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2022年度宝山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资金项目——最高3000万补贴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宝山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政策依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九)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IX)。具体细则为:25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宝山区内在地企业深度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全面加速数字化转型。1、上海市级示范应用类对于行业赋能作用特别显著,行业数字化转型引领作用特别突出的上海市级示范应用类项目,经评审,给予申报主体最高3000万元支持。2、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对于完成工信部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准备阶段,且进入实施阶段的宝山区在地规上制造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核定数字化改造投资的2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市级数字化标杆项目对于列入上海市级标杆无人工厂、无人生产线、无人车间、智慧商圈、数字园区等项目,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其中鼓励各产业园区、产业载体申报上海市级及以上“数字园区”相关示范基地,对入选上海市级及以上数字新基建园区、智慧星级园区、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等的相关园区及载体,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26加快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重点产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建设面向重点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服务工业的互联网生态全面发展。从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其构成要件工业互联网APP、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保障等多个维度支持本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做大做强。建设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支持区内在地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能力、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覆盖面,经评审,对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服务企业数、连接设备数特别高的平台,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a.工业互联网APP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对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上海市级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b.工业软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工业控制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鼓励企业推动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经营管理类、运维服务类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行业仿真工具(CAE)、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产品数据管理(PDM)、企业资源计划(ERP)等;鼓励企业围绕云计算资源管理、数据管理与分析、云计算信息安全自主研发基础核心软件;鼓励企业围绕数字内容生成、处理、管理、发布的全周期自主研发应用软件。针对以上方向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且占开票销售收入比重超过6%的软件业企业,经评审,按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c.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在标识解析领域共性标准、关键技术等取得突破的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研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d.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宝山区企业数超10家、年度营收超3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合同额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2、推动规上企业云化改造支持区内在地规上企业上云上平台,实现核心业务云化改造。以用促建,加快产业互联网应用落地、加快产业互联网应用体系形成。经评审,对入选项目上云上平台相关费用给予最高30%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支持额度原则不超过100万元。二 、申报对象1、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2、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宝山区经济数字化转型及产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区建设导向,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做出重要贡献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 、申报审核程序1、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到9月25日2、网上申报企业、机构登录宝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报区经委网上审核。3、责任部门审核宝山区经委通过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经委按照一般程序组织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微信同号),于老师
    2022/07/25
  • 【申报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正在申报中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00至8月26日16:00。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不少于20天。——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拨经费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9、中方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2022/07/22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静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通知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本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静商规〔2020〕2号),2022年度静安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和静安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报。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4、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指标要求1、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企业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且承担国家、本市重点项目;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乘以规模和行业系数后的值。具体系数参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22〕145号)》);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5、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6件)。二、申报材料1、《上海市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请在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3、《上海市静安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4、企业机构框图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框图;5、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盖章);6、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7、前三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证明件;8、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9、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10、《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带电子章);11、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12、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以上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三、申报办法1、网上申报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表单并提交附件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7月15日-8月19日。2、书面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应在线打印具有水印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连同网上规定的附件材料(一份),于8月26日前报送静安区商务委,材料送达地址:巨鹿路915号1906室。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21
  • 【申报通知】软件著作权最新政策!即日起软件著作权登记取消加急——价格上涨!
    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版权登记代理审查和版权代理质量的相关要求,对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做出调整。此次版权登记代理制度的调整,是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政策落地,版权登记代理要从以前的以量为准,进入到以质为准的时代。只有从企业的源头,严把登记材料的质量关,同时代理公司提高自身的专业性、责任感,才能共同为版权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申请条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个人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2、申请单位或个人须要完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实名认证。(2020年9月后正式施行)二、命名规范若需要申请软件产品评估,软件名称请参考以下标准:1、软件产品评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号注: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2、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 软件 V1.0。非系统软件不得以‘系统软件’结尾;3、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4、软件产品名称不宜太长,一般在15个汉字内。5、如果不做产品评估,软件名称最后只要以“系统”、“平台”、“软件”、“APP”等结尾即可。 三、申请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应登录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平台”,在线填写);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用户手册(电子档):(1)封面 (2)软件的设计总述(3)软件的操作步骤      1)需要有页眉,页眉上软件名称必须和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并加上版本号,右上角标上页码。      2)多截取软件运行界面图,文档里的软件名称包括截图须和申请表上的软件名称一致。4、源代码程序(电子档):1)需要有页眉,页眉上软件名称必须和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并加上版本号,右上角标上页码。2)文档不少于3000行(截取全部代码文档的前30页+后30页,每页50行)共60页代码,总页数不够3000行则全部提交,必须含软件代码的起始语句和结束语句 。四、申请程序1、实名认证请确认2020年9月后是否完成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的实名认证,如已认证,直接进入第二步网上预审,如未认证,请按以下步骤操作:版权中心官网新用户注册: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register.html#/identity要求如下:1) 著作权人(自然人或企业)需要注册并实名认证(自然人选个人,企业选机构),认证成功后才可进行软著申请。实名认证审核周期:1-3个工作日。2)  填报申请表前需要认证客户手机号接受的授权码,一表一码。3)  著作权人需提前在版权中心官网进行注册并且填写著作权人真实信息。4)  需上传证件复印件,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5)  联系电话(手机号)和邮箱必须真实有效。6)  著作权人只能使用一个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只能认证该著作权人,不能重复使用进行注册。7)  网报申请表需要注册的手机号码发送授权码,注册完成后按照实名认证流程完成认证,才能进行软著申报。2、网上预审申请企业登录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平台:http://services.softline.org.cn/RX/home/index,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以及签订软著代理协议。3、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等待协会工作人员发送打印稿。企业打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用户手册、源代码及相关资质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等、现场提交或快递至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中铁中环时代广场4号楼1205室,邮编200436。4、证书领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示发证后由协会负责快递。五、受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中铁中环时代广场4号楼1205室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20
  • 【申报通知】2022年上海市科技项目申报汇总-企业补贴大全
    市科委1、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小巨人项目的申报通知截止日期:8月3日申报好处:小巨人培育最高200万资助,小巨人最高300万资助。2、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止日期:9月20日申报好处:①所得税减至15%缴纳;②5-200万首次认定补贴或重新认定补贴;③对于重新认定的企业而言,在创新能力评价中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部分,使用过的知识产权可以二次使用在此评分得分中,减少了原本在此部分的评分中要求新增15个知识产权达到满分档的压力。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截止日期:常年申报申报好处:①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2.5%计算;②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部分,按2%计算;③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5%计算。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最高500万元。经信委1、上海市经信委2022年网络安全产业创新攻关成果征集工作截止日期:8月1日申报范围:申报成果(技术、产品或服务等)应形成于2020年及以后,创新性、独占性较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市经信委关于征集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场景建设需求的通知截止日期:7月22日申报范围:一是征集拟开展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的工厂需求(覆盖设计、生产、管理等制造全流程);二是征集拟聚焦打造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需求(如数字孪生+、AI+、“5G+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各区级(一)闵行区1、2022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日期:8月10日申报好处:经认定的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2、2022年度闵行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二批)截止日期:8月10日申报好处:包含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创新产品产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化信息化项目、研发机构、举办重大获得等。3、2022年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产学研医专项截止日期:7月21日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4、2022年闵行区级创新研发中心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依托企业建立“区级创新研发中心”在建设期满2年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二)浦东区1、2022年度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风险补贴项目截止日期:7月25日申报好处:①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②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至2000万元,按当年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2、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申报截止日期:7月31日申报好处: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3、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2021年度该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助,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①国家级奖项资助②市级试点示范单位资助③区级培育企业资助等11个方向。5、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企业研发机构专题申报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6、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未来车)申报指南截止日期:7月31日申报好处: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7、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医疗卫生)申报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三)青浦区1、2022年青浦区循环经济专项扶持项目截止日期:7月30日申报好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2、青浦区规上软信领域纾困惠企扶持项目截止日期:7月18日申报好处:对规上软件信息企业,今年上半年累计完成营收1亿元(含)以下、1-10亿元(含)、10-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对纳入区级“白名单”企业中,属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信息、汽车零部件、商贸等重点产业链企业,满足上述条件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的支持金额。3、2022年度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项目总投入300万元以上,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性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70%。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4、2022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截止日期:7月15申报好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四)临港新片区1、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截止日期:全年可申报申报好处:对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年度发生的创新创业成本,两年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等。2、2022年度临港新片区支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截止日期:全年可申报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五)虹口区1、2022年虹口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相关补贴、奖励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①“专精特新”等称号奖励②“民营企业总部”等称号奖励③)代理补贴④融资补贴⑤)抗击疫情恢复生产融资补贴。(六)普陀区1、2022年度普陀区数字化转型专项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单个项目基于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2、2022年普陀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选拔推荐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本次拟选拔区“四才”共100名左右,其中普陀区杰出人才5名左右;普陀区领军人才15名左右;普陀区拔尖人才30名左右;普陀区青年英才50名左右。(七)黄浦区1、2022年度“黄浦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截止日期:8月14日申报好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2、2022年黄浦区民营企业总部截止日期:7月29日申报好处:(一)企业成功设立总部;(二)一次性奖励;(三)开办补助;(四)总部能级提升。3、2022年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截止日期:7月29日申报好处:对获批项目采用资助、奖励方式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4、2022年黄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评价截止日期:7月22日申报好处:对经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的创建资助;(八)张江园区1、2022年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受理工作截止日期:9月30日申报范围:张江科学城先导区和张江核心园。2、2022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截止日期:7月31日申报范围: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张江高新区范围的20个分园。(九)宝山区1、宝山区2022年第一批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截止日期:7月22日申报好处:对新引进的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十)松江区1、2022年度松江区工业、服务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截止日期:7月30日申报范围:工业、服务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30吨(含)至300吨(含)标准煤。(十一)嘉定区1、2022年嘉定区科技小巨人截至日期:“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立项名单公示后,未在公示名单中且符合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的企业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嘉定区科委受理点。申报好处:对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企业),市级奖励30万元、区级奖励15万元;2、2022年嘉定区技术改造项目截止日期:7月13日申报好处: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单个项目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园区内企业申报区级技改资金,扶比例持提高至15%。3、2022年度(第18批)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日期:7月13日申报好处:对认定的嘉定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15万元。4、2022年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8月15日申报好处: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扶持,单个项目获专项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5、2022年嘉定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申报时间:7月11日-7月22日申报好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原则一般不超过80万元。(十二)杨浦区1、2022年杨浦区推进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指南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类别:①标准制定项目(不包括修订)(A类)②标准化试点项目(B类)。2、2022年度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项目验收通知截止日期:7月29日申报范围:2020年度立项的杨浦区双创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十三)奉贤区1、2022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凡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40万元的财政拨款支持。支持方式为分批拨付,认定当年度先行拨付20万元,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2、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对于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本区原则上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支持。3、2022年度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认定截止日期:7月29日申报条件:2021年度企业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鼓励实体型企业。(十四)金山区1、2022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科技小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等)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范围:①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②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③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④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2、金山区2022年度第二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范围:申报市级项目总投资必须达1000万元以上;申报区级项目总投资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十五)徐汇区1、徐汇区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大于3000万为重大示范项目市区给予两级支持,市级不超600万元;大于1000万元为重点项目,市区给予两级支持,市级支持比例不超总投入20%,且不超300万元。2、2022年度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截止日期:7月15日申报好处:具体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打响“海派之源”品牌贡献度、项目品质、投入成本、未来发展等方面综合考量评定。(十六)长宁区1、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截止日期:7月13日申报好处:①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②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③支持境内外上市;④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2、2022年度长宁区鼓励创新应用场景开放项目截止日期:7月22日申报好处: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建设单位一定比例的后补贴扶持3、2022年度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政策申报截止日期:7月17日申报好处:①降低办公成本;②产业项目扶持;③投资项目补贴;④支持头部企业发展;⑤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活动;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⑦产业特色载体建设。4、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立项后给予一定资助。5、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总部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立项后给予一定资助。6、2022年度长宁区支持航空服务业集聚发展相关政策截止日期:7月20日申报好处:立项后给予一定资助。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20
  • 【申报通知】2022年度青浦区科技小巨人申报开始了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青浦区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已入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企业不再参加同类评审活动)二、申报条件1、科技小巨人企业: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③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4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⑤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⑥企业信用记录良好;⑦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2、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③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⑤企业信用记录良好;⑥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三、支持方式及实施周期1、资助方式及金额:获得立项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2、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培育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四、推荐要求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宣传发动工作的覆盖面;2、认真把好申报企业质量关,要把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荐上来,起到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3、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有疑问的材料加以核实,对推荐到区科委的材料出具推荐表。4、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五、申报程序2022年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1、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提交《青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材料。2、报送纸质材料 :青浦区科委根据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递交至科委。项目申报结束后,青浦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六、申报要求:1、网上申报要求:①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前后一致。②申请书、推荐表及附件材料都应上传至申报系统。③上传的材料应内容清晰、格式工整;申请书按照原有文件格式上传,不要随意转化成pdf格式;请控制文件大小,一般单个文件不超过1M,整个申报文件不超过20M。④将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附件)压缩打包后一并上传。2、纸质材料要求:①纸质材料应与初审通过的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②一式两份,按推荐表、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③按要求签名盖章:推荐表:企业和主管单位签名并盖章;申请书:企业、主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签名并盖章;附件材料:企业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报表、清单、信用报告等)需加盖企业公章。3、报送截至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 7月18日-8月1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七、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3122759839
    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