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可获得4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40万元资金奖励,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研究目标:鼓励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与港澳台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与人员交流,促进地区间科技创新资源与成果共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共赢发展。支持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医药(尤其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研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金融科技、天文气象等领域。执行期限:2020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二、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提供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7.项目申请单位若为企业,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中方企业申请单位须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自筹经费投入保证书。8.申报企业须承诺与申报相关的港澳台地区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互相拥有股份的技术转移。9.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按相关提示,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10.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11.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三、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4月20日16:30。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示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五、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3月4日原文链接: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3/23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指南的通知,一次性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指南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8日,申报成功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资金奖励。闵行区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快来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吧!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关于组织申报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指南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科技企业: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以及《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19】2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竞争优势突出的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 2020年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本区工商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5%;(3)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4)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10亿元,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5)制造类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二、支持方式经评审,被认定为区级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三、申报方式1、自通知发布后,申报企业请登录“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 →“我要申报”中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企业需经纳税所属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区科委进行形式审核后由第三方专家开展评审。2、企业第一次登录,请使用 “法人一证通”并自行开通二级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以后登录可直接使用企业用户名与密码)。具体操作请至“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 →“科创政策”→“ 表格下载”中查看《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3、项目单位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9:00,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5:00止,各镇、街道、工业区(相关园区)推荐时间截止到5月10日中午12:00止。四、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附件2: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doc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原文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0/03/23
  • 【申报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奖励!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政府补贴2000万元。满足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本次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27号),进一步聚焦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应当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本批次建设类项目鼓励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含联合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完成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6月30日)。        (三)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已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        (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立项支持的牵头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内的相关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工信部2019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推荐单位、上海市工业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牵头单位以及上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或试点园区)申报相关对应方向优先支持。        (六)条目9(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采取后补贴和奖补方式予以支持,须纳入《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2、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        3、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参加“附件5”)。        4、项目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6”)。        5、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6、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如有联合申报单位,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资金投入计划以及相应考核指标,并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8、申报单位(含联合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下载,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        9、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3、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4、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受理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和“附件3”)。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5 日10:00 - 3月31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并与所在行政区提前沟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为2020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3月3日附件:【 1.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指南】附件:【 2.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附件:【 3.关于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附件:【 4.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5.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附件:【 6.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原文链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20
  • 【申报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奖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吧!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开展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27号),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平台推广。支持其推动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上平台,实现上平台企业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支持其推动中小企业将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上平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平台面向长三角进行业务推广,形成覆盖长三角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服务能力。支持其为各类型工业企业提供标识解析服务、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工业数据服务、集成服务、工业信息安全服务、云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提升工业互联网生态关键环节发展水平,鼓励重点面向长三角区域进行服务拓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具有相应的平台服务和专业服务能力。        2.申报项目或单位须纳入《2019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沪经信推〔2019〕689号),申报内容的数据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采取按评估等次给予后补贴或奖励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申报单位盖章)        1.专项资金申报书(网上填报,分类填写,在线打印)。        2.项目方案书(编制大纲见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5.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附件2)。        6.提供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8.由注册在上海具有A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应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财务内容,列明相关服务收入金额、服务费用支出金额。报告附表应包括:申报的服务收入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收入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相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服务支出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费用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名称、相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9.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附件6或7)。        10.平台推广类须提供平台服务的上海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报告首页(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user/login)。        11.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真实性承诺书、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方案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可在线直接打印)        四、申报受理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和附件5”)。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23日10:00- 4月13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并与所在行政区提前沟通。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一式一份),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五、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3月15日附件:【 1.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2.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附件:【 3.项目方案书编制大纲】附件:【 4.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附件:【 5.关于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附件:【 6.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平台推广方向)】附件:【 7.申报单位所填数据说明清单(服务能力方向)】原文链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20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工作的通知,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资金补助!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资金奖励!满足条件的普陀区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度“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2号)的相关规定,为促进本区初创型、中小微“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推进智能软件产业发展,现就开展2019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式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政策导向的新引进的、有影响力或高速成长的“互联网+”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及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情况等,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的“互联网+”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二、申报条件申请本扶持专项的企业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等),市场前景好;4、企业应有研发部门或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有较完善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规范化制度;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200万元以上;6、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不足三年按实际年份填报);7、企业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8、企业合法经营、规范运作,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三、申报流程1、受理时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2、受理地点: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3、申报材料:(1)《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请书》及《普陀区“互联网+”企业申请简表》(见附件);(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本)复印件;(3)企业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管理制度、相关资质证明等;(4)企业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5)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证书;(6)企业2018、2019年度最后一季度或最后一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7)市级相关部门的批文、荣誉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8)申报单位需提交企业2018、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http://rjtj.sheitc.sh.gov.cn:8088/default/);(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备注: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按上述顺序排列胶装成册。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315526501@qq.com)4、评审立项:区科委、区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受理与审核;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5、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1 申请书_普陀区“互联网_”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请书_2020版.doc附件2 简表_普陀区“互联网_”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请简表_2020版.doc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工作的通知
    2020/03/19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资金补贴!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7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资金奖励!黄浦区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开始着手准备申报了,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上海市黄浦区2020年度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的要求,落实《黄浦区关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府办发〔2019〕022号),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在黄浦区的集聚发展,提升区域产业能级,根据《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黄科委〔2019〕13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现就开展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  1、项目范围:参见《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2、所涉的扶持资金原则上采用后补助方式。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在本区且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独立法人主体,具有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主体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3、项目申报主体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投资方;  4、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根据项目指南(附件1)中要求的申报材料等书面材料,区级人工智能创新项目和融合应用需如实填写《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照顺序整理签字盖章,采用胶装装订的方式,一式叁份报送至受理地址。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7日~4月17日,过时提交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的支持标准按照《政策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采用后补助方式。项目主体应按照本市、区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获得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并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对获得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中止项目的,须报区科委审批。  区科委与区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材料弄虚作假、项目绩效不佳、逾期提交验收或拒不履行被评估监管义务的项目,区科委与区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五年内再次申报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五、咨询方式【帕齐咨询】承接知识产权,高企,小巨人等科技项目申报,资深财务、项目工程师坐镇!成功后收费,申报成功率有保障,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TEL:021-61920715/021-61920545 附件1: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2: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浦区人工智能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