cn/#/report),点击“在线申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系统,完善企业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小微双创》及疫情防控房租补贴请点击上述链接。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为PDF格式,加盖公章,清晰可辨。3、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4、受理审核完成后,支持企业名单将于“张江在线”予以公示。四、注意事项张江科学城专项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请本专项资金的企业存在失信记录的,不可申请本专项资金。企业可通过登陆“信用中国”、“信用上海”、“信用浦东”,自查是否存在失信记录。 附件:附件:2020年张江科学城专项政策申报指南.doc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原文链接:关于启动2020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