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聚焦】2022上海市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汇总,最新最全版
    一、各区奖励政策汇总1.临港新片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项目总投入50%,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被认定为区级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资助。3.长宁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区级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的扶持。4.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100万元;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无偿资助50万元。5.虹口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6.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7.宝山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被评为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 万元的资助。8.普陀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具有高成长性且区域贡献较大的,经评审认定为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资助。9.静安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50万元。10.金山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每家60万元的资助;11.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40万元的资助。12.嘉定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对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市级奖励30万元、区级奖励15万元。13.黄埔区科技小巨人奖励政策按获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 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二、申报条件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4)申请前三年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5)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5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4)申请前三年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三、申报时间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8月3日16:30。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8
  • 【申报通知】2022闵行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最高可获50万财政补贴
    根据《闵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扶持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闵行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请条件(一)闵行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在闵行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1.通用条件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或上年营业收入总额在800万元以下,但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2.专项条件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十名。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依据2021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进行申报。(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依据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进行申报。(四)国家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依据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进行申报。二、申报材料(一)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1.闵行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如本市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细分领域排名证明、或者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行业排名报道;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证明,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名牌产品、名牌明日之星、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重点商标保护目录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等;5.2022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6.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1.政策申请表;2.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5.2021年以及2022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1.政策申请表;2.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5.2021年以及2022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四)国家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1.政策申请表;2.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三、项目补贴(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鼓励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2.鼓励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3.鼓励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以上项目为对企业的梯度培育,如区级“专精特新”升级为市级“专精特新”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差额奖励。新迁入的企业视作首次评定。(二)积极培育公共服务机构、示范平台对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且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新认定的服务机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60万元。(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住房等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关心的融资、住房、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四、项目申报(一)企业网上填写申请表打印后提交至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业服务部门初审并盖章(一式二份),紫竹园区企业到紫竹园区企业服务部门盖章。并上传PDF申请表(盖章)以及所有PDF佐证材料。(二)运行监测请于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填报,并将企业年度填报情况截图证明,具体流程请查看,要求企业每月于20日前填报上月数据。(三)准备书面资料。接到预审通过通知后,请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提交原件。书面材料要求: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蓝色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进行胶装。盖章要求:封面、骑缝章、申请表(企业章,街镇、工业区、园区章)、真实性承诺、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四)其它说明申报方式:闵行企业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8月19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书面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递交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558号408室。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8
  • 【申报通知】闵行区企业发展福利,餐饮住宿等服务企业均可,最高补贴50万
    近期闵行区发布了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相关政策,最高可获50万财政补贴,餐饮住宿服务等产业均可享受,8月16日截至!符合以下类型的企业赶紧准备吧,相关咨询欢迎致电【帕齐咨询】24h服务热线:13122759839一、申报类别及扶持标准(注:以下“增量”指2021年度)(一)鼓励工业企业成长壮大1.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提升(1)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年产值增量达到1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对年产值增量达到1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对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企业,达到承诺产值外的增量才可参照奖励。2.通过总部型企业方式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对通过总部型企业方式(如委托加工<即从我区总部买进原材料、卖出产品,委托外地代加工>、本地企业的外地分支机构依法纳统、将外地初级产品调运到本地进行精加工或总装等方式)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新入库的工业企业,根据工业产值贡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1)入库当年或次年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则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入库当年或次年产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3)入库当年或次年产值达到2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4)入库当年或次年产值达到3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鼓励商贸企业规模化发展1.鼓励批发业企业销售额提升对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且年销售额增量达到1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鼓励零售业企业零售额提升对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且年零售额增量达到1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鼓励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零售额提升对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且年零售额增量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鼓励服务业企业跨越式发展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且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1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10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申报材料1.《政策申请表》(在线上平台填报);2.《政策申请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通过总部型企业方式(如委托加工等)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原材料采购协议、产品销售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三、申报说明(一)线上材料申报企业登录“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点击法人一证通登录,选择申报类型后填写“闵行区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政策申请表”,并同步上传《政策申请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线上材料受理线上材料受理结果(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经办人。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企业登录线上平台下载打印《政策申请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交至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审核并盖章(其中,若企业注册在外区的,由实际经营地负责初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闵行区,但不一致的,由注册地负责初审)。经属地政府初审通过后,将盖章版的《政策申请表》扫描上传至线上平台后即完成政策申报。四、其他说明1.本政策申报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址在闵行区且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2.本意见细则各项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再次达到相应标准仅给予补差奖励。3.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2022年8月9日17:00,线下材料盖章最晚不超过2022年8月16日17:00完成,建议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四、咨询电话【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5
  • 【申报通知】2022金山区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来了——最高可获100万财政扶持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发布了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本项目截至日期为8月15日,申报成功最高可获100万财政奖励!金山区满足条件的企业抓紧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吧!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3122759839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一、申报范围1.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即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金山区重点产业企业独立运营或第三方服务企业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行业设备接入、行业软件部署、行业用户覆盖等为重点,通过垂直行业领域或产业链企业数据、业务、管理协同,实现面向行业的生产过程优化控制、生产资源高效配置、生产能力精准利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2.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即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金山区企业独立运营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仓储、产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智能排产、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智能检测(生产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预测预警、工艺控制、质量控制)等领域实现数据集成开发、共享利用,有效提升关键环节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组织(不包括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2.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3.项目建设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4.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的项目(证书有效期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三、申报方式1.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进行申报项目。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登录后在线填写《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2.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8月15日。网上申报材料由区科委形审完毕后,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于8月25日前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进行推荐盖章,一式五份。3.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请将盖好章的推荐汇总表于9月8日前发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4.申报单位请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五份书面申报材料于评审当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带水印在线打印,加盖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公章)。2.《2022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申报单位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6.申报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8.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二)申报材料要求1.纸质申报材料5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2.纸质申报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五、支持政策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项目,即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项目,即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六、咨询电话【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5
  • 【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2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推动青浦区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1以注册及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为申报主体,申报工业类项目的应为科技企业;申报单位能按资助金额的3倍及以上匹配研发投入。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需保持正向增长,科研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左右。 3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共同实施,企业需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合同,通过产学研合作,对企业的关键生产技术或设备进行改进或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研究开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产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4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5项目实施结束时能形成5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规模(农业项目需达到300万元及以上)。6 重点支持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青浦区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重点支持科技企业聚焦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及中药、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设备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领域。 7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两年内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8项进度要求:本次项目共分为两个执行期,企业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9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10连续两年获得青浦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的企业不予受理。二、申报流程2022年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 1注册账号:各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注册账号。 2在线填报:登录后,在线提交《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 :区科委根据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递交至科委。 项目申报结束后,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要求: ①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前后一致。②申请书、推荐表及附件材料都应上传至申报系统。③上传的材料应内容清晰、格式工整;申请书按照原有文件格式上传,不要随意转化成pdf格式;请控制文件大小,一般单个文件不超过1M,整个申报文件不超过20M。 2纸质材料要求①纸质材料应与初审通过的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②一式两份,按推荐表、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③按要求签名盖章:推荐表:企业和主管单位签名并盖章;申请书:企业、主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签名并盖章;附件材料:企业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报表、清单、信用报告等)需加盖企业公章,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双方签名盖章。 3报送截至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四、扶持标准根据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五、联系方式【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4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专精特新企业补贴
    为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据《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6号)的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二、支持方向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长宁区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要求:2021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1)支持长宁区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2)支持长宁区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申报要求:2021年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3.支持境内外上市。(1)支持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包括国内A股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香港主板、纳斯达克、纽交所、伦交所主板、法兰克福证交所);(2)支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进入精选层的企业;(3)支持新引进的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申报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期间上市的企业。(新引进境内外上市企业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落地长宁)4.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1)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2)总集成总承包: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专业维修、信息化服务等领域,开展的体现集成创新能力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3)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手段等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4)产学研的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申报要求:(1)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土建),其中:产学研项目与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研发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2)项目为在建或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部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且在2022年开始,2023年底前完成。5.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长宁区企业向“专精特新”化发展。申报要求:(1)通用条件①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在长宁区且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③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标准至少一项;④符合长宁区“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相关要求;⑤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专项标准①专一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0%及以上,在行业细分领域内处于全市前十位或全国前三十位;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②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③特色化。近2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等。④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累计超过1000万元。6.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长宁区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要求:(1)企业上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建筑、航空等行业不低于1%;(3)企业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5人;(5)前三个年度内,企业获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三、申报条件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2.申报单位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四、申报材料1.基本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市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境内外上市的,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申报区级“专精特新”、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此材料需放入装订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新设单位提供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市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境内外上市的,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申报区级“专精特新”、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此材料需放入装订材料);(6)其他的相关材料。2.指定申报材料(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复印件。(2)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支持境内外上市: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②企业上市、挂牌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专题)(法人签字、加盖公章);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版在线下载)(加盖公章);③申报总集成总承包项目的提供《总包合同》,申报产学研项目的提供《产学研合同》;④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已发生的费用凭证复印件、汇总清单,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项目贷款合同)。(5)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申报区级“专精特新”企业: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加盖公章);②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申报区级企业技术中心: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盖公章);②长宁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加盖公章);③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加盖公章);④研发设备详细台账、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其他相关的证明(技术人员材料、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获奖材料、获得市级、区级立项项目材料、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等)。五、申报流程由长宁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组织开展申报及项目管理。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1.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3日,开展集中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可自动生成上传),并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盖章,清晰扫描为电子版后一一对应上传至规定条目。2.网上申报入口:上海市企业服务云3.初审及复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4日(逾期不受理),开展网上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企业及时补正。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企业在线导出申请表,打印纸质版后签字盖章,连同装订成册的其余材料一同递交。4.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7日;申报地址:娄山关路35号大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逾期不受理)。5.纸质材料申报要求:(1)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2)申报单位需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3)确保承诺纸质申报材料和提交的最终稿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不退还)6.由长宁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六、资助方式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中的市级“专精特新”、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中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境内外上市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2.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中的区级“专精特新”、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中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长宁区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标准参照认定方案执行),对复核不通过的企业将取消区级“专精特新”企业资格。3.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经评审、公示准予立项后,分两次拨付扶持资金。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50%,剩余50%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七、其他事项1.已申报其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2.项目经费应独立核算,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国家、市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3.同一或类似项目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4.申请单位在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将单位的失信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八、咨询电话【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