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通知】宝山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为加快推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交流合作,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相关规定,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宝山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二、申报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三、征集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宝山区已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四、支持标准及方式根据申报企业及项目科技创新能级与产业化区域经济贡献度,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申报企业该项目投入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以上所指“项目投入”仅限于与该产学研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等,具体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解释。五、申报要求1、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的项目;2、对已形成或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产品销售增长或生产成本降低目标的产学研项目优先予以支持;3、对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申报项目优先予以支持;4、申报项目须经所属街镇、园区预审通过并盖章。六、申报材料1、宝山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书;2、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协议及经费往来支付凭证;3、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5、由具有B级以上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七、申报方式及流程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宝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2.受理审核区科委对网上递交材料进行预审受理,同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信用诚信核查。3.专家评审经网上预审受理和诚信核查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4.项目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八、注意事项1、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企业申请一个项目。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1)项目申请单位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处理完毕的;(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国家、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项目单位;(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情况的。来源:上海宝山九、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16
  • 【申报通知】金山区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府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快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提振信心,稳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金山区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及标准对2022年第一批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2年度新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二、申报材料(一)专精特新企业1.金山区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具的2022年度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瞪羚企业1.金山区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瞪羚企业提供由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出具的2022年度瞪羚企业认定文件;5.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在线申报,企业线上提交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街镇(园区)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后台,下载并彩色打印企业上传的资金申请表,负责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盖章后的资金申请表材料作为审核意见附件上传至云平台,同步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递交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来源:上海金山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16
  • 【申报通知】关于延长2022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因疫情原因,现延长本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第五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4时,第六批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24时。特此通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2022年9月9日
    2022/09/16
  • 【申报通知】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报通知
    根据《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经〔2019〕12 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所属受理点均在临港新片区(受理点名称“临港园”)的年度首次认定(包括复审、新引进)且未拿过同类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支持内容 给予一次性资助 25 万元。 三、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页,点击“特色服务”中的“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务管理系统”,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后进行在线申报。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选择“专项系统”-“专项立项申报”-“事项(补贴)申报”-“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若干支持事项”-“促进产业发展支持事项”-“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题,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1)事项补贴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四、受理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17:00,支持名单将按照企业申报的先后顺序分批审核发布。来源:临港新片区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15
  • 【申报通知】2022年度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金山区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科规[2022]3号)精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第六条 支持上海长三院探索匹配支持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公关”相关要求,金山区联合上海长三院共同开展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征集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二、申报条件1.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鼓励发展产业及重点产业。企业在细分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规模与技术水平在细分行业内至少应处于上海市前列,主营业务在细分行业中占有主导地位。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愿。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愿意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需要从公司营收中投入一定比例的研发创新经费,或者近年来已在委外研发方面投入了一定经费。三、扶持内容(一)重点扶持方向1.依靠上海长三院平台协助企业对接海内外创新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和集成攻关;2.协助企业开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服务。(二)经费支持1.经上海长三院认定的联合创新中心共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运行经费;2.与上海长三院所属平台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上海长三院为长三角国创中心总部所在地,详情参见官网www.nice.org.cn介绍)已有海外战略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的共建企业,上海长三院将根据企业实际支付海外费用,最高按1:1提供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3.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工作的共建企业,根据人才培养类型按年度给予一定经费补贴(硕士、博士、博后分别为每人每年1.2万元、3万元和5万元)。4.可同时申报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按照20万元/项进行支持。四、申报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填写《金山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3),连同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后,将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区科委金一东路11号科技创业中心一楼。2.申报时间。2022.9.15-2022.10.14,逾期不再受理。3.项目审核。项目申报结束后一个月内,审核确定入围企业,并针对入围企业安排开展现场评审调研工作。来源:金山科委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14
  • 【申报通知】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支持生物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东新区科经委组织实施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物医药、新材料企业。二、申报渠道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三、申报条件专题一:支持创新药械研发对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创新药物开发、上市,给予支持。1、对企业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的一类新药研发项目,分别给予相应支持。2、对获得注册批件,并在本地实现生产或由新区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一类新药和二类新药,给予相应支持。3、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相应支持。4、对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批上市,并在新区生产或由新区企业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的医疗器械(含三类诊断试剂),给予相应支持。专题二: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 对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开展研发生产活动的,给予相应支持。5、对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前,委托本地企业生产的临床用样品(药物)和临床用样机(器械)的试生产费用,对研发企业和承担无关联企业生产工艺研发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支持。6、对药品获批上市或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后一年内委托本地企业生产的合同金额,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相应无关联受托生产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支持。7、对药品获批上市或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后一年内委托区外企业生产的合同金额,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给予相应支持。8、对获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相应支持。专题三:市级产业化专项配套对获得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上海市新材料首批次立项支持的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项目验收且市级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给予相应配套。四、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0时至2022年9月23日16时。2022年9月23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2年9月28日-30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五、申报材料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1、《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生物医药专项资助申请表》;2、按照系统提示,根据相应专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4、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市级、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及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来源:上海浦东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2022/09/14