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关于2022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为加快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着力打造前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有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宝经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扶持政策(一)科创30条第4条: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1)政策条款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宝山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2)申报条件★新引进企业1、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或迁入的新兴产业企业租赁宝山区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3、单位面积产出2000元/每平方米★扩租企业1、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宝山区扩租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3、总租赁面积单位面积产出2000元/每平方米(3)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及自我评价(PDF,必填)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WORD,必填)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信息表(EXCEL,必填)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PDF,必填)5、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PDF,必填)6、关于申报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审核意见书(PDF,必填)7、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房租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扩租企业还需提供扩租前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房租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PDF,必填,材料上传至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处)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PDF)(二)科创30条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1)政策条款对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自引进或设立年度起交易额(开票)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亿元后每增加500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即首次突破1500亿元、2000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其他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已纳入社零额统计的,自引进或设立年度起交易额(开票)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亿元后每增加10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即首次突破30亿元、40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申报条件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其他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3)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及自我评价(PDF,必填)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WORD,必填)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信息表(EXCEL,必填)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PDF,必填)5、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PDF,必填)6、交易额(开票)信息、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PDF,必填)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PDF)二、申报方式(一)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商务委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二)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在租金补贴扶持、产业做优做强等项目中选择相关条目进行申报。(三)申报期限本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来源:上海宝山四、申报方式【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10
  •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沪府规〔2022〕5号)、《关于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科合〔2022〕9号)有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结果在合格(C等)及以上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二、申报条件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供应链和产业链等资源优势,开展疫情防控、数字化转型、供应链构建、应用场景搭建等工作,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助力载体内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三、申报内容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在2022年3月1日-8月31日期间,因助力载体内科技企业复工复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1、为入驻企业疫情期间维持生产或复工复产提供资金、人才、技术支撑等各方面保障的费用;2、独立或合作建设专业化线上服务平台或工具,开展线上线下资源共享及服务的费用;3、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论坛、项目路演等各类活动的费用;4、其他各项为协助企业复工复产而投入的费用;5、载体装修费用、物业费用、人员管理费用、为入住企业减免房租费用等不纳入本次补贴。四、申报要求1、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费用,不得重复申请。2、申报材料齐全、完整,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3月1日-8月31日期间产生,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3、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五、申报方式1、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zt.shtic.com/app2201),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2、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6:30。六、评价方式载体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委组织专家复核。七、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各载体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一定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来源:上海科委员八、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09
  • 【申报通知】关于工信部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通知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2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2〕42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三、工作流程(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安全等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水平,发掘推广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在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次试点示范共设置以下6大类、22个方向。一、工厂类试点示范(一)5G全连接工厂试点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企业可按需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5G全连接工厂,实现“5G+工业互联网”二十个典型应用场景数量不少于5个,探索形成新的“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其中,产线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在单一生产环节、业务单元的设备连接、数据采集和5G融合应用创新方面能力建设。车间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多产线多系统协同优化、数据价值充分释放、集成创新水平提升等能力建设。工厂级5G全连接工厂着重跨车间跨层级互联互通、场景的深度和系统化应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等能力建设。二、载体类试点示范(二)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综合类)基本运营要求——具有固定的建设运营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备,服务能力综合全面,配备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自我造血能力,支持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络并实现资源协同。技术开放创新——建成工业互联网融合技术创新验证环境,支持新型网络、边缘计算、工业智能、数字孪生等若干新兴领域的技术攻关与验证。能够充分联合各方力量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形成国内领先的技术创新成果,已形成的专利、软著、标准等成果。产业培育孵化——具备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安全、工业软件、工业自动化、工业数字化装备、工业大数据与工业智能、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多领域的产品孵化能力,产品功能性能领先,在企业实际部署,应用成效显著。针对工业互联网产业细分领域,具备相关产品与解决方案的评价测试和认证能力。资源集聚共享——支持工业数据、模型、知识、算法等数字化创新资源集聚共享,实现数字化模型集聚沉淀与复用推广。支持产业供给资源集聚共享,集聚一批工业互联网供应商资源。支持新型网络、标识解析、平台等基础设施资源集聚共享。应用落地推广——构建数字化转型评估体系和能力工具箱,形成覆盖评估诊断、方案设计、产品选型、改造实施等企业转型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服务能力,开展多次高水平的供需对接活动,相关服务覆盖多地区、多行业。建成面向中小企业的资源共享和能力协作系统,为中小企业落地应用工业互联网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产业生态支撑——依托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产业发展水平及数字化转型成效的动态监测,支撑政府决策优化。引入产业基金等各类合作伙伴,每年度达成若干高水平的工业互联网产融合作。每年度举办工业互联网人才赛事、高峰论坛等活动,开展人才实训培训活动。运营服务成效——综合类促进中心服务类型全面、规模与成效突出,培育孵化有较强竞争力的供给侧企业,每年度直接企业提供协同创新、产品推广、产品评测、绩效评价、供需对接等服务,促进了工业互联网在需求侧企业中的普及应用,带动多地区、多行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提升。(三)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行业类)基本运营要求——由行业龙头企业或协会组织牵头建设,具有固定的建设运营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备,具备面向特定行业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具备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自我造血能力,支持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络并实现资源协同。技术开放创新——建成完善的工业互联网与行业融合创新技术验证环境,面向行业各环节、多场景,支持融合创新技术与模式的攻关验证。已形成专利、软著、标准等面向特定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成果。资源集聚共享——建成行业知识中心,汇聚共享数字化转型相关模型、算法、知识与数据,模型实现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等行业全环节的应用。建成面向行业企业的工业互联网供给资源池,基本覆盖针对行业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各类供应商与相关产品方案。应用落地推广——充分发挥促进中心的中介服务作用,将行业内领先的技术方案、应用实践向全行业进行推广。持续开展面向行业企业的评估诊断,构建行业数字化转型应用需求图谱,每年度组织供需对接服务。推动行业龙头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每年度助力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协同转型、协同设计、协同制造等融通实践。人才培训实训——建成基于行业模拟示范产线的人才培训实训环境,开发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培训材料与实训工具,每年度为行业数字化人才、技能工人等开展人才培训实训活动。运营服务成效——行业类促进中心形成了可持续造血的运营服务模式,每年度为行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绩效评估、咨询规划、供需对接等服务,助力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效率、质量与效益的持续提升,显著促进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四)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功能类)基本运营要求——具有固定的建设运营场地,针对下述某一特定领域建有相关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具备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自我造血能力,支持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络并实现资源协同。技术创新功能类——建有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验证环境,支持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融合技术研究和试验。每年度开展开放课题研究和技术创新服务,引入不少于3家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国家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展技术合作,实现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的首创验证或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强化创新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软著、标准等创新成果。产业培育功能类——具备工业互联网特定技术领域的产品孵化能力,提供方案设计、工业设计、样机试制、中试验证等产品孵化服务,推进创新技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的演进。提供产品解决方案的综合测试认证服务,实现产品的升级迭代,综合性能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市场化推广,通过供需对接等方式,实现企业的实际部署,应用成效显著。人才培训功能类——建成全国领先、线上线下融合的工业互联网人才培训实训环境,开展实训操作。强化体系建设,形成的工业互联网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案先进、全面、合理,在高校、企业中得到实践,汇聚了工业互联网培训实训专家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按年度开展工业互联网培训实训。提升服务效果,每年度企业和高校、职业教育学院的产教合作,开展大型人才赛事活动。中小企业服务功能类——强化中小企业转型资源保障,汇聚针对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制定有中小企业免费使用或低价购买转型服务、低价使用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数字化人才的优惠举措。扩大转型服务规模,按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绩效评估、咨询规划、供需对接、订单对接、产融对接等服务,显著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三、园区类试点示范(五)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应用创新——以工业互联网赋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以下一个或多个应用场景的创新:1.园区综合资源管理。开展园区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化利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源梯级利用等创新绿色模式的落地,提升园区节能降碳增效能力。2.园区企业绿色改造升级。持续推进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园区内企业逐步实现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3.园区产品供给绿色转型。基于产品的物流、生产、经营、服务等各个环节构建产品碳足迹跟踪,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管理。4.园区与区域绿色协同。加强园区物质流能量流管理,推进园区节能治污降碳与区域绿色化发展一体化协同发展,以园区为载体促进区域建立绿色的产业生态体系。应用成效——构建全生命周期环境友好的绿色低碳园区,完善园区产业体系和产业链布局,推动园区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优化管理和智能协作,促进园区与外部区域的绿色协同发展,并与所在城市形成协同零碳发展新模式。(六)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园区试点示范应用创新——以工业互联网赋能园区产业集聚,实现以下一个或多个应用场景的创新:1.产业链协同。构建以提供研发+生产等能力的供应链为核心的新型产业生态,以全产业链数字化为基础,为企业提供精益供应链诊断和建设服务,为品牌或个人提供一站式柔性供应链服务,实现企业间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2.数字化赋能。建立企业数字化赋能平台,以提供企业数字化工厂诊断等服务为核心,以研发设计协同、设备数据采集等为抓手,助力企业均衡化生产,有效提高“成本驱动型”的中小企业生产效率和订单交付能力。3.共享工厂。创建共享工厂的商业创新模式,逐步形成从上游设计到原材料供应、到高效共享制造、再到下游共享库房和线上订单流程导入的完整的数字化运营体系。4.数字资产、知识经验协同。园区提供公共社区和服务平台,将园区企业分散的数据、信息、经验不断的交流、整合、吸收、创新,实现企业数字资产及知识创新与价值提升。应用成效——实现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园区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和推改革,加快园区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七)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园区试点示范应用创新——以工业互联网赋能产教融合,实现以下一个或多个应用场景的创新:1.打造创新中心。园区围绕所在地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运用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打造创新中心,为全链接工厂、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培养人才。2.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推动金融产业参与到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设,支持园区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3.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4.构建多级产教体系。建立多级人才培养架构,强化园区及园内企业的主体作用,拓展培训方式,持续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应用成效——推动园区与外部“政”“产”“学”“研”“用”“金”“服”“园”“城”的联通,提供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为园区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底座源动力,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良好生态。(八)工业互联网数智运营园区试点示范应用创新——以工业互联网赋能园区数智化运营,实现以下一个或多个应用场景的创新:1.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依托工业互联网的数据全连接特性,提供工业品产能监测预警、产量对比分析等运行监测智能服务,为园区经济运行提供决策依据和监测预警。2.产业需求可视化。园区可提供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工业数据智能服务,对园区内各类数据要素进行挖掘与分析,实现产业发展的需求可视化,服务精准化,决策智能化。3.数据共享与智能决策。结合工业互联网、分布式数字身份等技术的开发应用,打通园区内产业链上下游,实现精准供需对接,助力园区产业生态互动和产业链协同治理。4.全要素数字化。园区利用新信息技术,将物理园区的要素和数据全部数字化,构建“工业互联网+地理信息+数字模型+算法仿真+虚实交互”的数字园区。应用成效——重塑园区内工(产)业数据空间架构,连接园区内行业、企业、个人的身份及数据要素,构建园区数智运营新模式、新场景、新势能,实现产业数据资源的优化重组、园区信息动态优化、应急预案精准推荐,提升园区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运营能力。(九)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园区/产业集群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人员、设备、物料、产品、数据等要素资源协同,实现典型场景融合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运营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人员、交通、环境、资产等数字化管理,提升碳排放、能耗、安防、招商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增强园区/产业集群运营管理水平。2.企业赋能: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园区/产业集群企业业务流程云化,优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效率,实现数字化赋能、赋值、赋智。3.创新协作: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园区/产业集群资源整合,促进企业发展共享订单、协同研发、共享产能、供应链金融等新模式,提升园区/产业集群专业化分工和创新协作水平。应用成效——基于工业互联网有效推动园区/产业集群资源整合共享、产业链分工协作、企业协同创新、转型升级服务等,实现园区/产业集群的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助力园区/产业集群企业实现提质降本增效,加速园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四、网络类试点示范(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识别采集——建立工业互联网企业内标识编码管理系统,通过条码、二维码、射频电子标签、激光蚀刻、生物识别等标识技术对机器、产品、零部件等物理资源以及工艺、算法、数据等虚拟资源的身份进行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数据互通——依托企业标识解析系统实现产品设备、过程流程、产业资源等不同层次的数据互通,互通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数据、环境数据、资源数据等,通过采集、汇聚、传输、处理机制,实现数据的流通和赋能。应用创新——支持异主、异地、异构标识的数据智能关联,在钢铁、汽车、新材料、机器人、通用设备、医疗器械等典型行业,开展设备运维管理、智能生产管控、供应链管理、产业链协同优化、产品质量追溯、智慧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产融结合等创新应用,提升标识解析体系在业务串联集成方面的增值服务能力。体系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应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十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平台试点示范面向行业型、综合型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基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公共服务平台。应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公共服务能力——二级节点面向服务对象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的注册解析、数据管理等能力,日均标识解析量不小于10万次,服务不少于30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产业资源跨界互通和数据集成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服务对象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主动标识载体接入认证、搜索、数据资源处理、工业软件集成等服务能力,支持多种异构数据进行实时快速的处理、分析,打造多类型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应用成效——将二级节点或公共应用服务平台功能与企业业务流程深度结合,有效解决产品全环节追溯难、质量管控精度差、设备运营管理效率低、生产运营数据缺失、能源管控水平弱等问题,提高企业管理精细度、优化企业业务流程过程、提升企业柔性反应能力,打造不少于5种应用模式。体系对接——二级节点应符合《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接入国家顶级节点,已获得(或正在申请)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公共应用服务平台应接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五、平台类试点示范(十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试点示范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安全生产相关场景实现融合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快速感知:制定有效的安全风险感知方案,开发并部署传感器、测量仪器及边缘计算设备等,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安全态势感知能力。2.实时监测:推动安全生产关键设备系统上云上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关键数据,应用相关数据工具和模型提升安全生产数据监测和分析能力。3.超前预警: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关键数据建立风险特征库、失效数据库,开发安全生产风险模型,下沉计算能力,实现精准预测、智能预警和超前预警。4.应急处置: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仿真、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和响应能力。应用成效——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关键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推动现场检查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一次性检查向持续监测转变、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消减安全风险,提升应急恢复效率,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十三)工业互联网平台+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绿色低碳相关场景实现融合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能源精细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能源动态监控、能耗分析预测、能源供需平衡、用能异常预警等,有效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效率。2.治污减排管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排污实时监控和超标排放预警,综合分析排放情况,推动工艺优化和设备升级,提升污染物排放管控质效。3.数字化碳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重点用能设备、生产工序、产品生命周期等碳排放监测管理能力,增强数字化碳监测、核算、碳交易能力。4.绿色工艺创新: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等环节创新,优化产品选材、产品结构、制造工艺等,降低生产制造全流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负面影响。应用成效——制造业企业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在节能、降耗、减排、绿色创新等方面的作用,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排放和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提升产能利用率,推动可持续发展。(十四)工业互联网平台+质量管理试点示范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在质量管理相关场景实现融合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研发设计: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样机测试分析、产品设计缺陷识别、产品样机验证等,在研发设计环节优化产品质量,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2.生产制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采集生产制造环节数据,进行工艺参数优化、质量问题追溯等,降低生产制造环节造成的质量管理偏差。3.质量检测:通过部署工业相机等设备,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质检,实现更高效、准确、客观的质检作业。应用成效——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质检知识和质检人才“解耦”,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动态识别、智能分析和科学决策,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效率,降低质量管理成本。(十五)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试点示范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相关场景实现融合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1.物料溯源: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全流程物料跟踪、防伪溯源、渠道管理、问题责任追溯等,提升物料信息管理效率,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扩大责任追溯覆盖面。2.采购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采购需求分析、采购流程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履约管理、供应商考核等,推动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提升采购环节数字化水平。3.仓储物流: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出入库管理、库存安全预警、仓储管理、人机车设备联动、物流规划调度、交付跟踪等,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商流、信息流、物流等,提升仓储物流效率。4.订单协同: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订单匹配、订单跟踪、产能共享等,实现多主体共同推进、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订单,有效提升企业市场响应能力和订单交付能力。应用成效——制造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资源,畅通产品、订单、产能、生产等数据,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水平和协同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韧性。六、安全类试点示范(十六)联网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基本要求——积极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联网工业企业,主要覆盖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等行业,依据《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和《联网工业企业安全防护规范(试行)》,完成自主定级、定级核查、风险评估、整改防护等工作。实施成效——围绕企业的联网工业设备、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应用等对象,落实与自身等级相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测技术手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联网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最佳实践。(十七)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基本要求——积极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据《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防护规范(试行)》,完成自主定级、定级核查、风险评估、整改防护等工作。实施成效——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接入层、基础设施层、应用层、平台层等对象,落实与自身等级相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测技术手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工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安全保障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最佳实践。(十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示范基本要求——积极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标识解析企业,依据《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安全防护规范(试行)》,完成自主定级、定级核查、风险评估、整改防护等工作。实施成效——围绕构成标识解析系统的相关基础设施、网络、应用等对象,落实与自身等级相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测技术手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保障标识解析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最佳实践。(十九)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技术创新——面向典型工业生产场景和工业控制系统的实际安全需求,突破工业控制网络纵深防御、工业控制协议安全分析、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仿真、威胁识别等技术,形成防勒索工具、数控机床安全防护系统、企业级安全监测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靶场等解决方案,提升企业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应用成效——该解决方案能够有效提升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并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在不少于10家企业部署应用。(二十)垂直行业安全解决方案试点示范技术层面——立足工业互联网重点行业典型业务场景的实际安全需求,解决覆盖安全监测、应急响应、检测评估、安全防护等环节的安全解决方案在不同行业的融合适用、应用部署等问题。实施层面——针对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重点垂直行业,围绕柔性生产制造、生产现场监测、远程设备操控等典型应用场景,形成行业适用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安全实施架构和一体化解决方案,经过测试验证,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应用成效——该方案能够防范应对勒索攻击、APT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并具备行业可复制可推广性,在不少于5家企业部署应用。(二十一)安全服务创新载体试点示范基础功能——聚焦技术创新和安全服务,联合产学研用各方资源,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示范验证、产业培育等工作的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中心、实验室或运营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具有固定的建设运营场地和专职运营团队。应用成效——具备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的孵化能力,面向企业提供安全检测、风险评估、威胁溯源、安全防护、监测处置、漏洞验证、信息共享、人才培训等安全创新服务,可有效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带动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产品供给和创新服务水平。(二十二)新技术融合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技术创新——面向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典型应用场景,应用零信任、内生安全、可信计算、区块链等先进网络安全技术理念和新型技术,满足工业互联网针对性业务和场景网络安全需求的系统平台或解决方案。应用成效——应用新技术的系统平台及解决方案在多个工业互联网场景得到有效测试和验证,并形成可复制性强、可推广性好的产品和服务,在不少于5家企业部署应用。来源:上海经信
    2022/10/09
  • 【申报通知】关于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操作细则》(沪浦知局规〔2021〕1号),编制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资助项目(一)国家级奖项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新获批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或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每项可给予资助30万元;对新获批的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项可给予资助10万元。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2021年以来获批上述奖项或称号的。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奖项证书复印件或政府批文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二)市级试点示范单位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当年度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企事业单位,按1:1给予配套资助。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是经上海市相关部门认定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证书复印件或政府批文复印件;资金使用协议;资金使用承诺书;已有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明细表;与市级资金立项部门签订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4.实施周期与中期检查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建立中期检查和跟踪制度。5.本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根据市主管部门发文,通知相关单位办理。(三)区级培育企业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有知识产权创新工作的优先),并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试点示范单位。2.申报要求(1)有独立知识产权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授权发明专利4件以上,近3年累计发明专利申请5件或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2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2件以上,且主商标注册满2年。(2)知识产权年度工作经费占当年研发投入的10%或5万元以上;近三年年平均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其中含知识产权的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60%以上。(3)暂未列入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知识产权部门设立证明材料;企业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及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企业发明专利清单;PCT申请材料;企业商标注册证明材料;企业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知识产权年度工作经费占当年研发投入比例情况材料;含知识产权的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情况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2021年以来新培养或引进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2.申报要求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包括: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或副高级以上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在职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同一人的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证书复印件;申报人员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其它证明材料。(五)服务机构成长性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且设立年限不超过三年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给予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给予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给予资助30万元。2.申报要求(1)“设立不超过三年”指设立于2019年1月1日以后。(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指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首次达到”指在政策执行期间第一次满足指定主营业务收入目标。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合同、发票清单;其他证明材料。(六)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2021年以来新培养或引进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2.申报要求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包括: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或副高级以上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在职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同一人的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证书复印件;申报人员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其它证明材料。(七)服务机构促进运营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服务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促成专利交易许可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按年度专利运营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2.申报要求(1)专利交易的出让方或专利许可的许可方注册地与税管地应在浦东新区;(2)专利交易与许可的双方为非关联方;(3)同一机构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与服务机构成长性资助从优不重复享受。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权证明材料;专利交易或许可合同、发票、到帐凭证;服务机构参与专利交易许可的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其它证明材料。(八)海外维权服务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为浦东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依申请,满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2、申报要求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成立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b)为浦东的企事业单位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技术支持,且每年服务对象超过10家;(c)组织海外知识产权公益培训等服务2次以上;(d)形成法律环境报告或预警报告2份,并允许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用于公益宣传发布。3、申报材料a)项目申报表;b)主体资格证明;c)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技术服务的服务清单;d)签订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项目服务报告,未签订合同的提交海外维权服务台账记录或者音视频资料等证明材料;e)法律环境报告或预警报告全文;f)组织海外知识产权公益培训的证明材料,如通知、签到表、照片、视频等;g)其他证明材料。(九)知识产权保险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可按实际支付的保费总额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2.申报要求对于已申请获得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浦东新区配套资金支持,尚在项目实施期内的,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投保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十)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施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实施后产品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每件专利满足上述产业化条件后可给予资助10万元,每年每家限申报一件。同一专利不重复资助。2.申报要求(1)企业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且该发明专利已经实施(含许可他人实施);(2)该发明专利需符合国家认定高价值发明专利的相关标准;(3)专利实施后产生500万以上的销售收入增涨。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最近年度年费收据复印件;专项审计报告或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销售数据的材料;产品图片或照片;高价值专利及对应产品的状况报告。(十一)专利运营转化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设有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推动科技成果形成高价值专利,且实现专利交易许可的,可按年度专利运营实际交易额的2%给予资助。2.申报要求(1)专利交易的出让方或专利许可的许可方注册地与税管地应在浦东新区;(2)专利交易与许可的双方为非关联方。该发明专利需符合国家认定高价值发明专利的相关标准;(3)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材料;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设立材料;专利权变更材料或许可合同备案材料;专利交易或许可合同、发票、到帐凭证;其它证明材料。(十二)标准必要专利池建设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或上海市行业标准制定的,以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为核心,牵头构建专利池,并开展市场化运营的,经审核,可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2.申报要求(1)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或上海市行业标准制定的,以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为核心,牵头构建专利池;(2)专利池入池国内发明专利数量30件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和通过PCT途径授权的国际专利均为10件以上);(3)专利池开展市场化运营。3.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参与国际、国家或上海市行业标准制定材料;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证书及证明材料;专利池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专利池入池专利清单;其他证明材料。(十三)维权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中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维权并成功,按其实际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鉴定费、检索评价费等合理费用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涉及海外维权的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海外维权服务资助从优不重复享受,与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不重复享受。2、申报要求(1)依法维权包含主动维权或维权应诉;(2)维权成功包含全部胜诉和部分胜诉;(3)涉及海外维权的资助,维权成功证明材料系在国外取得的,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等证明文件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申报材料a)项目申请表;b)维权成功证明;c)相关协议及对应发票;d)其它证明材料。(十四)调解机构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涉及浦东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成功结案数满20件的,资助10万元,成功结案数每增加20件资助5万元。同一机构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2、申报要求(1)调解资助针对2021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知识产权纠纷。申报资助案件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已获得其他同类项目资助的除外;(2)必须达成书面协议;(3)诉调对接案件中调解成功的相同原被告同一批次案件,按达成的调解协议计算。3、申报材料a)项目申请表;b)调解成功案件清单;c)案件受理材料或案件委托材料;d)调解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等调解成功证明材料;e)调解回访记录或撤诉材料;f)其他证明材料。三、申报流程与申报方式(一)申报流程申请人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二)申报方式1、线上申报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2、书面材料市级试点示范单位资助项目书面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其余项目书面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书面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电子材料一致)。四、申报受理期限申报受理日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7日;已受理项目材料的补正提交日期截至2022年10月21日。来源:上海浦东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08
  •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产业疫情防控支出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产业疫情防控支出补贴实施细则》(浦科经委〔2022〕122号),我委组织开展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产业疫情防控支出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在浦东新区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中备案,或在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进行报备审核的复工复产及连续生产的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企业。其中,连续生产企业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二、申报渠道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三、支持标准1、对自复工之日起至5月21日,进行复工备案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在岗的日最高人数,予以分档补贴:(1)复工备案人数达到20000人及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补贴;(2)复工备案人数达到10000人及以上20000人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贴;(3)复工备案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10000人以下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贴;(4)复工备案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5000人以下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5)复工备案人数达到5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6)复工备案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500人以下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7)复工备案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2、对于连续生产企业,在岗日最高人数(截至5月21日)达到上述标准的,给予相应档次补贴金额150%的一次性补贴。同时符合复工备案及连续生产标准的,不重复予以补贴。四、申报材料1、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产业疫情防控支出补贴申请表(盖章并扫描上传);2、浦东新区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人数填报截图或在各管理局(管委会)、镇进行复工报备的佐证材料(盖章并扫描上传);如申报对象为连续生产企业,还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企业承诺书、企业用电量记录、企业财务月度报表等,盖章并扫描上传);3、企业营业执照(盖章并扫描上传);4、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五、申报方式1、补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陆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16时。2022年10月14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进行系统申报。2、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审核合格通过的申报项目汇总清单、审核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管委会)、镇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8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来源:上海浦东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10/08
  • 【申报通知】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征集申报通知
    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进一步提高上海生物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关于征集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的通知。一、征集范围1.创新药研发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I期或II期临床试验,并获得I期或II期临床试验报告的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2.改良型新药研发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获得II期临床试验报告的改良型新药。3.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进入国家和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二、申报要求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注册申请人并承诺在上海市生产。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合理填报创新产品研发投入情况。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同时书面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5.申报时须提供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伦理审查意见/批件、临床试验报告、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三、申报方式书面材料请送至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号楼1楼)。政务服务中心不接收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来源:上海科技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